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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施工方案

2021-08-25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夜景形象为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通过利用滨江地理优势和各类特色建筑物等,打造两岸独特的夜间景观,大力提升城市亮化工作,为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到“中博会”召开前,老城区面貌有一定的改善,东岸亮化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具体任务

  (一)区域范围

  年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改造项目,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xx年562号抄告单而实施的续建工程,建设范围南起南昌大桥北至八一大桥,全长约3700米。主要是对东岸的沿线高层楼宇、建筑物、公共绿地、树木等景观照明实施亮化,并对沿线整体环境进行创意灯光表演。

  (二)任务分工

  1、考虑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建议该工程列为城市维护工程项目计划。

  2、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总概算6500万元,由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工程所需资金,作为维护工程在城维费中列支。公共部分亮化资金和创意灯光表演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及经费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市财政决算给予40%的以奖代补资金支持。亮化完成后运行纳入全市公共照明中控系统,统一启闭。电费由市路灯管理部门从城市电力附加费中支付。

  3、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设计和工程主材采购均依法依规走政府采购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法规,考虑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工艺技术复杂、景观产品要求新型节能和便于今后维护管理等原因,以及对于本次景观亮化工程具有知识产权保护和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特殊性,建议走政府采购程序,按照如下方式实施:

  (1)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规划设计和非标产品(创意灯光表演项目)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故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全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施工监理统一委托,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走政府采购程序,监理费用由市城管委统一支付;

  (3)根据《关于扶持光电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作为全国“十城万盏”的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工程施工任务重、标准高,本次景观亮化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材料设备走政府采购程序,光源优先采用LED等节能光源,产品在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中择优选择;

  (4)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提升改造,公共部分的景观亮化由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实施;楼宇亮化由所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四、时间安排

  改造工程从年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完成。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前期准备工作(7月1日至7月10日)。

  进行亮化工程动员部署及单体方案设计,由市路灯管理处、各城区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需要亮化的建筑调查摸底,确定夜景照明亮化改造的具体单位(楼体)、公共绿地、场所等的现有亮化设施的管线、配电等情况。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8月28日)。

  由各责任单位组织施工队伍及技术人员实施工程施工。

  第三步:工程验收阶段(8月29日至8月31日)。

  各单位景观亮化工程进行综合验收调试。

  五、组织保障

  (一)为使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加快落实到位,决定成立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优化改造工程的政策制定和相互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二)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路灯管理处处长边江担任。主要负责该项目的整体推进及计划安排;工程有关文字材料的组织拟定;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项目进度;汇总工程信息、报告工作进展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确保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改造到位。各责任单位要相互配合,每天进行工作小结,工程领导小组每周一调度。对东岸景观亮化(二期)工程项目要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改造,确保工程质量。

  (三)规范操作、注重安全。各责任单位要攻坚克难、打造精品。实施方法上做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材料采购、统一资金调度、统一验收标准、分项目责任人实施,工程施工要保质保量,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程文明施工,做到安全警示设施齐全到位。

  (四)鉴于迎接中博会在即,全市节点改造及西岸也正在实施景观亮化,其操作程序参照本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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