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家园小区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
甲 方:四川欣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世家园项目部
乙 方:
为了保证大唐新区盛世家园小区环境的整洁,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盛世家园小区垃圾的清运。
一、项目名称:盛世家园小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
二、清运垃圾时间:在不影响小区业主休息的前提下做到日清日结。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经双方协商,甲方以每年 元承包给乙方,每季度付款一次,定期为四、七、十、元月份由甲方付给乙方上一季度的清运费。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负责派员监督装修户将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2、派员负责检查、监督垃圾清运情况及卫生情况;
3、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乙方:
1、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每次以50-1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
2、乙方负责每天清理甲方小区内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确保附近无任何污渍、杂物等垃圾;
3、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建筑垃圾工作人员,小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固定清运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5、乙方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6、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7、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8、在清运操作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财产安全,属乙方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盖章签字生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瑞昌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欣辉物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时间: 年月 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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