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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2022-06-1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关于农村金融状况的调查报告

——云南省寻甸县与北京郊区实地走访调查

团队成员:„„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稳定,文化繁荣,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然而,辉煌的成绩背后也存在有隐忧。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社会分化的深化,农业成了弱势产业,农民成了弱势群体,农村成了弱势地区。当前的“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农民问题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到了该采取战略性决策去解决的时候。但解决方法需要创新,符合时代趋势。如今,金融已经越来越普及,农村也需要发展金融。农村金融发展在逻辑上既是“金融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延伸,也是“经济发展”在“农村金融”上的体现。为此,我们对云南省寻甸县和北京郊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调查研究报告。

一、调查方案

(一)调查的目的及意义

为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增强农民群众的金融、理财、风险和诚信意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此次我们成立了农村金融状况调查小组,走进农村,调查了解如今农村个人理财状况。团队成员将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走访个体工商户的店铺、企业,经过详实调查,我们希望解决一下具体问题:

1.调查农民群众对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惠农卡等个人理财产品的了解及使用情况;

2.调查这些产品对农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了解农民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实际需求;

3.调查银行在向农民推广金融理财产品中遇到的问题与障碍; 4.对比云南、北京两地农村个人金融理财产品推广状况的异同。 (二)、调查内容

1.两个调查地点当地基本情况

2.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代表,调查农村金融状况,农民的贷款需求及融资中遇到的问题,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和期望

3.银行在三农业务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三)、调查范围

1.被调查地域: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北京市延庆县。 2.被调查对象: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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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2010年5月26日—7月18日,问卷设计、收集资料等。

调查阶段:2010年7月19日—8月1日,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先后在云南农村、北京农村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实际情况。

总结成文阶段:2010年8月2日--8月31日,资料汇总统计、数据处理分析、撰写调查报告与总结。 (五)、调查途径

1.调查方式:以抽样调查、统计调查为主,结合实地考察。 2.调查人员:本小组成员。 (六)问卷填写及回收情况

本次调研共计发放了300份问卷,收回280份(其中12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268份,有效回收率达95.71%。

二、调查结果及总结

此次调查以中国农业银行及其业务为调查对象,借以调查农村金融知识普及状况。问卷主要分为两个主要的部分:个人信息的调查,包括职业与年收入,这部分的调查目的在于对调查对象的总体基本状况进行了解;对于金融状况方面,我们设计了7个封闭式的问题旨在了解调查对象对金融知识了解程度。

1.被调查者的年收入

年收入(元) 5000以下 人数(人) 49 频率(%) 21 5000—10000 57 25 10000—30000 72 31 30000—50000 30 13 50000以上 22 10

由图表可以看出,各个收入分布较为平均。但是,其中中端收入者占主流,高端收入者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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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中间业务

业务种类 人数 频率(%) 银行卡业务 221 37 代理业务 资产托管及支付结算业投资和公司类中其他受托业务 间业务 务 139 47 124 59 24 8 21 10

由图表可以看出,客户对银行的各种中间业务较为了解,但仅限于基础的业务,大多数人对于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投资类和公司类中间业务较不了解。

3.被访者持有银行卡平均一年除基本存取外,其他费用(年费、各种手续费等)

费用(元) 10元以下 10—100 100—1000 1000以上 人数 42 76 55 51 无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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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表可以看出,大多数人一年用于银行卡的费用并不是很多,基本处于1000元以下,说明银行卡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金融产品的使用普及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4.被调查者所知道的银行卡收费项目

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银行客户在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中,对银行卡年费与跨行转账或存取收取的手续费这两个收费项目的熟悉程度最高,所占百分比均过半。有53.73%的人知道银行卡要收取年费,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客户表示并不清楚自己银行卡的年费究竟具体是多少。有56.72%的客户表示知道跨行转账或跨行存取要收取一定手续费,为我们调查的几个收费项目中熟知程度最高的项目;47.39%的农行客户表示知道异地转账或异地存取也需要交纳手续费;31.72%知道在POS上刷银行卡消费银行也会收取手续费,该比重远小于前三项收费项目。

5.被调查者所办理的银行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 代理保险 代理基金 代理发放工资 个人理财业务 其他代理缴费

频数 73 84 112 110 48 频率 27.24% 31.34% 41.79% 41.04% 17.91% - 4 -

由图表中可以看出,人们对在银行办理代理业务的依赖度不高,金融普及程度低。

6.被调查者是否办理过农行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

选择 是 否

频数 55 213 频率 20.52% 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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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有80%的人表示从未在银行办理资产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在发放问卷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许多人并不明白资产托管的意思是什么,对银行所具备的对于各种资产的托管的功能缺乏了解。

7.被调查者办理过农行的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 票据 银行卡 汇兑 委托收款 电子支付 托收承付 企业结算

人数 82 202 92 40 48 10 18 频率 16.67% 41.06% 18.70% 8.13% 9.76% 2.03% 3.66%

调查结果反映了结算支付手段在居民中较为普遍应用。

8.被调查者是否了解过农行在投资和办理公司类中间业务中所获得的收入 是否了解 否 是

人数 190 43 频率 81.55% 18.45%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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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组成员经过讨论得出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增量改革的同时也要关注存量改革

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银行,并提出要在农村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这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已从存量改革为主转向增量改革,此次改革方案的设计者试图从增量上寻求突破。在此基础上也要对原有的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提高其服务能力,扩大其辐射范围。如对农信社的改革应继续坚持以合作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制的运作方式。下一步要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便有利于提高经营绩效的激励机制,并逐步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提升农村金融支农信心

用农村金融来强农、惠农,必须从政策上对普惠金融给予扶持,如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分散等政策手段的推动,提升普惠农村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推出农民欢迎的险种。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机构财政贴息制度。对农村金融支持种养、加工户贷款,特别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信贷损失给予补贴。三是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在税收、资金上给予优惠,解除金融机构放贷的后顾之忧。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金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首先,要加快“信用乡镇”“信用村社”的创建工作,提高农民信用意识。要尽快建立包括覆盖农户和农村地区尸体紧急的征信体系,对不讲诚信的贷款者公开曝光,并实施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予以制裁。对信誉好、还贷积极的农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上给予优惠,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农村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

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需要强化对金融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地方金融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处理金融机构需要地方政府出面解决的有关事宜,营造一个有利于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氛围。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加快农村企业和农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步伐,构筑信息交流平台,从而有效突破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瓶颈制约,为金融机构通过技术手段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供有力保障。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活动,营造守信光荣的社会风气,让个人信用、农户信用、社会信用成为融资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个社员从农村信用工程中受益,增加社会公众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地方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清理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不良资产占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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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坚决依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保护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为农村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规范民间借贷

积极探索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鼓励私有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满足农户间的资金调剂需要。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作用,消除其负面影响。要引导、鼓励有息民间借贷采取比较规范的契约形式,防止借贷纠纷的发生。要坚决打击高利贷行为,化解民间借贷的不利影响。

(六)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信贷产品的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

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化、系列性金融产品,适应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逐渐由温饱型向富裕型转变,非农产业贷款和 消费型贷款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时,不能只考虑种养业的发展,要兼顾全面,全方位、多层面给予支持;二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为了不断增加收入,会想方设法寻找项目、发展生产,农户贷款的需求总量将越来越大;三是随着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信贷,农户生产逐渐开展为多元化的各局,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工作要适应农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四是随着规模农户的增多,农业科技的引进,信用社要充分考虑农户扩大在生产的需求妥善处理好信用与额度的关系,允许农户在确定的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小额贷款的额度,逐步扩展到1万-5万元左右。五是要不断改进和优化管理,优化农村金融服务。要改变贷款“申报过严、手续过繁、时间过长、审批权过分集中”的现状,积极探索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的机制方法,以满足农村的特殊需要,提高贷款效率。同时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提高大额和小额支付覆盖面,疏通汇划渠道,为县域、涉农企业和农户提供快速便捷的支付服务;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结算功能,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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