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三星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制度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和部署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会议组织
2.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环科组织召集,安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主任决定变更会议时间或召开临时安委会。
2.2 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3 会议内容
3.1传达和学习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有关材料。
3.2安委会成员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3.3保卫科汇报本季度治安工作及下阶段治安工作重点。 3.4安环科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3.5组织审核、批准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
3.6安环科长对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并安排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3.7安委会主任对会议小结,并对下一阶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4 会议的要求与考核
4.1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安委会主任同意。 4.2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4.3会议纪要由安环科整理并下发各单位。各单位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4.4安环科对会议纪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纳入当月考核。 5 附则
5.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5.2 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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