B12 狮子山山体滑坡综合治理工程
监 理 规 划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内容提要:
工程项目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 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 监理设施 覆行监理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为全面认真覆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助业主实现项目总目标,全面安排组织指导本工程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工程的特点,规模和范围,特编制此滑坡治理工程监理规划。
现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886—20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32/J12—2005)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10、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
2005)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测方法(ISO法)》(GB T17671—1999)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03)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的其他有效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狮子山山体滑坡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202号 3.建设单位:南京阅江楼管理处
4.勘察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分院 5.设计单位:南京南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南京广顺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7.施工单位: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
8.工程规模:治理加固面积13000平方米的滑坡山体,修复景点、绿化、
道路等。
9.总投资:约1500万元 10.总工期:180天
二、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控制、安全生产与信息管理,协调工作。
四、监理工作目标
依据业主项目目标规划,对项目目标实行动态控制,使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建设工期,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不含设计变更、政策与调价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
五、编制依据、监理工作依据、执行标准与规范 (一) 依据
1、滑坡治理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5.勘察设计文件
6.滑坡治理工程相关的我国现行标准、规范 7.与工程相关的政策规定
(二)执行标准规范
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4.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办 质量控制 投资控制 进度控制 安全控制 合同控制 信息控制 组织控制
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1 2 3 4 姓名 *** **** ****** *****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水暖监理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职称 中级 高级 中级 中级 专业 工民建 水暖 电气 工民建 岗位证号 岗位
八、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一)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施工场地的质量检验验收; (3)施工队伍的资源;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5)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 (7)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8)主动与当地质量监督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监督的具体方法,
争取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9)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试件取样及验收的方法或方案; (10)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11)完善质量报表、质量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见下表)
序号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求 控制手续 开挖范围和边线 1 机械土石方工程 高程、设计要求 人工挖孔桩、基槽 位置(轴线及高程) 测量、观察 测量 量测 回填密实度 轴线、高程和垂直度 断面尺寸 现钢筋混凝土抗滑钢筋数量位置、直径、接头 现场分层见证抽样检测 测量 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 旁站 现场见证制作试块、审核试验报告 观察、量测 通水试验 测量 2 土石方工程 外形尺寸 3 桩及帽梁结构工程 施工缝伸缩缝处理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坍落度、强度 管安装位置及坡度 4
排水工程 排水系统通水试验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有关记录,再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会同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工序质量报验单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3)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验收(详见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有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4)工程设计变更
由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认真审定后,签发审计变更单,由施工
单位按此变更组织施工。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通过整改。
1)未经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验收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其他。
(7)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复工,均应遵照审批制度,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或复工令。 (8)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定效力的最后签证,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9)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作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 (10)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应印发会议记
录。
(11)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现场监理人员每月向总监及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4、质量的事后控制
(1)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会,讨论上期工作、本期工作及下期工作,对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反应质量控制状态,及时协调各方面工作,使工程质量各分项分部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2)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其流程详见监理工作制度。 (3)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流程见监理工作制度。 (4)审核竣工图及其它竣工技术文件资料。 (5)督促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二)进度控制 1、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购计划。
2、进度的事中控制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志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并如实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半月,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审查的要点是: (1) 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 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算验收。 (4) 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时支付工程进度表、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5) 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计划。 (6) 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7) 组织现场协调会并印发协调会纪要。
(8) 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人员每月报告一
次。 3、进度的事后控制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组织措施:如实行包干资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等
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三)施工阶段的投资目标控制
1、投资的事前控制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的标书,分析合同文件构成因素,明确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减少不可预见费用的超额发生,杜绝向业主索赔的事件发生。
(3)协助业主按合同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地供应由业主负责的材料、半成品、抵达施工现场。
(4)协助业主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水、电供应及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发生业主违约而造成的索赔事件。 2、投资的事中控制
(1)与业主配合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协调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搞好设计、材料、土建、设备及水电安装内部协调、配合。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事前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
(4)严格工程量签证和费用签证,有项目总监与业主洽商,共同核签后方为有效。
(5)按合同条文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未经监理计量认可的为无效工程量。
(6)协助业主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对方支付进度款,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7)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政策性和市场性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8)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合同执行情况,促使其完全履行合同。 (9)现场监理工程师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分析,并制定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案和措施。
(10)现场监理工程师定期向总监报告工程造价动态控制情况。 3、投资的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处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 (四)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内容
(1)熟悉业主与施工单位定立的合同、以便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严格执行合同,协助业主处理合同执行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
(2)及时向业主报告合同的执行情况;独立、公正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纠纷。 2、合同管理方法
(1)建立合同编码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2)协助业主和承包商完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 (3)分析合同背景和缺陷,及时寻求处理方法; (4)掌握合同内容,实行跟踪管理;
(5)进行合同违法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合同管理措施
(1)按有关单位提供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了解掌握合同内容,以便进行合同的跟踪管理。
(2)根据合同约定核定施工单位申报的实物工作量;
(3)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进度计划,根据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分析、提出意见,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4)如果采取纠偏措施和重新调整目标计划,应对合同规定是否一致,如果有抵触,则有合同方进行充分协商,修订合同条款,以免造成违约而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业主代表反映合同管理情况。 (五)监理信息管理
建设监理的主要 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本信息,信息管理是整个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信息管理好坏,将会直接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本工程投资大、体量大、子项多、系统多、专业广、信息源多,故在复杂工程中收集、筛选、整理信息工作尤其重要。
因此,信息资料的快速、准确、全面、系统、规范就成为信息管理的重点。
1、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 2、对本工程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4、督促设计、施工、处理及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5、将收集整理的资料、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图表和数据处理,健全检索系统,使整个信息资料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系统、规范处理。
6、现场总监理应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并准确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六)协调工作 1、组织协调的目标
使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得以有效地进行,保证预期的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综合目标得以实现。 2、协调工作的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设计文件。 3、协调基本原则: (1)坚持以合同为依据。 (2)公正的立场协调。
(3)决策果断,坚持原则,统筹兼顾,有权威性。 (4)总监理工程师要做协调合作的表率。 4、协调内容
与业主、承包方、设计等单位之间的协调。
(1) 与业主协调:要维护业主的法定权益,加强与业主及其工地授权代表的联
系与协商,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工期延长、费用索赔、支付工程款,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时,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注意工作方法:不采取硬顶和对抗的方式解决问题,必要时发书面备忘录;
坚持原则,灵活地应用监理协调工作的主动权,业主对工程的一切意见和决策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后实施;
(2) 与设计单位协调:原则上应相互理解与密切配合,主要方式:尊重设计单
位的意见,适当邀请他们参加会议;发生事故造成或进行分布验收时,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主动向设计单位介绍工程进度情况,理解业主、设计单位对本工程的意图,并促期圆满完成;
对设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供业主设计参考;
加强信息沟通,协商结果及时传递。 (3) 与承包商单位的协调
监督承包单位认真覆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的规定的目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在涉及承包单位权益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维护其正当权益。
了解、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有关情况,理解承包单位的困难;对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时,拒绝验收。
5.协调方法
(1)会议形式,沟通情况; (2)运用信息,加强协调; (3)交流思想,联络感情;
(4)抓主要矛盾,分析矛盾原因,并全力予以解决; (5)合同签订,职责分明,协调程序化。 (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督促承包商按照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和防止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小各类伤忙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
1.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建设部JGJ9-99和市建委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有关精神,搞好施工现场地安全文明施工;
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及部分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析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注》进行评分,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9.现场土石方、道路修筑等施工活动,都将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10.贯彻以“预防为主”方针,重点监督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
11.监督施工单位按JGJ59-99和市建委规定文明施工十八条标准,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十本台帐,并随时检查记录情况,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12.在现场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部位,由总监发出暂停通知强制停工。
1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有关消防、治安保卫工作。 九、监理工作制度
(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
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差错、遗漏。
(二)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三)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即可审批,并监理进行旁站。
(四)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查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五)变更设计制度
如应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审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平定资料报监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当将需检查工程在隐蔽工程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七)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理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施工日记薄和监理日记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交严惩的质量总是或已形成隐患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
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计入施工日记博内,待改正并重验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
3、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八)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一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站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检验报告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在检查报告单上签字认证。
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工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验标》规定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后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站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处理,后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
监理站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价,待合格后,在补办工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站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站;对大质量事故,有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站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十)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制度组织实施,监理站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成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衔接密切。 (十一)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机构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更改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监理机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十二)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与年末提出本站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进度质量奖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规定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站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如下:
(1) 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 全部竣工文件 (3) 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 工程小结
(5) 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十四)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十、监理措施 (一)投资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的责任。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二)质量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自理索赔等。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三)进度控制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进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经济措施:按合同规定,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施奖励。
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
要求。
十一、监理管理工作 (一)施工准备标准 1、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的选择的分包单位技术资质。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检查设计是否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协助做好优化、和改善设计工作。
(4)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单位上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案、劳动力、材料、机构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和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6)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的之间的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平控制桩进行复查。
(7)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工程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核备。
2、施工阶段 (1)工程质量监理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引证,并作出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实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包发包合同。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5)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
6)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定期检验工作全面监督,不定期地进行抽查,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7)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工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8)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大、重大质量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9)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监理站监理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2)工程投资监理
1)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报验工作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做到不超验、不漏检,严格按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质量和数量准确。签证上报业主。
2)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计价。 3)按业主和监理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3、竣工验收阶段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3)初验,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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