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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程序

2024-08-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第三部分 岗位工种基本技能与知识

本部分主要介绍煤矿综合机械化掘进生产工艺流程及各工艺间的协作关系,依据《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工种要求,根据综合机械化掘进生产期间各类工序操作要求,对主要的工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岗位技能与知识学习,从而提高其个人业务技术水平。

综掘岗位工种部分

第一章 掘进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掘进机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动作原理,能熟练准确地操作机器,并懂得一般性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知识。 二、安全规定

3、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的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 4、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器控制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5、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6、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7、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8、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9、掘进机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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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10、各种电气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手柄、按钮、指示仪表等要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

11、掘进机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操作。

12、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13、司机工作时精力要集中,开机要平稳,看好方向线,并听从工作面人员指挥。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发现有冒顶预兆或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三、操作准备

14、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组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进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15、开机前,对机器必须进行以下检查: ⑴各操纵手把和按钮应齐全、灵活、可靠。

⑵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牢固。

⑶电器系统各联接装置的电缆卡子应齐全牢固,电缆吊挂整齐,无破损、挤压。

⑷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将所有延长的电缆、水管沿工作面准备好,悬吊整齐,拖拉在掘进机后方的电缆和水管长度不得超过10m。

⑸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⑹转载胶带机应确保完好,托辊齐全。

⑺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

⑻装载耙爪、链轮要完好。刮板链垂直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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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转载机的胶带和接口无破裂,胶带松紧程度适当。

⑼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

⑽水雾化(喷雾)装置系统、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水质、水压、流量应符合规定,喷水管路、喷嘴应畅通。

16、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规程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起动。 四、正常操作

17、开机前必须发出报警信号,合上隔离开关,按机器技术操作规定顺序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装载机)→截割部。

18、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切割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煤岩,确定最佳的切割方式。

19、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断面为半煤岩,应在煤岩结合处的煤层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⑴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先软后硬的程序。

⑵一般情况下,应从工作面下部开始截割,首先切底掏槽。 ⑶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⑷切割全煤,应先四面刷帮,再破碎中间部分。 ⑸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⑹对较破碎的顶板,应采取留顶煤或截割断面周围的方法。 20、每次截割前都应检查顶帮安全情况及支架支设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1、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⑴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并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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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根据煤岩的软硬程度掌握好机器推进速度,避免发生截割电机过载和压刮板输送机等现象,切割时应放下铲板。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严禁点动开车处理,以免烧坏电动机。

⑶切割头必须在旋转状况下,才能截割煤岩。切割头不许带负荷起动,推进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负荷运转。

⑷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部与铲板间距不得小于300mm,严禁切割头与铲板相碰。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⑸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越垫越高。

⑹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行破碎后方可装运。

⑺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⑻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⑼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⑽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⑾风量不足、除尘设施不齐不准作业。

⑿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⒀发现危急情况,必须用紧急停止开关切断电源,待查明事故原因、排除故障后可继续开机。 五、收尾工作

22、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铲板放在底板上,截割头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23、清除机器上的煤块和粉尘,不许有浮煤留在铲板上。 24、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水淋。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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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26、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27、掘进机开动时,严禁人员进入迎头。

28、掘进机水量不足或无水及迎头周围50米m范围内未冲刷煤尘时,严禁切割施工。

第二章 掘进机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二、安全规定

3、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4、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三、操作准备

5、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6、维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电牌。 四、正常操作

7、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8、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应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9、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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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10、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并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11、需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12、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13、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14、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15、液压泵、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实验台实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再造册登记入库保管。

16、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17、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18、电气箱、主令箱应随掘进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19、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和上漆,应涂一层薄油,以防锈蚀。

20、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21、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22、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一种机械防尘装置。

23、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24、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进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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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进行维护与保养。

25、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五、收尾工作

26、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进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27、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28、维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章 支护工

第一节 锚杆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杆支护作业的人员。

第2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 上岗条件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 安全规定

第5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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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在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6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需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放炮前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顶距不大于锚杆排距+循环进度。 第7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8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低、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9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巷帮使用管缝式锚杆时,锚杆深度与锚杆长度相同。 3、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10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带、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1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里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2条 当工作面遇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3条 要随打眼随安装锚杆。

第14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俩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联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联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5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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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并用纪录板显示。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四、 操作准备

第17条 操作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线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20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1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钎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1) (2) (3)

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按掘进钻眼工第29~34条执行。 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工第35~39条执行。 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先打顶眼,后打帮眼。断面小

的巷道打锚杆眼时要使用长短套钎。 第22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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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理锚杆眼。

2. 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 按所使用的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锚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3条 树脂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部位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毫米。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的深度的锚杆眼,应补贴至规定深度。

3. 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能使用。

4. 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刀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 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 套上托盘,上紧螺母. 第24条 水泥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锚杆体及附件,锚固剂是否符合要求. 3. 将螺母及托盘安装在锚杆上,组装好备用.

4. 将水泥锚固剂剂浸入清洁的水中,时间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5. 把浸泡好的锚固剂,从水中拿出,用木杆逐块轻轻推送到锚杆眼中(顶部孔每送一块轻轻捣一下 )

6. 用风钻,连接套将锚杆推入锚杆孔内.直至托盘紧贴煤岩面. 7. 安装后紧固螺母,扭距达到设计要求 第25条 管缝式锚杆安装 1. 清锚杆眼.

2. 检查锚杆眼深度和直径是否合格. 3. 安装锚杆前,先装上托盘.

4. 是用风钻安装,将冲击锤一端装入锚杆尾部,另一端装入风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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钎尾套,靠动风钻,开始推力要小,锚杆进入孔内500毫米后,在增加推力,在推进锚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锚孔和锚杆呈直线.直到托盘贴紧岩面为止. 5. 打紧倒楔.

第26条 水力膨胀锚杆的安装.

1. 检查注液器内密封圈是否良好,若有异常立即替换. 2. 将钻孔周围围岩找平.

3. 将锚杆插入注液器内后,装动一个角度使之机械闭锁. 4. 用安装棒将锚杆送入钻孔中,使下端托盘紧贴岩面. 5. 操纵水泵阀门,使锚杆充满膨胀,直至调压阀自动卸压. 6. 锚杆锚固后,关闭操纵阀门,撤下安装棒 七、收尾工作

第27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第二节 锚喷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喷支护作业

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喷支护工,喷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第3条 喷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

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4条 喷浆机司机要掌握喷浆机和搅料机的构造,性能原理.并懂得

一般性的故障处理及维修,保养方面的常识,熟练的掌握喷浆技术.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执行锚杆支护工第5.6.7.9.10.11.12.14.1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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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 不得使用凝结,失效的水泥及速凝剂,以及含泥量超过规定的

砂子和石子。

第7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地点的电缆,风水管线,风筒及机电设

备进行保护。

第8条 喷射混凝土前,必须对锚杆,金属网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达到过

程要求.

第9条 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过老空等特殊地段时没,必须加强临时

支护,并派专人负责观察顶板.

第10条 喷浆机运转时,严禁手或工具进入喷浆机内. 第11条 喷射混凝土注意事项.

1. 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分次喷射,但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冲洗受喷面. 2. 遇有超挖或裂缝低凹处,应先喷补平整,然后再正常喷射. 3. 严禁将喷头对准人员.

4. 喷射过程中,如发生堵塞,停风或停电等故障时,应立即关闭水门,.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流入输料管内,处理堵塞时,采用敲击法疏通料管,喷枪口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人,

5. 在喷射过程中,喷浆机压力表突然上升或下降,摆动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6. 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喷射人员要佩带防尘口罩,乳胶手套和眼镜.

7. 喷射工作结束后,喷层在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

第12条 喷射混凝土的骨料应在地面搅匀/

第13条 金属网联网扣距,联网铁丝规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4条 定期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对不合格的地段必须进行补强支

护.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 锚喷支护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备弃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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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3. 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 检查锚杆,锚固剂,水泥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 检查临时支护,清理浮煤矸平整施工现场.

6. 按中腰线才、检查巷道荒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的部位. 7. 根据中腰线确定锚杆眼的眼位,做出标记. 第16条 喷浆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风水管,电缆是否完好,有无漏风,漏水,漏电现象.

2. 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3. 检查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必须严紧,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5. 喷浆前,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清基,挖地槽,并安设喷厚标志.

6. 有明显涌水点时,打孔埋设导管导水.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 锚(网)喷支护操作顺序: 1. 备齐施工机具,材料. 2. 安全质量检查,处理危岩悬矸. 3. 初喷. 4. 打锚杆眼.

5. 安装锚杆,压网,联网. 6. 复喷.

7. 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 爆破后处理工作面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等临时支护.过断层破碎带时,应使用金属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第19条 打锚杆眼执行锚杆支护工第21条的规定.

第20条 安装锚杆分别执行锚杆支护工第22.23.24.2526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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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21条 喷射混凝土. 1.配,拌料

(1) 利用筛子,斗检查粗,细骨料配比是否符合要求. (2) 检查骨料含水率是否合格.

(3) 按设计配比把水泥和骨料送入搅拌机,上料要均匀.

(4) .检查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能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5) 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掺入量在喷射机上料口均匀加入速凝剂. 2.喷射.

(1)开风,调整水量,风量,保持风压不得低0.4兆帕. (2)喷射手操作喷头,自上而下冲洗岩面. (3)送电,开喷浆机,拌料机,上料喷浆.

(4)根据上料情况再次调整风,水量,保证喷面无干斑,无流淌. (5)喷射手分段按自下而上先墙后拱的顺序进行喷射. (6)喷射时喷头尽可能垂直受喷面,夹角不得小于70度. (7)喷头距喷面保持0.6~1米.

(8)喷射时,喷头运行轨迹应呈螺旋形,按直径200~300毫米,一圆压半半圆的方法均匀缓慢移动.

(9)应配两人,一人持喷头喷射,一人辅助照明并负责联络,观察顶帮安全和喷射质量. 3.停机.

喷浆结束时,按先停料,后停水,在停电,最后关风的顺序操作. 七、收尾工作

第22条 喷射工作结束后,卸开喷头,清理水环个喷射机内外部的灰浆或材料,盘好风水管.

第23条 清理,收集回弹物,并将当班拌料用净或应做浇筑水沟的 骨料.

第24条 喷射混凝土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28天后取芯检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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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条 每班喷完浆后,将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拆开喷浆机清理内外卫生,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

第三节 锚索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锚索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及主要技术参数;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够熟练使用支护工具,熟悉锚杆机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并做好使用前后的检查和保养. 第5条 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施工措施的规定. 第6条 采用树脂锚固时,最小长度要大于等于1.5米 第7条 单根锚索设计锚固力应大于200千牛.

第8条 检查施工地点支护状况,严防片帮,冒顶伤人.在有架空线内作业时,要先停电.

第9条 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马上闪开,防止断钎伤人,钻机5米内不得有闲杂人员.

第10条 锚索张拉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补拉.张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

第11条 服务年限10年以上锚索需注浆防锈.采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注纯水泥浆,水灰比为0.45~0.5.注浆压力0.5~1兆帕.如钻孔漏浆,需反复注浆,每次注浆间隔约6小时,也可隔天注浆. 第12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3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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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施工,必须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3条 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四、操作准备

第14条 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锚具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打眼机,套钎,锚索专用驱动头,张拉油缸,高压油泵,液压剪,注浆泵等专用机具以及常用工具. 第15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电. 第16条 锚杆钻机打眼前进行以下检查: (1) (2) (3) (4) (5) (6)

检查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所有开关都应在关闭的位置. 检查油雾器工作状态,确保油雾器充满良好的润滑油. 清洁风水软管,检查其长度及锚杆机连接情况. 检查锚杆机是否完好.

检查是否漏水,及时更换水密封.

安装钻杆前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检查钻杆中孔是否畅通,严

禁使用弯曲 的钻杆打眼/

第17条 张拉锚索前,检查张拉油缸,油泵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 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 2. 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 3. 检查施工所需风,水,电 4. 打锚索钻孔及注浆孔. 5. 组装锚索 6. 安装,锚固锚索 7. 张拉锚索 8. 注水泥浆. 9. 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打锚索眼.

1. 敲帮问顶,检查施工地点围岩和支护情况.

182

2. 根据锚孔设计位置要求.确定眼位,并做出标志. 3. 检查和准备好锚杆钻机孔,钻具,电缆及风水管路. 4. 必须采取湿试打眼.

5. 竖起钻机把初始钻杆插到钻杆接头内.,使锚杆机和钻杆机处于正确位置.

6. 开钻.操作者站立在操作毕长度以外,调整到合适转速,直到锚孔钻进到位. (1) (2)

在软岩条件下,要调整支腿推力,防止糊眼. 在硬岩条件下,要缓慢的增加支腿推力

7. 退钻机,接钻杆,完成最终钻孔. 8. 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在停风. 9. 按要求打注浆孔

第20条 组装锚索.按设计长度钢铰线,锚索不注浆时在自由段涂防锈油脂.

第21条 安装,锚固锚索

第22条 树脂锚固剂凝固1小时后进行张拉和顶紧上托盘工作. 第23条 锚索注浆防锈.从注浆孔用排气注浆法,把锚孔剩余段一次灌注.

第四节 架棚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在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二、 上岗条件

第2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方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三、 安全规定

第4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及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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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5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6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妥善加以保护,不得损坏。 第7条 严禁棚腿架设在浮煤矸上。

第8条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扶棚或更换支架;应从外向里逐架依次进行。

第9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

第11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纪录”单。

第12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13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4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 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 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 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 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 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 支架帮、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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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6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7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借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吊升梁的下方作业。 第18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

得使用。

2、 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 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

挡块。

4、 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

口处打入木楔。

5、 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

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 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19条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1) 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2) 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

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3) 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巷道顶帮。 2、 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 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2) 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

在障碍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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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砍料人员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

(4) 及时清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

避免砍滑伤人。

(5) 锯、砍木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第20条 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支架时,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木材。 2、 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

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 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

接与顶、帮接触。

4、 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

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21条 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

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卡缆拧紧扭距不得小于150牛.米。

2、 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但卡缆。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

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第22条 架设无腿拱形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梁。 四、 操作准备

第23条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24条 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第25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第26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第27条 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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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第28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五、操作顺序

第29条 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腿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30条 梯形棚架设:

1、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做好临时支护:

(1)使用铰接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放炮后在工作面最前一架棚头上安好吊梁器,使用好铰接顶梁插上水平销,并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和扭距,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铰接顶梁不少于十架,交替前移使用,并做到每梁必铰。

(2)使用吊梁式前探梁时,放炮后将前探梁前移至工作面固定牢固,上好需要架设的棚头,调整好中腰线,并背实顶板,棚梁前方空顶区用方木背实。

3、挖腿窝: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腿窝位置,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控制好顶帮后,再把腿窝挖至设计深度。挖腿窝时,须有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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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4、立棚腿:竖上棚腿,调整好扎角,并稳固好棚腿。

5、合棚梁:前探梁上的棚头与棚腿合口,先合一头后,再合另一头。禁止人员在下方逗留或通过。

6、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

7、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背顶背帮,楔紧打牢,并按设计位置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第31条 可缩支架的架设。

1、 执行梯形棚架设的1-4款规定。

2、 立棚腿:可缩支架的棚腿,可直接载入腿窝,未安装好

的,在现场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缆,拧紧螺母,立入腿窝,扶正,临时固定。 3、 上棚梁:

(1) 临时支护时在前探梁上安放拱形梁。 (2) 接头搭接后,将支架找正,安上撑杆或拉杆。 4、 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

标准要求,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距值。

5、 背顶背帮,楔紧打牢。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

拱顶,并达到设计要求,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第32条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题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 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

的架设。

2、 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

并挖至设计深度。

3、 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 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

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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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背好顶、帮,打进木楔。 6、 上好抬棚卡子。

7、 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33条 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 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

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 架设主抬棚,抬柱已替好的插梁。 3、 撤除托棚。

4、 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 架设辅助抬棚。 6、 上好抬棚卡子。

7、 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第六章 综掘运料工

第一节 绞车司机

一、各种规章制度

(一)绞车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上岗人员应熟悉本职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结构原理、知技术性能、知安全装置的作用;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2)上岗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精神不振或酒后以及视力有障碍、患有职业禁忌病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3)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绞车运行前必须仔细检查,尤其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更应重点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 (5)绞车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嬉戏打闹,操作时应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设备没有完全停稳时就在操作台上替换操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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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绞车操作工必须听清看准信号后方可开动或停止绞车,对于绞车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或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开车。

(7)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8)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检修试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负责本岗位内各种设备、备品、配件、工具、器材等齐第五章绞车的安全操作、检查与维护全完好,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整齐。 (二)绞车操作工交接班制

(1)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工作现场交接班。

(2)交班者必须将当班情况及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处理的问题应由交班者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3)必须将本岗位的设备、材料、工具、器材、备品、配件等交接清楚。

(4)交接双方应按正常巡回检查路线和项目共同进行一次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人交接班记录中,并向领导汇报,以求得到尽快处理。

(5)交接双方应共同操作绞车1次~2次,体验绞车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6)接班者如认为一些重要安全问题未交代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及时报告单位领导裁决;接班人员也不得无故拒绝接班。 (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酒后、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绞车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8)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9)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楚,双方签字后有效。

除绞车操作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外,根据《煤矿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提升绞车管理工作还应有要害场所管理制、干部上岗查岗制、操作规程等。

根据不同绞车情况,还应有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包机制、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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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定期检查制、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专业性的小绞车管理制等。 二、绞车安全操作要求 (一)一般要求

(1)绞车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绞车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各部的结构、性能及机械电气、液压系统,熟悉绞车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熟悉信号联系方法,会一般性的检查、维修、润滑和保养,会处理一般性的常见故障。 (3)绞车操作工还必须了解斜巷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巷道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及规定牵引车数(回柱绞车除外)。

(4)当班操作工必须头脑清醒、精力充沛,精神萎靡或有视听障碍者不得上岗。

(二)齿轮传动式绞车安全操作要求 1.开车前必须对下列各处进行详细检查

(1) 绞车各连接件和锁紧件是否齐全,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特别要注意检查基础螺栓和轴承座固定螺栓的紧固情况。 (2)各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制动轮与闸瓦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施闸时操作手柄的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

(3)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过卷、超速、过电流和欠电压、减速警铃、脚踏开关等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必须看准、听准声光信号,信号不清或没有听清不得开车。 (2)启动时,控制器手把向前(或向后)扳动,同时将常用闸逐步松闸,随着绞车的加速,将常用手把和控制器手把逐步扳到最大位置,严禁1次性过猛扳到最大位置。

(3)绞车运行中操作工不得与他人交谈。

(4)上提停车时,应先逐步拉回控制器,后扳常用闸,逐步把常用闸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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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放停车时,应先逐步扳回常用闸,后拉控制器,使控制器手把拉到零位,直到把绞车停稳。

(6)运行中要严密注视各种仪表、指示灯、深度指示器及钢丝绳的排列和松绳情况,注意绞车各部位有无异常音响和异常气味,发现异响、异味、异状应立即停车检查。

(7)严禁电动机在不给电的情况下松闸下放重物。

(8)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保险闸制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之一方可自动或手动保险闸:①绞车长时间停止运转;②电动机过负荷或线路断电;③提升容器过卷;④绞车运转不平稳,钢丝绳打卷,电流急剧增加;⑤绞车机构损坏;⑥有碍人身安全。

特殊情况使用保险闸后,必须对钢丝绳、绞车部件等进行认真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开车。 3.停车后

(1)绞车正常停车后,各种手把都应放到零位;长时间停车或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电源,闸住保险闸。

(2)司机停车后应经常检查绞车各部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汇报。

(3)下班前必须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坚持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三)防爆液压绞车安全操作要求 开车前的检查

(1)绞车各连接件和锁紧件是否齐全紧固。

(2)油箱油位不得低于油标规定的高度,油箱前的两个球阀是否处于开启位置。

(3)冷却水是否畅通,水压不得低于0.3 MPa。 (4)各液压元件、管路接头有无漏油现象。 (5)操作台操作手把是否处于零位,转动是否灵活。 (6)压力阀是否打开,行程应为10mm.

(7)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过卷过放开关、紧急脚踏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8)声光信号设备是否完好、信号是否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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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送电后,电压表应显示正常电压。 (10)油温表读数应符合使用要求。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必须按下列顺序开车和停车: 开车:先开辅助泵,后开主泵; 停车:先停主泵,后停辅助泵。 (2)盘式制动闸的松闸与施闸的要求是:

松闸:操作手把位于中间位置,紧握手把上的鸭嘴把,提起拉杆,打开行程调节器,制动液压缸充油,盘式制动闸松闸。

施闸:松开手柄上的鸭嘴把,将手柄回到零位,行程调节阀在弹簧作用下被关闭,盘式制动闸失油而施闸。

(3)听清开车信号,将操作手把缓慢推向前’(或向后拉),不可用力过猛;深度指示器指示到停车位置时,操作手把再缓慢回到零位;滚筒停止后,放松鸭嘴把,绞车即被制动。

(4)绞车运转中随时观察各压力表的指示压力,从左到右,第一块表是制动压力表应为5.5 MPa~6.0MPa,第二块表补油压力表应为0.8 MPa~1.0 MPa,第三块表为主油路压力表应为15 MPa~18 MPa,第四块为操作油压表应为1.8.MPa~2.5MPa,第五块为背压表应为0.6MPa~0.8 MPa。

(5)运行中出现矿车脱轨掉道事故时,应及时停车,用复轨器(或千斤顶)处理上道后再运行,确实需要拉车复轨时,操作要缓慢平稳,当油压超过额定压力时,不允许强拉;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紧急制动开关;如遇突然停电或紧急情况而使用紧急制动开关停车后,应对承受猛烈拉力的一段钢丝绳等受力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继续投入运行。

(6)绞车运行中应精力集中,注视信号、深度指示器及各仪表,手不离开操作手把,不与他人交谈。

(7)严禁在不带电、不供油的情况下下放重物。 3.停车

(1)绞车需较长时间停车时,应将操作手把放到零位,先停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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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绞车的安全操作、检查与维护主泵,待主泵完全停止后,再停辅助泵,最后切断电源。

(2)停车期间操作工必须巡回检查绞车各部有无异常现象,各轴承、电动机及液压油温度是否过高;轴承一般不得超过60℃,电动机一般不超过70℃,油箱液压油温度一般不超过55℃。 (3)操作工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并填写运转日志。 (四)斜巷调度绞车安全操作要求。 1.开车前的检查试验

(1)检查调度绞车周围顶帮情况有无异常,绞车固定是否牢靠,清除杂乱异物,便于嘹望。

(2)检查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无裂纹,磨损余厚不得小于3 ITlIn,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应完整齐全;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即应闸住,综合块式制动闸手把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即应闸住。 (3)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和严重锈蚀,直径符合要求,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容绳量;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结牢固;绳端连结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绞车应有可靠的护绳板。

(4)检查绞车的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动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5)空车启动时,应无异响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6)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2.启动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向行人示警;闸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j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 (2)缓缓压紧工作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绞车滚筒慢转,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工作闸把,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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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

(3)操作工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4)下放矿车时必须反转电动机,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松绳,以免车过变坡点,突然加速崩断钢丝绳,更不得无电运行放飞车。

(5)工作中禁止两个闸把同时闸紧,以防烧坏电动机。 (6)如遇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处理好后再开车,不准强行启动。 3.运行

(1)绞车运行中,绞车操作工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观察钢丝绳,手不离闸把,如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2)绞车运行中操作工不得与他人交谈。

(3)注意绞车各部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 ①有异响、异味、异状;

②钢丝绳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③稳定绞车支柱有松动现象; ④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⑤电动机单向运转或冒烟; ⑥突然停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4.停车

(1)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陧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工作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工作闸,停车、停电。

(2)上提矿车,车过上端变坡点后,操作工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3)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拉灭示警红灯;操作工离开岗位时,必须将供电的启动器停电闭锁。 5.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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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超载挂车、蹬钩、扒车,行车时严禁行人。 (2)矿车掉道,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3).因处理事故或其他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手不离闸把,严禁离岗;如需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由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固定矿车。

(4)如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以及超长、超大物件时,应制定专项提升措施,确保安全。 (五)回柱绞车安全操作要求 1.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回柱绞车附近的帮顶情况有无变化。 (2)检查固定绞车的支撑是否可靠。

(3)检查绞车各部螺栓、销子等有无松动、脱落等情况。 (4)检查操作按钮是否完好,是否符合防爆要求;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可靠。

(5)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是否超过规定。 2.运行中的要求

(1)开车前必须先松开手闸。

(2)运行中必须精神集中,注意信号,注意与回柱工之间的密切配合,信号不清不能开车。

(3)注意观察绞车各部运转情况,如电动机声响、钢丝绳缠绕情况、减速器温度(不得超过60℃)、电动机外壳温度(不得超过70℃)等。

(4)绞车运行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绞车,必须时常注意顶板及绞车的支撑固定情况以及钢丝绳的受力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处理。 3.停车后要求

停车后要将启动器停电闭锁。

(六)绞车操作“一严、二要、三看、四勤、五不走”的具体内容 一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

二要:要手不离操作手把;要坐姿端正,精力集中,不在绞车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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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替换司机。

三看:启动看信号、运行方向、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情况,做到启动准确平稳;运行看仪表、深度指示器,做到运行快捷;停车看深度指示器和绳记,做到停车准确,一次到位。 四勤:勤听、勤看、勤摸、勤检查。

五不走:当班情况交不清不走;任务完不成不走;设备和机房清洁卫生搞不好不走;有故障能排除而未排除不走;未经接班者交接签字不走。

(七)绞车操作中“三不开”、“五注意”的内容

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有看清上下钩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

五注意:注意电压表、电流表等指示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指示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摩擦绞车钢丝绳受力是否一致;注意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第二节 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2、作业范围内顶邦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方准作业。

3、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巷中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允许的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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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两次后,才准正式开机。

6、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7、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转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8、拆卸液力耦合器注油塞、易熔塞、防暴片时,脸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易熔片。 三、操作准备

9、备齐扳手、钳子等工具,圆环链、刮板、螺栓等被聘配件,机械润滑油等油脂。

10、检查机头机尾出的支护是否完整,压、戗柱是否齐全牢固,附近5米内有无杂物,洒水设施是否齐全可靠,该处电器设备处有无淋水。 11、检查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本台刮板输送机与转载机、带式输送机搭接是否符合规定。

12、检查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部轴承及减速器、液力耦合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 13、检查传动链有无磨损或断裂,调动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14、检查防爆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四、操作顺序

15、刮板输送机操作顺序:

检查-发出信号试运转-检查处理问题-正式启动-喷雾-正式运转-结束停机 五、正常操作

16、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两次,再启动试运转,检查传动链松紧程度,是否有跳动、跑偏、飘链等现象。

17、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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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控制开关的控制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 18、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点动两次,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19、多台运输机设备连续运行,在未装有集中控制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装有集中控制时应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开动,依次逐台停止。

20、减速器等各部声音是否正常,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刮板输送机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并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21、运转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进行处理: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2)刮板链出槽,飘链、掉链、跳齿时 3)溜槽被拉开或提起时

4)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5)液力耦合器易熔塞融化或油液喷出时

6)发现木料、金属支柱、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时 7)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8)信号不明或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22、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制刮板链,严禁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

23、本班工作结束后,将机头、机尾附近浮煤清扫干净,待刮板输送内的煤全部运出后,按顺序停机,然后关闭喷雾阀门,并向下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手把达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六、收尾工作

24、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器设备上的粉尘。

25、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发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填写刮板输送机运转日志。

普掘岗位工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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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掘进钻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上岗条件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二、安全规定

(一)、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二)、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底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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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三)、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钻头或钻杆。

在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人员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四)、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五)、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六)、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七)、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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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三、操作前准备工作

(一)、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煤电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好无损。 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毛巾露在衣领外。 (二)、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三)、钻眼前对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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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钎杆是否平直,钎头、钎尾是否合格,供水中心孔是否畅通,侧式供水套是否完好,;钻头是否锋利,钎杆与钻头连接是否牢固。 4.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5.电缆是否有破皮、漏芯、漏电,电统应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

6.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以上情况都达到完好要求时.才准许钻眼。 四、 操作顺序

(一)、掘进打眼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检查施工地点安全,看巷道施工线(中、腰线)。

2.准备钻眼设备、工具.试运转,标定巷道施工中、腰线,在迎头化出巷道轮廓线,并标定眼位。 3.钻眼。

4.撤出设备和工具。 五、正常操作 (一)、风钻打眼 标定眼位,划分区块。

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多台风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做到定人、定钻、定眼、定位、定责,不准交叉作业。

3.按照爆破图表的要求,确定打眼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确保眼底(除掏槽眼外)落在同一个平面上。

试运转:按照先开水、后开风的腰序进行试运转。

定眼: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量把手,调整钻架(气腿)到适当高度;领钎人员站在一侧,避开司机视线,手握钎杆,把钎头放在用稿刨出的眼窝上。定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人员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开眼:把风钻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纵把手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直至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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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常钻眼。

1.司机一手扶住风钻的把柄,一手根据钻进情况,调节操纵阀和钻架调节阀。

2.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3.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的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气腿上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或断钎伤人。

4.钻眼时,风钻、钻杆与钻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匀适当,钻架升降要稳,以防折断钻杆、夹钻杆或拐丢钻头。 5.钻眼应与煤岩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的夹角,尽量避免沿层理、节理方向钻眼。

6.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拨出钻杆,停止钻眼。

7.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风钻停止运转。 8.按时向风钻注油器内注油,不得无润滑油作业。

9.钻深眼时,必须采用不同长度的钻杆,开始时使用短钻汗。

10.停钻:钻完眼后,应先关水阀,使风钻进行空运障,以吹净其内部残存的水滴,防止零件锈蚀。 (三)、电钻、风煤钻钻眼

标定眼位:1.按中腰线和炮眼布置图的要求,标出眼位。 2.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划分好区块,不准交叉作业。 试运转:开水、送电(送风)、试运转。

点眼:用手镐点眼定位,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钻进:1.点眼后,按规定的角度、方向均匀用力向前推进,直至达到要求深度。

2.打眼工要站稳,并握紧电钻把,切忌左右晃动。

3.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用手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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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钻、风煤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减少阻力,以防卡住钻杆。 5.当电钻(风煤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声响时,或电钻、电缆漏电及电钻外壳温度超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 7.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

停钻:钻眼完毕,应先关水、再断电(停风),最后抽出钻杆。 六、收尾工作

1、使用风钻钻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设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点;将风、水管阀门关闭,软管盘放整齐。

2、使用电钻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和供水软管盘放好。

3、使用风煤钻钻完眼后.应从风煤钻上拔下钻杆,并把风水管、钻杆、风煤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风水管盘放好。

第二章 掘进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一)、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下井前要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和爆破母线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爆器材不准下井使用;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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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的工作必须固定在一个工作面。

(二)、使用爆破材料的规定

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低瓦斯矿井的煤层掘进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3)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4)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5)严禁使用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6)在同一次装药爆破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雷管:在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1)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3)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三)、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实行“三人连锁爆破”和“三保险”制度。

“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装药爆破。

“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亲自派专人警戒,并将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由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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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浓度合格后,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四)、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五)、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六)、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三、操作前准备

(一)、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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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2.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应放在挂有电缆、电线巷道的另一侧。 3.爆炸材料箱要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4.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引药和炮泥以及 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6.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及发爆器具等。

7.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 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 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三)、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螬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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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四、操作顺序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装配引药。 2.检查瓦斯。 3.装药。 4.封泥。 5.检查瓦斯。 6.敷设爆破母线。 7.警戒。 8.爆破。

9.爆破后检查瓦斯、支护。

10.处理拒爆、残爆。 五、正常操作

(一)、装药前

1.必须对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瓦斯检查, 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制度。

2.必须对爆破地点附近10米内支架进行加固,保证支架齐全、完好。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4.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吱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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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6)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二)、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暴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指向眼底;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指向眼口。

4.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引药都应装在全部药卷的一端,不得将引药夹在两药卷中间。

5.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应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并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三)、封泥。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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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四)、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五)、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倜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问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靖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6.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悬挂,以免发生误接;严禁使用固定母线放炮。

(六)、联线方式与接线

1.各炮眼电雷管脚线的联接方式应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的规定采用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电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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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由爆破工操作。

2.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问的接头必须相互阻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3.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七)、警戒

1.必须有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撤至作业规程规定的安全地点。 (八)、爆破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3.爆破工擞至发爆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一次爆破信号。 4.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接,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5.第二次发出爆破信号.至少再过5秒。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回放电位置.电雷管起爆。

6.电雷管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拔出放炮器钥匙。

7.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

8.爆破时使用爆破喷雾,爆破后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九)、验炮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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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六、特殊操作

(一)、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2.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

3.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4.爆破前必须洒水。 (二)、拒爆、残爆处理

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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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尾工作

1.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放完炮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等收拾整理好。 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退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

5.完工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第三章 人力装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人力装载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 二、安全规定

(一)、装载工装载应佩戴手套,并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情况。

装载中发现拒爆、残爆,应立即停止作业,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拣出,并交给爆破工。

装载工作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行(顶板不设支护的除外),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臣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行支护,否则不得进行装岩作业。

(二)、在架棚支护的巷道内,要先扒两侧的煤、矸,然后扒中间,每扒够一个棚距及时进行架棚支护。

(三)、在锚杆支护巷道中扒装,每扒够一个支护排距,必须及时进行打锚杆支护。

(四)、由上向下掘进斜巷时,必须设有防止跑车的安全装置。上端应设置阻车器,下端(掘进工作面)上方必须设置坚固的遮挡(挡车栏),遮挡至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倒拉绞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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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向上掘进斜巷时,绞车上方及斜巷下端必须设有坚固的遮挡。掘进工作面装车地点要设阻车装置,其至装车地点和工作面的距离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五)、由下向上掘进装岩时,矿车下方不得有人,人员要靠巷道两帮站,并注意上方煤矸滚动,以免煤矸滓动或装车不慎煤矸伤人。

由下向上掘进2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放炮前应先在溜放口和人行道设好挡矸(煤)卡,以防煤矸窜堵下部巷道伤人。

(六)、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等物,以防碰坏,向矿车装矸(煤)时,不要装得太满,煤矸不得超出车帮及车上沿。

(七)、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 三、 操作准备

准备好装载工具,锹、镐安装要牢固。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掩稳矿车,禁止用煤、岩块稳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擅钓装车,装车时绞车司机不得离岗,工作前要检查阻车器和遮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四、操作顺序

应按以下顺序操作

1.检查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准备工具。 3.洒水降尘。 4.装车。 五、正常操作

(一)、放完炮,等排净炮烟后,先由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再进行敲帮问顶、检查顶帮及支护、排除悬矸危岩。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二)、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粉尘飞扬。装车时应站在矿车两侧,斜巷装车不得站在矿车下方,作业人员要互相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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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四角装车时,更应注意自身与他人安全。

(三)、采用背式装车法时,人站在矿车侧前方,两腿前后叉开,手握锨把向前用力插入岩堆底部,满锨后再用力向上绕过肩膀装入矿车内。

(四)、人力装车应铺设铁板,铁板应在放炮前铺好,并用矸石(煤)掩盖,以免放炮掀起,前移铁板时,要先清理好底盘,再用撬棍协调前移。

(五)、不得挖空道心、棚腿柱窝和滑轮固定橛子底根,要扫清两帮及水沟浮矸杂物;装车时遇到大块煤矸必须破碎,用大锤或手镐破大块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用手搬大块岩石时,要注意防止岩块破裂砸脚;严禁两人共同抬运大块岩石装车。

(六)、使用刮板输送机运煤(矸)时,应在输送机运转时装煤(矸),以防压住刮板输送机启动困难,任何人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或乘坐输送机。 六、收尾工作

收拾好锹、镐等装载工具,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四章 耙斗装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装载机(含各种型号装岩机、装煤机,下同)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装载机司机应熟悉所用设备的性能、构造、原理,掌握一般性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二、安全规定

(一)、必须坚持使用装载机上所有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旅,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在淋水条件下工作,电器系统要有防水措施。 (三)、检修或检查装岩机械时,必须将开关闭锁,并悬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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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牌。 三、操作准备

(一)、司机接班后,要闭锁开关.并检查以下情况: 1.顶板是否坚实,支护是否牢固;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导向轮、尾轮悬挂正确,安全牢固,滑轮转动灵活,禁止将尾轮挂在棚粱和作为支护的锚杆及其他支护体上。

2.机器各部位清洁,无煤、矸压埋.保持通风,散热良好;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应在顶棚上妥善遮盖。

3.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 4.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机道,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5.钢丝绳应在滚筒上排列整齐,其磨损、断丝不得超过规定,耙装机绞车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闸带问隙松紧适当。

6.在装岩(煤)前,必须将机身和尾轮固定牢靠,司机操作一侧至巷壁的距离必须保持在700毫米以上,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巷道移动耙装机时,下方不得有人,倾斜巷道倾角大于20度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倾斜井巷使用耙装机时,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措施。

7.通讯、信号灵敏、清晰,耙装机照明良好。

8.机器各部位连接可靠,连接件齐全、紧固;各焊接件应无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各润滑部位油量适当,无渗漏现象。

9.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供电系统正常,电缆悬挂整齐,无埋压、折损、被挤等情况。

(二)、 试车前应发出信号,严禁耙斗机两侧及前方有人,起动耙装机,在空载状态下运转应检查以下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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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按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2.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强烈震动。 3.钢丝绳松紧是否适当,行走是否正常。 四、操作顺序

装岩操作按下列顺序进行: 1.检查和准备。 2.试运转。 3.开机装岩。 4.停机。 五、正常操作

(一)、合上张力启动器隔离开关,按动耙装机的启动按纽,开动耙装绞车,操作绞车的离合器把手,使耙斗沿确定方向移动,操作耙装机时,耙斗主、尾绳牵引速度要均匀、协调,以免钢丝绳摆动跳出滚筒或被滑轮卡住。

(二)、 机器装矸时,不准将两个手把同时拉紧,以防耙斗飞起,遇有大块岩石或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断绳或烧毁电动机,不准在过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斗挤出或被钢丝绳甩出伤人。

(三)、 当耙斗出绳方向或耙装的夹角过大时,司机应站在出绳的相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人,耙岩时,耙斗和钢丝绳两侧不准有人, 在拐弯巷道耙装时,若司机看不到工作面情况,应派专人站在安全地点指挥。

(四)、耙岩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不宜太远或太近,耙斗不准触及两帮和顶部的支架或碹体。

(五)、耙装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后进行处理,工作面装药前,应将耙斗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用木板挡好电缆、操作按钮等,放炮后,将耙装机上面及其周围岩石清理干净后,方可开车。

(六)、在耙装过程中,司机应时刻注意机器各部的运转情况,当发现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度超限、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强烈震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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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处理。

(七)、耙装完毕或接到停机信号时,司机应立即松开离合器把手,使耙斗停止运行,正常停机,应将耙斗拉出工作面一定距离,打开离合器,按动停止按钮,切断耙装机电源。 六、特殊操作

(一)、耙装机固定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耙装机移动前,应先清理耙装机周围的岩石,铺好轨道.将耙装机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挂住,两侧小门向内关闭,移动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歪倒的安全措施;在平巷中移动耙装机时,应先松开卡轨器,整理电缆,然后用自身牵引移动,牵引速度要均匀,不应过快,若用小绞车牵引移动时,要有信号装置,并指定专人发信号,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应将机器固定好。

(二)、在上、下山移动耙装机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必须采用小绞车牵移耙装机,并应设专职信号工和小绞车司机。

2.移动耙装机前。有关人员应对小绞车的固定、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信号、滑轮和轨道铺设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小绞车将耙装机牵引住之后,才允许拆掉卡轨器。 4.移动耙装机过程中,在机器下方及两侧禁止有人。 5.耙装机移到预定位置后,须先固定好卡轨器及辅助加固设备,方准松开绞车钢丝绳。

6.上山移动耙装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止耙装机下滑的措施。 ’ 七、收尾工作

1、耙装工作结束后,应将耙斗开到耙装机前,操纵手把放在松闸的位置,关闭耙装机,切断电源,锁好开关,卸下操作把手,清除耙装机传动部和开关上的岩石、粉尘,保持机械及环境卫生。

2、司机交接班,应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发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向下班司机交接清楚,并将交接班情况填入耙装机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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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装岩机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维修工必须遵守电钳工的一般规定,熟悉装岩机的各部结构和工作面的供电系统,掌握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油脂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标准、维修保养标准及规定。 二、 安全规定

(一)、必须检查作业地点是否安全,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做到不安全不操作。必须先切断机器电源、闭锁开关,然后进行维修工作,并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

(二)、机器应定期进行维修它包括: 1.日常维修:每日维修。 2.定期维修:每周或每月维修。 3.中期维修:半年一次。 4.年终维修:一年一次。 三、操作准备

下井前必须查阅装岩机械的运行情况记录,认真听取上一班人员的介绍,备足工作器具、常用材料、备品、备件及施工防护用品。

四、 耙斗装岩机维修

(一)、 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机器出厂时制定的各项维修质量标准。检查、拆装和维修必须按维修操作标准进行。

(二)、打开需要维修的减速器、滚筒时,要采取严密的防尘及遮盖措施,严防掉入煤、矸、杂物、淋水等。拆装零部件时,应注意保管好小零件,严禁将其丢失和掉入机器内部。

(三)、维修工作中必须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对需要维修或更换的齿轮、轴承等,必须选用同型号规格的元件。

(四)、电气系统的维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电气设备维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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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真空接触器时,应每月检查阻容保护是否失效和三相同步问题,以免烧坏电机。机器下井前和检修各防爆面和全部防爆按钮盒内皆应涂上凡士林油。

经维修后的耙斗装岩机必须达到质量完好标准,交当班司机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收尾工作

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工作环境,清点工具及所剩各种材料、备品、备件等,机器维修情况须填入交班记录。

第六章 砌碹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砌碹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砌碹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 二、安全规定

(一)、刷帮、挑顶前应先检查支架和顶帮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独头巷道进行刷帮挑顶时,在施工段以里不得有人工作;拆除临时支架,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每次拆除的长度和数量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拆除支架时,无关人员应撒至安全地点,临时棚腿撤除后,应立即进行挖底槽和砌墙工作;分段碹墙砌完后,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距离拆除顺巷抬棚和原有支架棚梁,按碹拱尺寸检查,并处理好拱部荒断面,如有掉顶危险,须在墙顶壁后牢固地架设墙上小棚,小棚拆除后,以穿棒护顶,穿棒的一端插入碹茬,另一端托在未撤的临近小栅梁上。

(二)、基础槽应挖到实底,如基础下是煤层或软岩层时,基础必须加深、加宽,底鼓严重时,应加砌底拱,基础加大或底拱施工,并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三)、砌碹用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砌筑时,砂浆要均匀饱满,无干瞎缝,严禁干垒;用料石砌碹时,严禁使用半石,严禁料石横放;严禁使用腐朽、开裂、变形、折损的碹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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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有特殊要求的碹胎及模板必须编号,跨度超过4米的碹胎,各节之间必须使用螺栓连接,不准使用其他连接方式。

(四)、架设碹胎的工作,应由碹头向里依次进行,第一架碹胎应稳在老碹下,两碹胎间距不应大于1米,相邻碹胎之间必须用拉杆连接。严禁将碹胎直接稳定在工作平台上。脚手板的厚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将脚手板直接搭在胎垛上或胎腿横梁上,作工作平台使用。工作平台下需通过矿车时,必须保证矿车进出安全。工作平台上要留有躲闪冒落活石的空间,禁止在平台上堆积过多的材料或砸料石。

(五)、采用浇筑混凝土碹时,要先清理模板上的矸石杂物,检查钢筋排列数量、直径、规格和位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六)、回收碹胎的时间,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回收碹胎必须使用长柄工具,严禁使用动力机械回收。

(七)、砌筑水沟前,应将水沟毛断面内的积水和煤岩碎块清除干净,并按设计的厚度,坡度位置铺好底,沟底表面应光滑平整,水沟帮面浇筑混凝土时,应边浇灌边捣固,使其保持平整、无错口或台阶。 三、操作准备

(一)、备齐砌碹施工工具以及有关支护材料,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检查施工所需的风、水、电,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二)、砌碹前要根据作业规程要求,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尺寸,进行刷帮、挑顶和拆除临时支架工作,凡有碍砌碹的部分都要刷大,锚喷作为临时支护时,应先检查毛断面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再按锚杆间排距补打齐锚杆,并喷砂浆或薄层混凝土封闭顶、帮。

(三)、砌拱前,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平台。 四、 操作顺序

(一)、砌墙架工字钢梁支护操作顺序 1.检查处理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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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时支护。 3.挖底槽砌基础。 4.砌墙。

5.上钢梁、背顶。 6.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二)、砌拱形碹操作顺序 1.执行本节第一条1~4款。 2.搭工作台。

3.支碹胎、砌碹或混凝土浇灌。

4.封顶与合拢门。 5.拆碹胎与模板。 6.检查质量.清理现场。

五、正常操作

(一)、挖地槽砌基础

1.按中、腰线和设计尺寸确定地槽位置和深度,并作出标记。 2.用手稿、风镐挖地槽时,要注意观察抬棚腿窝,防止松动失脚,地槽挖完后,检查尺寸,并排净积水,清底找平。 3.砌基础前.根据中腰线检查地槽位置和深度.并定上基础边线和上平线。

4.砌基础时,应先填入30~50毫米厚的铺底砂浆,然后摆放基础石,基础石要平、直、稳、实,灰缝饱满,灰缝大小符合规定要求。

5.浇筑混凝土基础时。应先支好模板,根据中、腰线校正,然后再用撑木、拉杆固定好模板。

(二)、砌料石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

2.根据巷道的中、腰线先挂好垂线和水平线。按线施工。 3.砌墙时,必须将料石摆正放平,不平时,应用碎石垫平、垫稳。在倾斜巷道,料石大面缝口应和巷道的坡度一致。

4.随砌随将壁后用碎石充填严实,用片石块充填时,要用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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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实。

5.一次砌筑墙高不得超过1米,超出部分应待灰浆初凝以后再砌。

6.料石压茬要明显.正常情况下,压茬宽度不得小于料石宽度的1/4。接茬要严密,严禁出现对缝、重缝和齐茬,碹头必须留好长短茬。

7.新碹与旧碹的接茬处,必须清除煤矸等杂物,并用水冲洗干净。

(三)、浇筑混凝土墙

1.敲帮问顶,清除浮矸,清洗基础面。

2.支模板,固定后用中线校正,起拱线用中腰线校正。 3.浇筑混凝土。随浇筑随捣固,并随时对模板进行加固。 4.采用连续浇灌法。在浇灌中,如间隔2小时以上时,必须将上一次混凝土表面处理成麻面。清洗后再铺一层10~20毫米的灰浆。

(四)、支碹胎

1.支碹胎前先检查巷遭顶板安全情况,脚手架或操作台的稳

固情况、碹胎规格、质量情况。 2.用水冲洗碹胎与模板。

3.按碹胎间距支设腿子木,并支稳支牢。

4.支碹胎并固定,用胎腿稳定碹胎时,胎腿和碹胎之间的接口要对齐并用扒锯固定牢固,不能歪扭,必须将胎腿支在实底上,在用砖或料石垒垛稳定碴胎时,要垒在经找平的坚硬底板上,并要保持垛架的稳定、牢靠,与碹胎接触处应垫方木。

5.碹胎的模板应随砌随放(钢筋混凝土碹除外)并摆放平整,外部不平整处,可用木楔垫平,模板厚度应一致,对接要齐,对缝应严密、平整,不准漏浆。 (五)、砌拱

1.砌碹拱时,必须从两侧起拱线向中心对封,使碹胎受力均匀,严禁非对称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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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砌拱随铺好碹板。

3.碹拱料石要紧贴碹板,大头朝上,料石安放要平、直、稳实。不得有单点支撑。每块料石都要用顶头灰.封口的砌块之间必须用石楔打紧。

4.要随砌随充填,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实,随砌随充填,冒顶过高时,拱后充填层厚度不得小于0.5米,再上可用木垛或水泥板垛接顶。砌双层碹时,第一层应比第二层超前2~3排料石。 5.浇筑混凝土碹拱前,必须处理好接茬,用清水冲洗后再铺上一层薄灰浆,固定模板,碹拱的钢筋应事先加工成型,混凝土的浇灌、捣固、模板检查等,可与浇灌混凝土墙相同。 (六)、封顶及合拢门

1.料石碹封顶时,碹拱砌到最后三层料石时,将碹板全部放好,然后由里向外依次安放拱顶料石,直至封顶结束,封顶灰浆必须饱满,料石居中,严防偏顶或灰缝居中。

2.料石碹合拢门时,一般只留正中一层碹石,先将封顶铁板插入碹板上,然后依次托上料石,用咬子石塞紧,灌满灰浆,最后一块料石用咬子石塞牢后,自下而上塞填砂浆,再用封顶板托牢。

(七)、拆碹胎和模板

1.拆除碹胎、模板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禁止有人在拆碹胎附近逗留。

2.回胎人员站在安全一侧,并预先清理好退路。 3.回胎后,将贴在碹壁上的悬板、模板全都拆掉。

4.拆下来的碹胎、碹板、模板、撑木等,应及时清理,拔掉铁钉.并码放整齐。

5.上下山回胎前,应设挡板,回胎时人站在上方。

6.料石墙必须勾缝,拆除碹板、模板后,混凝土碹体表面凹凸不平或有蜂窝、麻面时,要用砂灰找平。

第七章 把钩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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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岗条件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二、安全规定

(一)、严格执行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行车不行人”制度,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二)、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

(三)、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三、准备工作

(一)、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二)、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三)、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四、操作顺序

正常操作顺序:运行前,联环—一挂钩头——挂保险绳—一发开车信号。停车后,摘保险绳—一摘钩头—一摘环。 五、 正常操作

(一)、 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列车组列、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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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进入斜坡时,必须停车检查连接固定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准发信号。

(三)、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摘挂钩:(1)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仲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2)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在人行道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越过。 2.发送信号:(1)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

(2)“一响”为正常停车信号;“二响”为上提信号;“三响”为下松信号;并规定好其他联系信号且不得与之重复。

(四)、挂人行车时,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行车及其连接装置和泄漏通讯机的完好情况,挂好钩头,将人行车提至斜坡进行手动落闸试验,空运行一次,试车正常后,方可提升人员。

(五)、特殊物料、设备、材料及大宗物件运送时,必须果用专用的连接装置,遵守措施的要求,配合施工单位提升,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联接空间。

(六)、提升物料前,发现牵引车数及重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提升,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七)、车辆严重脱轨时,按规定条款复轨,严禁把钩信号工个人复轨。 六、收尾工作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做到现场交接班。

第八章 人力推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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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用于本矿从事人力推车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人力推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推车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 安全规定

(一)、在电机车运输巷道推车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并按调度指示推车,若推车中途掉道或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行车时,要尽快与调度站联系。

(二)、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若前车停时,要立即发出警号通知后车。

2. 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若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都必须发出警号。

3.推车应匀速前进,严禁放飞车。不准蹬、坐车滑行。 4.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6. 在车场或错车道存车时,矿车不准压道岔,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方没有车辆推过来时才准发车,两人以上推车时,要同进同出,以免发生误撞,在双轨道上推车时,检查另一轨道上的车辆是否有超宽物料。

7. 临时停车处理障碍物时,必须提前发出警号,把矿车停稳挡好,并在矿车两端l0米处设阻挡物。

8. 在巷道内推车时,严禁用肩扛车,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推车时,必须检查挡车设施是否关闭。

四、操作准备

推车前,应认真巡视路线,检查轨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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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线路畅通无阻,同时应将后面的矿车用木楔稳住。

五、操作顺序

操作顺序:1.检查熟悉推车路线。 2.检查车辆状况。 3.推车。 六、正常操作

1、推车工必须头藏矿灯,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严禁低头推车。推车时应在矿车后方推车,不准在车前拉车和手把车沿推车,并注意防止巷道两帮或风门等物体挤伤人。在弯道推车时,用力要里带外推,以防掉道。

2、推车通过非自动风门时,应先减速、后停车、再开门,通过后立即关闭风门,若通过一组风门时,要做到一开一关,不准同时打开,不准用矿车碰撞风门。

3、推车过道岔时,要在减速停车后,再扳道岔,过道岔后应将道岔扳回原位。

4、推到位置的矿车,应挂好钩或用木楔稳住。在能自行滑动的坡度上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用木楔稳住,否则不准停放。

5、使用V型矿车运输,车厢的固定销要挂牢,翻车卸煤(矸)时,头和手要迅速离开,向倾斜小眼翻车卸煤(矸)时,要有防止矿车坠入的挡车设施,翻车人员站稳后再翻车卸煤(矸),以防滑入斜巷内。 七、 特殊操作

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有专人指挥。

2.将矿车稳住,先抬一头上轨,后抬另一头复位。 3.用铁轨、撬杠使矿车复位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4.用机械复位时,严禁生拉硬拖矿车。 八、收尾工作

停止作业时,空、重车要分别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沿途浮矸杂物应清理干净,以保持线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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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力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从事人力运输物料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人力运料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运料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弯、沿途设施及矿车至两帮的安全间隙,以便在发车、推车、拐弯、速度控制、发车警号、停车时做到心中有数。

三、安全规定

1、装卸和运送物料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物料规格、品种、数量进行,在架线巷道装卸、运送物料时,必须注意人员或物料不要碰触架空线,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在平巷装卸时,必须先用木楔将矿车稳住。

2、在斜巷装卸时不准摘绳,必须待车停稳后在料车下方安设防止物料下滑的设施,否则不准卸料。运料时,注意不要刮碰支架和电器设备及管、线。

3、在有运输机的巷道内搬运材料时,要和司机联系好,人行道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或跨越运输机时,必须停机搬运。

4、推料车过风门时,必须开一关一,不得同时打开,也不准用车撞门。斜巷运科时,人员要躲开物料下方,避免物料滑落伤人。

5、小立眼运料时,必须捆紧拴牢,眼内不准行人,下口设好警戒,严禁往下自溜物料。

6、装运超高、超宽、超长、超重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制定专门措施。 四、准备工作

选好搬运路线,清除障碍,选择合理的搬运方法,安排搬运人员并明确分工。 五、 操作顺序

正常操作顺序:1.检查熟悉推车路线。2.检查车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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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料。4.推车。5.卸料。 六、正常操作

1、两人以上装卸时,必须互叫互应,行动一致,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做到轻起轻放,不准盲目乱扔,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同车内的物料长短应一致,否则必须长料在下、短料在上,长短料插穿时应按运行方向前低后高,并必须用绳索或铁丝捆绑牢固。

3、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以及砸飞他物伤人。

4、码放物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整齐平稳,料堆要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足断面,并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复习思考题

1、在什么情况下不得钻眼? 2、如何用风钻、煤电钻打眼? 3、掘进打眼工必须什么顺序进行操作? 4、什么是“一炮三检”制度? 5、什么是“三人连锁爆破”? 6、什么是“三保险”制度? 7、如何处理拒爆、残爆?

8、爆破工应该按什么顺序进行操作? 9、对装载工有什么安全要求?

10、人工装载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正常的操作顺序是什么? 11、在上、下山移动耙装机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12、在空载状态下起动耙装机运转应检查什么? 13、接班后司机要做那些工作? 14、耙装机的操作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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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机器定期进行维修的内容是什么? 16、维修机械部位应注意什么? 17、对砌碹工作有什么安全规定? 18、浇筑混凝土墙时应注意什么? 19、如何正确拆碹胎和模板? 20、力推车工的上岗条件是什么? 21、人力推车前应详细检查什么? 22、处理掉道矿车必须遵守什么原则? 23、对人力运料工有什么安全要求? 24、装卸时必须遵守什么原则?

第五章 煤矿职工入井须知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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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井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安全乘车与行走

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 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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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6.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 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7.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三、灾害预防

18.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 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 死亡、瓦斯爆炸。

19.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20.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不能因为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21.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 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 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22.掘进工作面是最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局部通 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23.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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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24.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25.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26.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有关部门。

无声征兆: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有声征兆: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27.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28.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9.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即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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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即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即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30.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 火灾的防范: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31.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32、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

33.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

34.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起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因爆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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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 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足时严禁爆破。 四、紧急避灾

35.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36.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7.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38.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39.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40、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41.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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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

五、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42.享有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43.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44.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5.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6.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47.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48.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9.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50.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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