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6
工程名称单位(子单位)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强制性条文规定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执行情况相关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111.1.12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23.1.4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其玻璃与铝型材的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幕墙和点支承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不应采用酸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3.1.5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3.6.2 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前,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并应对邵氏硬度、标准状态拉伸粘结性进行复验。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应具有商检报告。4.4.4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34565.1.6 幕墙结构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承载力和挠度: 1 无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roS≤R (5.1.6 -1) 2 有地震作用效应组合时,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SE≤R/rRE (5.1.6 -2) 式中 S—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SE—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按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R-构件抗力设计值; ro一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应取不小于1.0; rRE—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1.0。 3 挠度应符合下式要求: df≤df,lim (5.1.6-3) 式中d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df,lim一构件挠度限值。 4 双向受弯的杆件,两个方向的挠度应分别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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