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金属铝、镁等粉尘存在爆炸危险的企业外,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同样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 序号 检查项目 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定要求执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企业,要立即整改。 严格作业审批制度,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制定作业方案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检查标准 1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2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2.1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2.2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粉尘防爆安全规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程》(GB15577-2007) 3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4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乙类(乙类第6项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建筑设计防火规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电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范》(GB50016-2006) 滴)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粉尘防爆安全规灭火器材; 程》(GB15577-2007) 3.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4.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检查依据 说明 一 二 方可作业。 粉尘爆炸场所防静电措施 1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粉尘防爆安全规2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程》(GB15577-2007) 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生产场所防3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爆要求。所有金4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属设备、装置外法消除静电;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壳、金属管道、1采取防止爆炸的措施 支架、构件、部在工程设计中应采取下列消除或减少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产生和聚件等,必须采取集的措施:应限制产生危险温度及火花,特别是由电气设备或线路防止静电积累及产生的过热及火花。应选用防爆或其他防护类型的电气设备及线静电火花措施。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路。 境电力设备设计规2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范》(GB50058-92) 除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采用防尘结构(标志位DP)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爆炸性粉尘环境10区及其他爆炸性粉尘环境11区均采用尘密结构(标志位DT)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并按照粉尘的不同引燃温度选择不同引燃温度组别的电气设备。 保持作业场《粉尘防爆安全规1所有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都应及时清扫; 所清洁,不得有程》(GB15577-2007) 2不应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洒落粉尘聚集。 三 四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五 六 严禁采用正压气 体吹扫。 企业应加强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保证收尘系统安全《粉尘防爆安全规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可靠运转。收尘系程》(GB15577-2007) 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统一旦停运,必须随即停止相关生产作业。 可能造编作业类别 说明 成的事举例 号 故类型 接触可燃性可燃性粉工作场所中存有常化学粉尘的《个体防护装备选用A13 尘场所作温、常压下可燃固体化学爆炸 在粉尘爆炸作业,如铝镁规范》业 物质粉尘的作业 危险区生产作业粉等 (GB/T11651-2008) 的人员,应穿着 阻燃材质的工作A13可以使用的防护用品: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化学品防护服、帽和衣裤。 阻燃防护服、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 建议使用的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服。 1在工艺流程中使用惰性气体或能放出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可 《粉尘防爆安全规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呼吸保护装置; 程》(GB15577-2007) 2在作业场所内,生产人员不应贴身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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