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合同
合同编号:2012-000275
甲 | 方:鄂尔多斯聚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乙 | 方:乌审旗孔府家宴经销部 |
签定时间:
- 1 - | 共6 页 |
供货协议
签订时间: | 合同编号: 2012-000275 |
供货方:鄂尔多斯聚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 | 方:乌审旗孔府家宴经销部 | ,以下简称乙方;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自愿的办事原则,特订立此供货协议,以便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订购的商品明细
货品序号 | 商品名称 | 度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孔府宴9 年 | 43 | 500ML×6 | 箱 | 20 | 2148.00 | 42960.00 |
|
2 | 孔府宴9 年 | 38 | 500ML×6 | 箱 | 20 | 4128.00 | 40560.00 |
|
3 | 孔府宴御宴皇品 | 52 | 500ML×6 | 箱 | 30 | 1668.00 | 50040.00 |
|
4 | 孔府宴御宴皇品 | 43 | 500ML×6 | 箱 | 30 | 1608.00 | 48240.00 |
|
5 | 孔府宴御宴尊品 | 43 | 500ML×6 | 箱 | 28 | 1128.00 | 31584.00 |
|
6 | 孔府宴御宴尊品 | 38 | 500ML×6 | 箱 | 35 | 1068.00 | 37380.00 |
|
7 | 孔府宴封坛老窖 | 52 | 2000ML | 坛 | 50 | 98.00 | 4900.00 |
|
8 | 孔府宴封坛老窖 | 43 | 2000ML | 坛 | 50 | 88.00 | 4400.00 |
|
9 | 万事孔子淡雅香 | 52 | 500ML×4 | 箱 | 30 | 1608.00 | 48240.00 |
|
10 | 万事孔子淡雅香 | 45 | 500ML×6 | 箱 | 30 | 1488.00 | 44640.00 |
|
11 | 孔府宴淡雅香 | 45 | 500ML×6 | 箱 | 50 | 1080.00 | 50400.00 |
|
12 | 孔府宴淡雅香 | 39 | 250ML×6 | 箱 | 50 | 828.00 | 41400.00 |
|
13 | 万事孔子窖藏十年 | 45 | 500ML×6 | 箱 | 50 | 768.00 | 38400.00 |
|
14 | 孔府盛世经典 | 45 | 250ML×4 | 箱 | 70 | 408.00 | 28560.00 |
|
-2 -共6页
19 | 张裕卡斯特 | 12 | 750ML | 50 | 盒 | 295.00 | 14750.00 |
|
20 | 张裕1999 赤峡珠干红葡萄酒 | 12 | 750ML | 64 | 盒 | 38.80 | 2483.20 |
|
21 | 张裕卡斯特 | 12 | 750ML | 40 | 盒 | 295.00 | 11800.00 |
|
22 | 张裕解百纳干红新款纸礼盒 | 12 | 750ML×2 | 35 | 盒 | 195 | 6825.00 |
|
23 | 张裕干红礼盒 | 12 | 750ML×2 | 35 | 盒 | 98.00 | 3430.00 |
|
|
|
|
|
|
|
| 550992.20 |
|
合计(大写) | 伍拾伍万零玖佰玖拾贰元贰角 | |
此合同所标注的价格包含税费、货物运输、货物装卸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二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一、本合同中甲乙协商购买的相关商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饮品质量监督准则,要求商品质量符合国家硬性规定,符合国家对食品、饮品的流通规则;
二、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要求必须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审查批准,包装封面必须有明显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坚决杜绝“三无”产品; 三、商品所应有的包装必须是自身原有包装,不得拆换、填补。
第三条:商品的价格控制
一、本合同所采购的商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商定; 二、乙方的商品价格必须是低于其他使用商的价格;
三、根据市场的需要或由于商品价格的不稳定等各项因素,供货方需要上调或降低商品价格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
第四条:合同商品的供货、交货及验收一、合同商品的供货事宜:
- 3 - | 共6 页 |
(1)供货质量: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除有详细约定供货时间外,若无具体供货时间的则甲方应尽快办理供货手续;
(2)供货方式:甲方作为合同商品的供货商,负责运送货物至甲方使用的地点,其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合同商品的交货事宜:
供货方将商品运送到乙方使用场所后应由运货负责人和收货负责人员当面清点货物,甲方在收到甲方商品后应出具相应的收货凭据(此凭据仅证明 ;货物的交接事宜,并不能作为对商品质量验收的凭证)
三、合同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地点:合同所明确的商品验收地点应在乙方使用商品的地点,若在其他地点验货则应事先告知乙方,甲方验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商品验收凭证:甲乙双方在当面验收货物后,甲方应当主动开据验货凭证,明确注明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包装标准等,并应有乙方负责人员的签字盖章。
第五条:合同商品的货款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乙方于签订日内向甲方缴纳伍万零玖佰玖拾贰元贰角的定金,剩余货款在一个月内向甲方缴清,甲方同时发货。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 4 - | 共6 页 |
一、本合同签订履行期间,乙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货或者拒绝接受甲方送达的货物,为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对商品进行验收的,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甲方提出异议并进行应对处理的,视为甲方默认该批商品符合合同约定;
三、针对甲方对乙方有关业务部门或个人的投诉,乙方应当积极认真迅速有效的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甲方;
四、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或甲方的进货通知要求按时按量的向乙方供货,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为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二、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在合同商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由此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身承担;
三、对于乙方库存商品在保质期限到期前一年,经由乙方提出后甲方应立即配合调换;
四、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公开市场销售的条件,不得生产、配送假冒伪劣、过期或产品腐烂变质的产品;
五、关于乙方其他相关权利义务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
- 5 - | 共6 页 |
关规定予以约束及解释。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协议条款
一、甲方承诺所供商品价格应是市场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调换其他供应商,若有其他供应商与乙方签订的商品价格低于本合同价格时,乙方有权在甲方货款中按差价的十倍金额扣除,作为乙方损失的赔偿;
二、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5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
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部门机关调解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 甲乙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
- 6 - | 共6 页 |
供货方: 购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 7 - | 共6 页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