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后勤物资的管理,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后勤仓库物资应帐物相符,按院领导审批计划购物。 2、科室职工每二年领取冬、夏工作服一件。若有特殊情况(毁坏、遗失)需领工作服,后勤仓库按购入价出具领单,由领取人到财务科交款后发给。
3、新分配来院职工秋冬季首次领取长袖工作服两件,春秋季首次领取短袖工作服两件,后满二年领取长、短工作服各一件。
4、各科室一律不得领取毛巾、肥皂、洗衣粉、电池、信笺、笔墨等办公及家用物品。少数科室因工作需要必须由院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取。
5、科室领取物品必须应有两名科室人员签字。否则,后勤仓库可拒绝办理。
6、科室需批量物品及非医疗所需物品,必须出具书面申请单,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总务科及分管领导审批后,后勤仓库方可购置并按程序办理发放手续。
常用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1、常用物品的采购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常用物品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常用物品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品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3、采购的物品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的积压浪费。 4、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及采购审批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5、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品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的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6、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7、及时与库房联系,做到购货迅速,减少运输中转环节、降低库存量。
8、严格执行采购招(投)标规定,凡一次性采购单品种物品金额5万元以上,必须实行招投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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