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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2021-04-24 来源:欧得旅游网


防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防腐作业,对防腐作业中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和环境因素影响,进行规范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GBJ 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DL 5009.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 5053 《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T 5196 《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计委1990年《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1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广义的腐蚀:指材料与环境间发生的化学或电化学相互作用而导致材料功

1

能受到损伤的现象。

3.2. 狭义的腐蚀:指金属与环境间的物理-化学相互作用,使金属性能发生变

化,导致金属,环境及其构成系功能受到损伤的现象。

4.

职责

4.1. 策划部负责防腐作业施工技术措施的审批及具体施工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4.2.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 4.3. 施工单位负责防腐作业全过程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 4.4.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防腐作业的安全技术指导。

5.

流程与风险分析

5.1. 管理流程

管理流程见附图1。 5.2. 风险控制点 5.2.1.

管理规范:企业应制定和执行《防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实现对

防腐作业的有效管理。 5.2.2.

施工资质和安全协议:承揽防腐工程的单位必须具备专项施工承包

资质,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2.3.

危害分析和风险控制:施工前必须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根据风险制

定防腐作业方案(“三措一案”及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 5.2.4.

作业交底: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交底,逐项检查确认安全保障措施

的落实情况。 5.2.5.

培训:所有参与防腐作业的相关人员应获得培训,了解《防腐作业

2

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 5.2.6.

开工条件: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防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

的开工条件,方可开工。 5.2.7.

动火作业:在防腐施工及警戒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

照一级动火作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制度,落实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在内的具体防火技术措施,确保完整无误,并经许可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5.2.8.

可燃物控制与隔离: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管理,控制可燃物和助

燃物的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 5.2.9.

控制明火:施工中,消除一切足以导致起火爆炸的点火源,如吸烟、

动火、车辆等明火源,非防爆电器和静电产生电火花,撞击火星和磨擦热等。

5.2.10. 监理:施工区域实行监理旁站监督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

单位每天均要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2.11. 过程监督:作业中应进行全程的安全监护,无人施工时要实施可靠

封闭,有人施工时,要有专人进行监护。

5.2.12. 质量控制:在具体防腐工艺实施前,实行停工待验制度,经质量检

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工程。

5.2.13. 结束确认:工程完工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 5.3. 风险分析 5.3.1.

涂料的危险与危害性

5.3.1.1. 防腐蚀施工中用的涂料大多是有毒、易燃、易爆和具有较强挥发性

的危险化学品,在作业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可能影响作业人员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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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健康,甚至可能有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

5.3.1.2. 目前使用的大多数防腐蚀涂料产品都是溶剂型的,在配制、涂装、

干燥成膜过程中,都有有机溶剂挥发出来,当蒸汽和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后,由于冲击、摩擦或静电作用,即使不遇明火也会爆炸。

5.3.1.3. 在橡胶衬里、涂料作业中易引起火灾和苯中毒;在喷砂、酸洗处理

中易引起矽肺、酸雾侵蚀、空气和水源污染。如部分涂料含有红丹、铅铬黄等有毒颜料,能引起急性和慢性铅中毒,长期接触涂料及溶剂,能溶解皮肤中的脂肪,造成皮肤干燥、开裂、发红,并引起皮肤病。苯是许多涂料的溶剂,且具有很强的毒性,易引起急性中毒。

5.3.2.

施工作业的危险性

5.3.2.1. 防腐蚀施工有大量的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有时还需要高温作

业。

5.3.2.2. 高处作业有可能发生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的伤亡事故和施工物件从

高处坠落引起的砸伤人和物品的事故。

5.3.2.3. 受限空间作业存在使作业人员高温中暑、窒息、有毒气体聚集引起

中毒、易燃气体聚集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危险,尤其是在狭小空间或空间的角落进行连续地喷漆,极易发生爆炸事故,在高大的厂房内进行间歇式喷漆,有可能使易燃气体局部积聚形成爆炸危险。

5.3.2.4. 高温作业易使作业人员造成烧伤、烫伤和高温中暑等。 5.3.3.

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5.3.3.1. 涂装作业排放到空气中的溶剂会对大气的造成严重污染,同时会与

紫外光作用,产生光化学反应而释放出有毒物质,造成对人的伤害,引发慢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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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2. 表面预处理过程和涂装时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和污染物,如尘埃、旧

涂层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3.4.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3.4.1. 涂料产品除了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外,有机挥发介质对人的呼吸系

统、神经中枢系统有严重的刺激作用和破坏作用,长期接触会导致人的食欲减退、造血功能降低,造血机能损害。

5.3.4.2. 有的溶剂还会使人记忆丧失、甚至致癌。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防腐施工作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 6.1.1.

施工前,施工单位规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防腐施工技术措施或

作业指导书。 6.1.2.

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时,应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描述:

1) 施工地点和周围环境;

2) 防腐材料的理化特性及其应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3) 施工专用机具(机械喷砂除锈设备、手持电动除锈工具、通风装置、机械喷涂设备等)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4) 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

5) 防火、防爆、防毒、防高空坠物、防大气污染等的具体注意事项及措施;

6) 对相邻区域施工的约束要求; 7) 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 8) 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要求等。 6.1.3.

施工人员开始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了解防腐作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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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及环境影响因素,并掌握避免危害和污染的作业方法。 6.1.4.

对防腐材料存放的控制。

6.1.4.1. 施工现场作业区域的防腐材料的存放量,以满足一天的施工用量为

限,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6.1.4.2. 施工单位防腐材料的库房贮存量一般不超过三天的施工用量,库房

设置应距离构筑物不小于50米,且防腐材料的贮存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

6.1.5.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施工人员对各项

安全措施的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6.1.6.

对相邻区域施工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协调。

6.1.6.1. 策划部负责协调相关单位的施工,消除影响作业安全的不良因素。 6.1.6.2. 防腐作业区应设置明显标识,在相邻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

6.1.7.

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防腐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工

作。

6.2. 防腐工程防火重点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6.2.1.

订立承包合同时,确保承揽防腐工程的单位具备专项施工承包资质,

要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2.2.

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下列开工条件

6.2.2.1.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作业资质。 6.2.2.2.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6.2.2.3.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签字,确保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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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员切实掌握。

6.2.2.4.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的

规定。

6.2.2.5. 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起重机械、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

是经过有关专业部门定期检验合格的产品。

6.2.2.6.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

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6.2.2.7.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防火、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台防汛、防起重

伤害、防中毒等专项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得到本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包单位的批准。

6.2.2.8.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单位建立联合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配置数量足够、专业合理的安全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6.2.2.9. 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 6.2.3.

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要求,严格管理和监督,并严格执行以下具体要求。

6.2.3.1. 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的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

于燃爆的危险状态。

1) 对防腐区域进行封闭,划定作业区域,防腐区域与其它作业面要严格隔

离,并悬挂醒目的防火警示牌。进出防腐区域要实行登记制度。施工、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都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防火监督与管理; 2) 必须保证防腐施工现场有良好的通风,首先要防止作业人员中毒,有害

物质的浓度必须降低到劳动保护及卫生部门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如苯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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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浓度为5mg/m3,丙酮允许浓度为400mg/m3,玻璃纤维允许浓度为3mg/m3,汽油允许浓度为300mg/m3 。其次要防止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防止出现气体混合物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浓度,如丙酮为38.6-314mg/L。通风排气口应根据气体的相对密度设在施工区域的上部或下部;

3) 要将当班未用完的防腐材料入库存放,施工区域不允许存放防腐材料过

夜;

4) 每班当日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要对施工区域内

进行火源隐患检查,及时清理杂物和火源隐患,要及时清理沾油的抹布、手套、棉纱、油布、沾油铁屑等易燃物品;

5) 存放防腐材料的仓库要设在脱硫施工现场以外,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管

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6) 如树脂、固化剂、稀释剂、耐腐蚀涂料等材料应密封储存在阴凉干燥处,

注意防火;

7) 根据防腐材料的特性,确定合理的施工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确保使用

过程中和临时存储期间的安全;

8) 如玻璃钢防腐工程施工环境以15-25度为宜,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温度低于10度,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但不得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热。原材料使用温度不应低于施工环境温度;

9) 如耐腐蚀涂料工程,施工环境温度以15-30度为宜,涂膜应充分干燥,

一般需自然养护7昼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涂膜干燥过程中,严禁明火,并应防火、防尘、防暴晒;

10) 对过氧化物(不饱和聚酯的引发剂)的存放和使用,要十分注意。应放

在专用库内妥善保管,不得受热,不得碰击,不得用铜、铁等容器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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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更不得与促进剂直接混合(必须先将过氧化物加入树脂中搅匀,然后再加入促进剂,否则会引起爆炸)。

6.2.3.2. 消除一切足以导致起火爆炸的点火源

1) 消除和控制明火源:

(1) 在防腐施工区域10米外设置警戒区,并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

标志,严禁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和人员吸烟;

(2) 对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不允许携带香烟和火种; (3) 在防腐施工及警戒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一级动

火作业要求,执行动火许可制度,落实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在内的具体防火技术措施,确保完整无误,并经许可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4) 临时加热锅灶的搭建一定要选择在远离易燃易爆的场所,并位于

风向的下风侧,上方没有电气线路的搭设;

(5) 禁止各种车辆驶入警戒区,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批准,驶入车辆

的废气排气管必须戴有防火帽。

2) 防止产生电火花:

(1) 在防腐区域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动力线、照明设备及开关应选防

爆型;

(2) 通风电气设备必须有导线可靠接地,防止产生火花;

(3) 施工现场照明灯具必须系牢,并带有灯罩和钢保护圈,在烟道、

吸收塔、工棚等空间内,安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容器内使用的手提灯,电压不得高于12v,灯线必须使用胶布线,不能漏电;

(4) 一切电气工具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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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照明电源要配备漏电保护器;

(6) 施工结束后,要关闭电气开关,切断电源,封闭施工区域。 3) 防止撞击火星和控制磨擦热:

(1) 对施工区域内的机械要保证轴承润滑良好,注意随时清扫可燃污

垢;

(2) 要防止物料中的金属杂质以及金属零件、铁钉等落入反应器、粉

碎机、提升机等设备内;

(3) 搅拌机和通风机的轴瓦或机翼应采用有色金属制作;扳手等钢铁

工具应改成防爆合金材料或有色金属材料;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防腐区域内,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用摩碰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铺筑;

(4) 在倾倒或抽取可燃液体时,应用铜锡合金或铝皮等不易发火的材

料将容易摩碰的部位覆盖起来;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金属容器时,严禁抛掷、拖拉、摔滚,必要时可加防护橡胶垫套; (5) 不允许在吸收塔、烟道内进行防腐涂料的搅拌作业。

6.2.3.3. 加强防腐工程现场行为管理:

1) 进入防腐区域内的施工人员禁止使用合成纤维或毛织品作工作服和擦

布,避免静电产生火化;

2) 进入防腐区域的施工人员要精简、高效,在施工区域内尽量避免上下交

叉作业,否则要落实完善安全技术及组织措施;

3) 施工区域要实行监护制,无人施工时要实施可靠封闭,有人施工时,要

有专人进行监护;

4) 施工区域要实行监理旁站监督制;

5)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每天均要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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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6) 每天施工协调会,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落实责任,落实措施;

7)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数量足够、品种合适的消防器材和必备的临时水源,

并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8) 在具体防腐工艺实施前,实行停工待验制度,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后,方可实施。

7.

检查与考核

7.1. 本规范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 考核标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中的有关部分。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YD-SHEO P-023-2012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20-2012 《工作票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21-2012 《操作票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25-2012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22-2012 《动火作业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29-2012 《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31-2012 《脚手架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32-2012 《安全带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33-2012 《反违章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44-2012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与反事故措施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50-2012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 Q/HNYD-SHEO S-061-201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HNYD-SHEO H-006-2012 《呼吸防护管理规范》

9. 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1

附录

附图1:防腐作业管理流程图

附表1:Q/HNYD-SHEO S-062-2012-R01防腐作业安全检查表 附录A:防腐作业的危险因素分析

附图1:防腐作业管理流程图

附表1:Q/HNYD-SHEO S-062-2012-R01防腐作业安全检查表

组织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参加检查单位: 受检施工单位: No 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一、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 防腐作业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吸收塔出入制度、容器内工作监护制度、动火管理制度等, 根据工程实际确定) 3 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技术、安全措施完善,并经审核、签发符合有关国家、行业防腐规 定要求 4 吸收塔内脚手架与烟道等处脚手架是否有平稳定和强度受力计算 5 作业人员已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6 施工人员已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签字,交底有记录;交底人是否为作业指导书编制人; 监理是否参加交底,并进行了交底记录 7 监理单位是否针对防腐作业设置旁站计划,并建立有关记录 8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有无明确,资质符合 9 有无建立参加防腐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清单,人员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10 特种设备检测报告齐全,无隐患,防腐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无检查验收签证 11 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合格 12 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交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 13 施工单位制定防火、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毒等专项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1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签定与否,责任是否明确 15 吸收塔脚手架是否存在借租,借租双方有无使用管理协议,监理单位是否对脚手架进行了 检查验收见证 16 内涂鳞防腐过程安全监护人名单已申报备案 17 内涂鳞防腐施工前进行消防、防高空坠落演习 二、 施工作业过程执行的具体要求 1 防腐施工区域已设置防火隔离区进行封闭式管理 2 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危险等警示标志,安全出口通道及禁止出入警告标志 3 防腐施工区域抹布、手套、棉纱、油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已清理干净 4 进出防腐区域实行登记制度 5 设置消防器材严禁挪用标志 6 塔体管口、烟道开孔口等进行临时有效封闭(封堵) 7 通风设施已布置到位并经调试良好 8 脚手架搭设符合要求,且为钢质脚手架 9 防腐作业人员专用通讯器材配备到位,使用正常可靠 10 有施工作业面,脚手板为钢质脚手板且绑扎牢靠 11 防止高处坠落设置水平安全网,各层隔离防护措施齐全,辅助安全绳到位 12 建立消防器材配置分布及清单;按分布和清单灭火器配置-------只,已到位 12

13 14 15 16 17 配备灭火毯----------块,已到位 消防水水源及水压正常,消防水带拉设到位,枪头准备齐全 照明灯具符合防爆要求 电源电缆无破损、绝缘良好、在塔内无接头,电源开关在室外控制 吸收塔及烟道内照明安全电压符合规定

附录A:防腐作业的危险因素分析 A1防腐作业的危险因素

A1.1 火灾:火灾发生必须具备氧气、可燃物质、着火源三个条件。 A1.1.1 可燃物质

a) 有机溶剂在存放、清洗、稀释、加热、涂覆、流平、干燥固化及排风挥发、蒸发的易燃易爆物

质; b) 污染有机溶剂涂料的废布、纱头、棉球、防护服等;

c) 沉积漆垢、漆尘的涂装设备内部表面、排风设施的内部空间、建筑物内墙与顶棚表面、作业现

场地面。 A1.1.2着火源

a) 明火(火焰、火星、灼热):涂装作业场所内部或外部带入的烟火,焊接火花,烘干设备过热表

面,灯具破裂时的明火,加热的钢板,照明灯具的灼热表面,设备、工件、管道、散热器、电器等过高温度的表面; b) 摩擦冲击:工件、钢铁工具、容器相互碰撞,带钉鞋或鞋底夹有外露金属件与地坪撞击等; c) 电器火花:电路开启与切断、断路、过载、行灯破裂,线路电位差引起的熔融金属,保险丝熔

断,外露灼热丝等; d) 静电放电:静电喷漆枪与工件间距离过近,使用、储存、输送有机溶剂的设备、容器、管道静

电积累或容器、管道破裂,倾倒有机溶剂等; e) 雷电: f)

化学能:自燃(如亚麻籽油、漆垢、沾染涂料的纤维堆积蓄热),物质混合剧烈放热反应(如聚酯漆与引发剂),加热涂料时添加有机溶剂,铝粉受潮产生氢气放热自燃;

g) 日光聚集。 A1.1.3 增加燃烧危险性因素 a) 有限空间富氧状态; b) 火灾时继续通风;

c) 盛装涂料的压力容器、管道破裂与容器倾复后液体流淌和扩散; d) 比空气重的有机溶剂蒸汽积聚的低凹地方(如地沟、地坑等); e) 气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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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爆炸:受限空间及通风不良处所,易燃气体及粉尘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着火源瞬间燃烧爆炸。 A1.3 电泳、静电喷涂和电热干燥设备所致触电。 A1.4 受限空间缺氧窒息。 A1.5 酸、碱溅落灼伤、烫伤。 A2 有害因素

A2.1 生产性粉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可造成尘肺等呼吸道疾病等.

a) 矽尘:喷砂作业;

b) 氧化铁尘:喷丸、抛丸及机械、手工干式打磨、磨光等作业; c) 有机粉尘:喷涂粉末涂料及打腻子、磨光、除旧漆等作业。

A2.2 生产性有毒粉尘和气溶胶: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侵入人体。有的可刺激粘膜(上呼吸道),

有的引起过敏反应或皮炎,有的造成急、慢性中毒,有的可以或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有的可危害男性生殖功能等。

a) 有机溶剂:涂漆及有机溶剂除油等作业,不适当的用有机溶剂清洗皮肤或服装; b) 漆雾:喷漆作业;

c) 有毒物质(铅、铬等)粉尘、烟雾:喷涂、打磨、热加工`等作业; d) 酸、碱蒸汽:化学除锈作业。 A2.3 有害物理性因素

a) 噪声、振动:通风机、喷丸机、抛丸机、空压机和电机等设备运转,喷砂、机械打磨等作业; b) 高温、辐射热:烘干作业;

c) 有害辐射线、微波:光固化、红外线干燥、静电喷涂等作业,涂料中的荧光物质。涂装作业过

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信息处理,其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应遵守GB/T1386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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