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就国家、社会的层面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就学校的层面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校纪校规。杀人犯之所以成为杀人犯,关键就在于他平时过于放纵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我们派出所平时也曾抓过一些违法犯罪的学生,其中有些学生一到派出所竟然就问警察:“我可以走了吗?”也许换成你们,也会问同样的问题。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因此利用这个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认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学校的学生品德修养细则,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出什么事该如何处理。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事先做出判断。同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决不允许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可以与校警联系,也可以向学校和班主任报告,还可以向110报警,我们警察就是你们的保护神。但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处理,事情就可能变得很复杂,很有可能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努力做到“慎独”。“慎”是谨慎的慎,“独”是独立的独。“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可能做好事也可能做坏事的情况下,凭着高度的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任何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慎独”是一种修养,细节决定成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人的穿着打扮虽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但奇装异服、怪异发型与学生的主流文化明显不符。我们每个人都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哪些方面是做得好的,哪些方面还有欠缺,哪些人能交往,哪些人不能相处,哪些人尽量少接触,必须心中有数。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这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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