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桩的分类、原材料、构造和质量要求。
(一)管桩各部位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与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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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桩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表二:管桩的外观质量要求
二、管桩基础施工
(一)一般要求
1、沉桩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桩顺序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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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布桩较密集且距周边建(构)筑物较远、施工场地较开阔时,宜从中间开始向四周进行;布桩密集、场地狭长、两端距建(构)筑物较远时,宜从中间开始向两端进行;若布桩密集且一侧靠近建(构)筑物时,宜从毗邻建(构)筑物的一侧开始由近及远地进行。
3)宜先长桩,后短桩。
4)宜先大直径桩,后小直径桩。
5)宜先主楼(髙层)桩,后裙房(低层)桩。
6)宜先密距桩,后疏距桩。
7)管桩间距小于3.5倍管桩外径时,宜采用跳打。
2、施工用管桩在施打前应双控,即桩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100%的设计强度,同时应满足锤击静压管桩混凝土龄期常温养护不小于28d和髙压釜养护管桩龄期不小于3d的要求。
(二)装卸和堆放
1、管桩装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桩在装卸过程中应轻吊、轻放,保持平稳,避免碰撞。
2)管桩单节长度经验算符合钩吊要求的,可以采用专用吊钩直接钩住管桩两端内壁水平起吊,吊绳与管桩夹角应大于45°。对单节长度不符合钩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的吊点进行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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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时管桩长度不大于15m且符合《先X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 13476规定的单节长度时,宜采用两点起吊。
2、管桩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堆放时应设垫枕防滑防滚,且排水良好。
2)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条件许可时,可按工程进度及时分批供桩,避免二次搬运。
3)管桩宜单层堆放,叠层堆放时,外径400 ~ 600mm的管桩不宜超过7层,外径700 ~ 1000mm的管桩不宜超过4层。施工现场堆放不应超过2层。
4)叠层堆放管桩时,应在垂直管桩长度方向的地面设置两道垫木,垫木应分别位于距桩端0.21倍桩长处,底层最外的管桩在垫木处塞紧以防滚动。
3、施工现场移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桩叠层堆放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移桩。
2)单层摆放的管桩可拖拉移桩;当叠层堆放时,桩的拖地端应用废轮胎等弹性材料保护。
3)拖拉取桩时,应保持打桩机的稳定和桩的完整。
(三)接桩与截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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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管桩需接桩时,宜避免桩端落在厚粘性土层以及厚而密实的粉砂层中接桩。
2、接桩时,其入土部分桩段的桩顶宜髙出地面0.5~ 1.0m。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钢丝刷清理干净,并保持干燥,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桩头处宜设导向箍或其他导向措施,上下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1mm。节点弯曲点髙不应大于桩长的1/1000。上下节桩两端面应紧密贴合,不得在接头处出现间隙,严禁在接头间隙中填塞铁片、铁丝、焊条头等杂物。接桩就位纠偏时,不得采用大锤横向敲打。
3、焊接接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先在坡口周围对称点焊4~6个点,待上下节桩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对称施焊。
2)焊接可采用手工电弧焊或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三层,且逐层进行。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能施焊外一层,焊缝应饱满连续。当采用手工电弧焊时,焊条宜采用E4303或E4316,其质量应满足《碳钢焊条》GB/T5117的规定。焊接应由两个焊工同时进行。一个接头的焊接时间:φ600管桩宜为22~28min。
3)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沉桩。手工电弧焊的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101min,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自然冷却时间不应少于5min。锤击法施工时,自然冷却时间宜适当延长。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完不冷却即沉桩施工。
4、接桩和桩尖焊接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5 二级焊缝的要求。雨天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尚应采取防风措施。
5、管桩截桩应采用锯桩器,严禁采用大锤横向敲击截桩或强行扳拉截桩。截桩后出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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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裂纹处应采取补强措施。
(四)沉桩
1、静压法沉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试桩资料确定压桩机型号及配重。
2)压桩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首节桩下插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5%,且最大值不应大于50mm。采用顶压式的桩机,桩帽〈送桩器)与桩之间应设置弹性桩垫;
(2)每根桩宜一次连续压到位。接桩、送桩期间不宜停歇,并避免桩端在接近设计持力层时接桩。
(3)应在桩身标记以米数为单位的标髙标记,或采用压桩自动记录仪及时记录桩身入土深度和该深度时的压力值。
4)当一根桩压完后,若有露出地面的桩段,应在移机前截去,严禁利用压桩机强行扳断。
5)终压标准:
(1) 一般情况以设计桩长和标髙为准,最终压桩力作为参考。在试压前可先施工2~ 3根桩,待24h后采用与桩的极限承载力相等的压桩力进行复压,如果桩身不下沉,即可按设计桩长和标髙进行全面施工,否则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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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桩端达到坚硬的硬塑性粘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极软岩、软岩时,以最终压桩力为准,设计桩长和桩顶标髙作为参考;
(3)根据试桩确定桩进入持力层的最大终压桩力。
2、桩数多于30根的群桩及群桩基础四周的基桩,沉桩时应按总桩数107的数量设置观测点,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和桩顶偏位值。基坑内的工程桩、狱泥质软土层较厚及桩端持力层遇水易软化区内的群桩也应设置观测点。
3、在沉桩工程中应保持桩锤、桩帽、桩身的中心线在同一垂直线上,并随时检查桩身的垂直度。在桩身垂直度起偏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纠正。
4、应对管桩的沉桩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三、验 收
(一)—般要求
1、桩基子分部中管桩作为一个分项工程,原则上按每台班、每桩机、同规格划分检验批,检验批施工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管桩质量检验标准、桩位的允许偏差、电焊接桩焊缝检验标准应符合要求。
3、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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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经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
(3)应有完整的施工、验收记录。
4、验收应包括管桩进场验收、施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
(二)施工验收
1、焊接接桩应检查电焊条产品质量和直径、电焊坡口的尺寸、焊缝质量,记录并监控焊接所用的时间及焊完后的停歇时间。焊条型号、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情况、桩顶完整状况,并应在送桩前逐根检查桩身垂直度。
3、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丙级的,地质条件较差或桩节数超过3节时,应对电焊接头做20%的焊缝探伤检查。
(三)竣工验收
1、桩位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当桩顶设计标髙与施工现场标髙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2)当桩顶设计标髙低于施工现场标髙,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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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桩顶沉至场地标髙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开挖到设计标髙后,再做最终验收。
3)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桩基验收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桩头清理到位,混凝土灌芯已完成。
2)竣工图等质量控制资料已经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3)桩位偏差超标等质量问题已有设计书面处理意见。
4)检测报告已出具。
5)桩基子分部已经施工自检合格。
3、验收时,应对管桩成桩的平面位置、桩顶标髙、填芯混凝土及桩身垂直度等内容逐根进行验收。
4、桩体完整性、单桩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1)桩身质量检验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0%。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管桩基础,桩基承载力试验应采用静载试验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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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数量应满足本规程规定。具有相似地质条件、相同桩型、承载力、施工工艺的多幢建筑物,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共同确定检测方案,且每幢不得少于2根。
3)当静载试验法受场地条件限制不能实施时,可采用髙应变法检测,并应有可靠的动静对比资料。髙应变试验检测数量为单位工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5、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管桩基础设计文件、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通知书。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工程桩测量、定位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4)开、竣工报告。
5)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实施中的变更资料。
6)图纸会审记录。
7)技术交底资料。
8)管桩试打记录。
9)管桩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抗弯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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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管桩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桩端板和桩尖的外形尺寸和材质抽检、预应力钢筋和螺旋籀筋抽检、接头焊缝验收记录等汇总
资料。
11)管桩焊接材料和机械连接部件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12)管桩接桩隐蔽验收记录,包括桩位编号。
13)管桩的沉桩施工记录,包括桩位编号图。
14)桩基工程竣工图,桩位偏位实测情况,补桩、试桩记
录等。
15)质量问题处理记录。
16)桩基载荷试验报告和桩身质量检测报告(桩顶标髙、桩顶平面位置、垂直度偏差检测结果、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等)。
17)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8)沉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9)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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