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与语言--论德里达对索绪尔的解构
【 正 文】
当代哲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对语言的兴起与日俱增,然而,直接从哲学的立场介入语言学的争论,德里达还是第一人。1967年,德里达发表《论文字学》,对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现代语言学传统提出了挑战。嗣后,他又在《缓别》、《日内瓦语言学派》等一系列论著中重申并发挥了他的批评,引起欧美哲学界和语言学界的极大关注。德里达认为,索绪尔语言学建立在对言语系统的研究基础之上,是一种语音中心论。它与西方形而上学的哲学传统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这种语音中心论限制了文字学,更一般地说,也限制了人文科学的发展,必须予以解构。为此,德里达集中分析了索绪尔语言学的几个核心论题:1、言语与文字的关系;2.符号的独断性;3.符号的差别性。为了便于论述,本文遵循德里达的思想线索,对这几个论题逐一加以讨论,然后对德里达批评的意义及文字学的得失给予评价。
一、在贬抑文字的背后
法语“文字”一词(Ecriture)是动词“书写”(Ecrire)的名词化。它指一笔一划的书写单元,也指由这些单元构成的符号系统。
西方文字是表音文字。这种文字的特点使得西方语言学家作出结论说: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表现语言。如亚里士多德说:“口语是心灵经验的符号,文字是口语的符号。”[(1)]卢梭也说,语言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说话:“文字只是口语的一种补充”,“一种表达”[(2)]。这一思想长期支配着西方哲学和语言学对文字的看法,形成了漠视和排斥书写文字的强大传统。
索绪尔的语言学继承并加强了这一贬抑文学的传统。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一书的开编,索绪尔即花去大量篇幅论证“文字表现语言”。他说:“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存在的唯一理由在于表现前者”[(3)],“文字本身与语言的内部系统无关”[(4)],“文字遮掩住了语言的面貌,文字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件假装”[(5)],“字母的暴虐还不仅止于此:它会欺骗大众,影响语言,使它发生变化”[(6)]。
索绪尔指责文字的主要依据是,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混淆在一起,以致“篡夺了”它的主要作用。人们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重要。语言是不断发展的,而文字则相对稳定。作为语言记号的文字随着历史的发展就会与语音发生龃龉。原来合理的记音到后来就会变成不符合于它所应表现的东西。此外,当一个民族向另一个民族借用字母,这一书写体系往往会为了适应新的书写任务而发生改变,这样也会导致写法和发音的悖离。这种分离的结果就是,文字歪曲了语言的本来面貌。索绪尔认为,语言有一种不依赖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决定一个词的发音的不是它的书写形式,而是它的历史。但是文字却有一种凌驾于口语形式之上的威望,它使人们看不到语言所固有的传统。这样就颠倒了文字与语言的真正合理关系。
那么文字为什么具有凌驾于语言之上的威望呢?同样是一种符号形式,为什么文字只能作为语言的表达形式而存在,而且这样一种形式虽然必须,却是“有害的”“危险的”呢?半个世纪后,德里达对索绪尔的理论提出了质疑。他发现,在这种对文字的指责背后存在着一个强大的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的传统,而这一传统又与形而上学有着紧密联系。语音中心论认为说出的话或语音与思想之间具有直接的内在的联系。语音能够透明地呈现思想和内心经验,因而较之文字更接近实在或存在。无疑,这种语音的优越性是建立有实在或存在的权威之上的。德里达又称之为逻各斯中心论(Logocentrism)。逻各斯在希腊文里具有双重含意,它既指言语,又指言语所表示的存在。因此逻各斯中心论同时也意味着标志存在权威的形而上学,它一直“控制着形而上学的历史”[(7)]。
形而上学在德里达那里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指一种把存在规定为在场的思想,这种思想认为,任何事物或经验都可以当下呈现或在场,因而思想最终都可以把握存在,思想的表达式语言也具有确定的意义。德里达认为,在场的观念决定着整个西方哲学,甚至西方文化的历史。不仅哲学的基本概念诸如始基(Arche)、相(Eidos)、出场(Ousia)、真理(Aletheia)、超验、意识、良心、上帝和人等等都是以隐喻或转喻的形式指示着在场,西方人对语言和文字的理解,乃至西方的语言本身也受这种在场观念的支配。德里达说,这种在场的形而上学所表现的乃是“对某种所指的迫切的、强烈的、系统的、不可遏止的欲求”[(8)]。
语音中心论与形而上学相互支持、发扬。一方面,语音中心论或逻各斯中心论体现了对在场的系统欲求,是一种“拼音文字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语音中心论的传统又加强和巩固了在场或逻各斯的地位。因为在言语中,所说的东西总是直接呈现,而这正是形而上学所追求的。
德里达拿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开刀,力图“揭示他未加批判就继承下来的整个传统”。他认为,在索绪尔贬抑文字的背后潜藏着形而上学的动机。在他看来,索绪尔语言学至少在这样几个方面表现出了与形而上学的同谋:1.索绪尔把符号区分为能指和所指,并把所指与概念等同起来,这意味着他承认有一个自在自为的所指,即独立于语言而直接呈现于思想的所指。德里达称为“超验的所指”。2.符号的概念本身包含着能指与所指之间的稳定联系,因而假定了每一符号都有一个终极的不变的意义。3.索绪尔赋予言语、语音以优先地位,而将文字排除在语言系统之外。所有这些都是基于维护形而上学传统的需要。
但是,德里达又发现,就在这样一种建基于形而上学之上的语言理论中,蕴含着突破形而上学的可能。对文字的压抑恰恰表明,文字、特别是非拼音文字对于逻各斯中心论和
形而上学所具有的颠覆作用。因此,要摧毁逻各斯中心论和形而上学,就必须将这些被压抑、排斥,被贬黜的文字解放出来。而索绪尔的语言学也为这种文字的解放提供了理论依据。这就是思想本身的解构。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批评一方面旨在揭示其语音中心论背后潜伏着的形而上学,另一方面着重从其语言学的论题中发挥出文字学的理论。
德里达所谓“文字学”(Grammatologie)并不是一门“科学”(Logie)。只是因为针对索绪尔的符号学提出,所以才用了这样一个带有逻各斯中心论色彩的字眼。德里达把“文字”视为一种产生差别性的活动力量;一切产生差别性的活动及其铭文形式都可以称为“文字”,因而它不仅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字,如表音字、表意字、象形字等,还包括诸如绘画、雕塑、作曲、舞蹈设计这样一类文化形式。[(9)]显然,这样一种文字概念是语音中心论所无法涵盖的。
德里达认定逻各斯中心论与西方拼音文字之间有着难以分割的血缘关系,因此他极力从非西方的和非拼音的文字中寻找突破逻各斯中心论的种族中心论的局限。他提出了表意文字(如汉字)、象形文字、图画文字等方面的证据,他对这些证据的阐释是否有效,最好留待文字学家去评判。本文关注的是,他如何从索绪尔的语言学中发挥出他的文字学,以及这种文字学在理论上的得失。
二、由独断性到字迹
所谓符号的独断性,按照索绪尔的理解,是指能指即音响形象与所指即概念之间的关系缺乏根据或不可认证。一个概念为什么用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音响形象或一个音响形象指示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概念,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在这一点上,符号与象征(Symbol)不同。象征建立在象征物与象征对象类似的基础之上。因而它不完全是独断的。“它在能指与所指之间有一点自然联系的根基”[(10)]。
独断性原则是索绪尔符号学的第一条原则。“它支配着整个语言的语言学”,“是头等重要的”[(11)]。它的重要性在于确立了语言学的疆界。语言学以独断的符号系统为对象,而非独断的符号如象征则应被排除在外。
对于德里达来说,独断性原则的重要性在于,它瓦解了索绪尔语言学的基础,在言语中心论的系统内部撕开了一道裂缝。在索绪尔看来,声音之所以具有优越性,在于声音是“唯一自然的纽带”“唯一真正的纽带”[(12)]。而独断性原则所断言的是在声音与概念之间没有任何自然的基础。而且,如果文字也是一种符号系统,文字对语言的表现也是独断的,它决不是语言的“外在形象”或自然形象。因而,根据独断性原则,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二元对立就失去了依据。所以德里达说:“符号的独断性论题必然要阻止在语言符号和书写符号之间作出严格区分”[(13)]。
德里达认为,索绪尔提出语言的独断性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思想离不开语言,所指离不开能指。观念离开了词的表达“只是一团没有定型的、模糊不清的浑然之物”,“预先确定的观念是没有的。在语言出现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14)]。而这与索绪尔未加批判继承下来的形而上学传统是截然对立的。
对于符号的独断性,早在古代希腊,智者和修辞学家们就已经有所认识。他们否认声音与意义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名字是分派的和约定俗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语言的使用者有自由选择名字的权力。语言是一种法规和制度,依照索绪尔的说法,是一张“强制的牌”。“不管语言是什么样子,说话者也不能对它行使主权”[(15)]。不过这样一种制度较诸其它社会制度又有所不同:它没有自然的基础和合理的规范,因而更具有制度性的特点。德里达发现,索绪尔在此坚持的制度(或文化)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与文字与言语之间的二元对立属于同一形而上学传统。正是基于这一考虑,索绪尔才将象征系统排除在语言系统之外。
然而,索绪尔的符号独断性这一论题仍然包含着某种非制度或非动机的因素。这是许多语言学家都指出过的。“Arbitraire”这个词被普遍译作“任意性”,恐怕与索绪尔的措辞不无关系。为了与索绪尔有所区别,德里达以“非动机性”(Unmotivation)这个概念代替了符号的独断性。
通过对文字独断性的讨论,德里达引申出了他的文字学的基本概念:文字或书写(Ecriture)。德里达的文字并不指任何具体的书写形式或书写形象(表音文字、表意文字、图画文字等等),而是指非动机的制度,即不可归约为自然必然性与主观动机性的任何符号系统。因而它既包括文字,也包括语言。“如果‘文字’指符号的铭记,尤其指持久的制度(这是文字这个概念唯一不可归约的核心),那么文字一般来说就包括了语言符号的整个领域。”[(16)]德里达认为,文字或符号的铭记是符号独断性的前提。“制度的概念,因而符号独断性的概念没有文字的存在或在文字的视野之外是不可思议的”[(17)]。
文字或书写系统的构成要素是字素(Graphie)。字素是任何一种具有区别性特征的书写单元。这个单元究竟是什么完全取决于它与其它书写单元的关系及它在书写系统中的位置,因为字素的不确定性,德里达又称它为“字迹”(Trace)。字迹只是一种隐喻。它并没有任何视觉形象或书写形象。它指的是制度化的活动及其产物。因此,德里达说,字迹并取决于是否被刻画、被书写,相反,刻画、书写作为一种意指活动必须以字迹为前提。
德里达用字迹概念代替索绪尔的符号。在他看来,符号作为能指与所指的统一体,总是意谓着一个确定的所指。而字迹只是一道痕迹,它是可以被擦去的。字迹作为符号活动的产物,它没有确定的所指和固定不移意义。
书写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非动机性(它是独断性的替代概念)。然而非动机性本身并不是一陈不变的,它“总是在生成之中”,而且这种生成也不是人为的。“事实上,不
存在非动机化的字迹,字迹总是自己成为非动机性的。”[(18)]德里达认为,在这种自我生成中,自然与制度、象征与符号的外在对立就被消解了。德里达套用索绪尔的话说:“既没有象征,也没有符号,只有象征成为符号。”[(19)]根据这种生成观念,“字迹既非文化的,也非自然的,既非心理的,也非物理的”[(20)]。
由此,德里达从索绪尔的系统中跨出了决定性的一步。索绪尔的语言系统是建立在共时与历时绝对区分的基础之上的。而德里达将生成引入系统本身,使系统成为一个开放的结构。在这样一个结构中,索绪尔在共时与历时、语言与言语、符号与象征之间作出的区分也就失去了意义。
将生成引入系统并不是为了维护历时的立场,而是为了打碎能指与所指之间稳定的联系,从而消解超验的所指。因而生成依然是系统内部的生成,起源也只能在系统内部寻找。
至此,德里达对符号独断性的发挥已基本廓清。符号或字迹的独断性是一种运作,一种动态活动,而不是既定结构。字迹的活动打破了自然与制度、符号与象征、语言与言语、言语与文字、历时与共时的僵硬对立,因而它是原始的书写。所谓文字学就是“关于”‘符号独断性’的科学”、或“字迹非动机化的科学”、或“言语之前与言语之中书写的科学”[(21)]。德里达主张用文字学来代替符号学,认为文字的理论可以将符号学从语言学的统治之下解放出来,从而也从逻各斯中心论的形而上学的统治之下解放出来。
三、由差别到缓别
德里达从索绪尔语言学中发展出的另一个论题是符号的差别性。差别性和独断性是两个相关联的概念。德里达认为,差别性是独断性的前提。仅仅因为符号由差别性构成,它才是独断性的。
按照索绪尔的理论,语言是一个纯粹的价值系统,其中每项要素的价值都由它与其它要素的差别决定。符号的所指由它与系统中其它概念的区别确定,符号的能指也由它与系统中其它音响形象的不同构成。“语言系统是一系列声音差别和观念差别的结合”[(22)]。
但是差别不是指感性事物的多样性。索绪尔明确把语言的声音材料排除在考虑之外。他认为,在语言里,物质材料没有任何地位。作为一种物质材料,声音并不属于语言。语言的能指在实质上不是声音的,而是无形的。构成语言差别的是形式而不是实质。语言里“只有没有积极要素的差别”。“语言不可能有先于语言系统而存在的观念或声音,而只有由这个系统发出的概念差别和声音差别”[(23)]。
这种形式主义启示了德里达的文字学。因为德里达所理解的文字正是一种造成差别的活动或游戏。不过它比书写表达式更基本更原始。“它不仅在书写表达式的形式和材料中起作用,而且也在非书写的表达式的形式和材料中起作用。它不仅构成了将形式和所有材料(书写的或非书写的)统一在一起的模式,而且也产生了将内容与表达式联系在一起的符号功能的活动,不管是书写的还是非书写的”[(24)]。因此,文字是符号差别性的前提,也是一切意指活动和意指系统的前提。
文字是一种造成差别性的活动而不是差别本身。为了与索绪尔相区别,德里达杜撰了一个“词”:缓别(Differance)。缓别在法语里的发音与差别(Difference)无异,但写法却不同“a”与“e”一字之差,却反映了文字与言语之间无法还原的差别。“a”是一个沉默的声音,一个死的文字。但这正是所有文字的特点。
缓别一词包含两种不同的意思。在法语词典里,它的动词形式“differ”有两种释义,其一是及物,表示延缓、推迟、拖欠、绕弯子、沉默、再现等等,其二是不及物,表示不
同、区别、差异、间隔、裂隙、距离等等;这两组语义链可以分别用延缓和差别概括,合成起来就是缓别。
延缓与差别,这样两种不同的意义如何能够组合在一起呢?德里达通过对符号与文字问题的分析予以解答。按照符号学的观点,符号作为事物(或所指或概念或意义)的能指,它总是在事物的不在场中代替其出场。当我们无法把握事物本身时,我们就暂时以符号作替代。因而符号是一种推迟了的出场。无论这种符号是口说的还是书写的,甚至其它代表物,如贷币、金融证券或会议代表等,它们都推迟了我们与事物本身的相遇。因此,意指活动是一种推迟或延缓。但这种推迟或延缓是临时性的。符号是暂时的替代,事物本身才是最终目的。
德里达认为,符号暂时性的观念建立在由在场支配的语言和思想系统中,它意味着在价值论上语言从属于实在、能指从属于所指;而缓别却是在时间性的视界上展开。缓别意义上的延缓即时间性。时间性使能指与所指的差别成为不可还原的。因此,缓别也意味着本体论的差别,即在者与存在之间的差别。
意指活动以符号的差别性为前提。所指或概念作为差别性系统或系列中的铭记不可能自在自为地出现。“在语言系统中只有差别”。差别之前或之外不存在事物,也没有在场。这意味着,符号并不显现事物或在场,它是事物或在场的无限期的推迟。我们不可能越过符号重获事物或在场。因此,延缓与差别这样两个看似不同的概念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们相互规定。差别决定事物的在场,因而对于场的再现总是推迟了的在场。这种推迟也是一种差别,因为它是不可还原的。推迟了的出场与原始的在场不是同一个东西,这其中有着本体论上的差别,同时,延缓也使符号的差别获得了历时的意义。这种差别不是共时的和分类意义上的差别,而是差别性活动。因此德里达用“缓别”概括上述意义。这种意义上的缓别可以说是一种“间隔”。因为间隔同时具有时间和空间的意义,它是“时间的
空间化”和“空间的时间化”[(25)]。这里使用的汉语“间隔”一词可以说是对缓别的恰当翻译,因为它同时意味着时间和空间上的隔离。
德里达认为,缓别“纯粹的字迹”。字迹不是可见的痕迹,而是这些痕迹的结构和条件,“尽管它并不存在,尽管它决不在一切多样性之外出现,但它在理论上先于那些人们称之为符号(能指与所指、内容与表达式)的东西”[(26)]。因为字迹具有差别性结构,它总是在自身中包含它者并指示它者。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都是字迹。
索绪尔所说的“印迹”实际上暗示了字迹的概念。索绪尔认为,称号的能指--音响形象不是物理的声音,而是心理的印迹。德里达认为,这种印迹是音响形象的结构或结构化的音响形象。因为在索绪尔看来,语言的功能在于用不同的符号指示不同的观念,即观念的分节。对于言语活动来说,分节就是把语链分成音节,或把意链分成意义单元。作为音响形象的能指无疑是与分节的观念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印迹即分节、差别。印迹作为声音的现象是以一个潜在的差别系统为前提的。印迹与其说是被声音刻写,毋宁说是由系统的差别刻写。因而不能将印迹归并为单一的现时(Present)。它既是过去的保持,又是未来的延展。事实上,言语活动从来都是在差别的系统中展开。它总是包括沉默的间隔、停顿。间隔总是不被察知的、不在场、无意识的,它们是言语中的裂隙,不连续因素,是活的时间中死的时间。但它们是言语分节或差别的前提。缓别作为差别的构成,也是“印迹的被印迹化。”
缓别造成了差别和分节,但是什么造成了缓别或谁在进行缓别呢?是否有一个缓别的主体呢?德里达的回答是:缓别是自己进行缓别。缓别之上或缓别之外不存在其它力量或实体。“语言不是说话者的功能”[(27)],这意味着说话主体也铭刻于语言之中,它是语言的一种“功能”,即它只是遵循语言的规则才能成为说话主体。
四、解构的解构:对德里达的批评
对索绪尔的批评集中体现了德里达的解构策略:摧毁与保持并行。德里达摧毁的是索绪尔的言语中心论及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二元对立:语言/言语、共时/历时、符号/象征、制度/自然等等,保持的是符号的独断性和差别性及作为能指的印迹,从中他发挥出了文字、书写、缓别、字迹等文字学的基本概念。在德里达看来,这些都是隐藏在索绪尔系统内部而不被察觉的因素,是它们从内部颠覆了言语中心论及在场形而上学。如此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批评似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德里达与索绪尔之间似乎并无对立,构成对立的倒是索绪尔的系统内部。由于解构哲学一部分脱胎于德里达对索绪尔的批判性发挥,对德里达解构批评的是非曲直及所发挥的文字学的理论得失就不能不辨。
1.作为一名哲学家,德里达对索绪尔的兴趣与其说是语言学的。毋宁说是哲学的。他的批判的前提是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认定。他假定,整个西方文化都由形而上学、即对在场的系统欲求支配。语言学无疑也不能摆脱这种形而上学的局限性。这不是解构的结论,而是前提。结论已经预先作出,然后才是罗织材料。这样的立场不能不使他的批评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以“文字表现语言”而言,索绪尔在这个论题中强调的是言语具有独立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但是,德里达从这个论题中看到的是索绪尔如何赋予言语或声音以优越性,如何维护言语中心论的立场。他找到的唯一的证据来自索绪尔下面这样一段话:“书写的纽带尽管是表面的,而且造成了一种完全虚假的统一性,但是比起自然的唯一真正的纽带,即声音的纽带来更易于为人所掌握”。[(28)]德里达在这里找到了一个概念,即“自然的唯一真正的纽带”,以此证明索绪尔言语中心论的立场。在这样一部经由学生记录而成的讲稿中出现的一个单一的字眼被赋予了决定性的意义。它被说成是索绪尔崇言语而贬文字的秘密。而索绪尔对于语言与文字关系的严肃讨论倒成了无关紧要的。
德里达在索绪尔那里找到的一个旁证来自索绪尔对符号与象征讨论。索绪尔说,符号不同于象征,因为象征“在能指与所指之间有一点自然的根基”。德里达以此认为,在索绪尔那里存在着自然与制度的二元对立,符号的依据是制度,而象征的依据是自然。但是,只要细读一下索绪尔的著作就可发现,索绪尔并不曾把象征等同于自然,也没有在符号与象征之间划定界限。他只是认为,象征具有一定的自然基础,即象征与所象征对象之间具有类似关系。这并不意味着象征就不是一种制度。索绪尔说:“事实上,一个社会所接受的任何表达手段,原则上都是以集体习惯,或者可以说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29)]而且索绪尔所说的符号系统包括了被认为建立在自然基础之上的象征形式、礼节符号及其它表达手段等等。这也是他的符号学努力涵盖的目标。在他看来,语言不过是理想化的符号方式。
德里达试图通过非西方的文字,如象形文字、图画文字来消解言语中心论。因为这些文字并不记录语音,而是通过图象独立地行使意指作用。可是索绪尔对他所讨论的文字的范围作了明确限定:“我们的研究将只限于表音体系,特别是只限于今天使用的以希腊字母为原型的体系。”[(30)]对于表音文字而言,它的功能无疑是记录语音。这是语言的事实。
对言语中心论的直接批判是,言语和文字一样是一种铭文制度,而这种铭文制度即是德里达所说的文字。因此德里达认为,言语以文字为基础。文字是比言语更根本的东西。文字不仅在言语之先,而且在言语之中。但是德里达所理解的文字与索绪尔所说的文字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而德里达的批评与索绪尔的论断并不构成对立。事实上,索绪尔并不否认言语是一种“铭文制度”,符号的独断性概念所包含的正是这样一个意思。
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学提出的具有实质意义的批评是,他把历时的观念引入了索绪尔的符号系统,从而瓦解了共时与历时、语言与言语、内部与外部的僵硬对立,使语言系统
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历时的变化不只是涉及系统的要素,它还涉及整个系统,不只是外部的,也是内在的。这样索绪尔关于语言的棋喻就失去了有效性。棋子的运动可以改变下棋的规则。但是当德里达这样做时,他已经从语言学跨入了哲学。历时观点的引入消解了索绪尔语言学的前提,但并没有导致积极的语言学结果。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在一定的前提之下才能建立起来,而德里达要摧毁一切前提和界限。
2.德里达从索绪尔语言理论中发挥出的文字学决定非实证科学,也非一般语言理论,而是一种哲学理论。文字学的直接意图是消解逻各斯中心论和在场的形而上学。它是通过模糊语言与实在、内部与外部的界限来进行的。它的策略是以文字或书写来解答系统的发生和起源,从而阻止语言回归经验和实在。它看似突破了系统局限,开放了系统,实际上使系统更加封闭。因为这时语言系统已经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大全。索绪尔在讨论符号时明确把所指与事物区分开来,然而在德里达那里,所指已经与事物混为一谈。这样做的一个明显意图是,将世界纳入语言系统。从文字的立场看,世界和语言没有区别,它们都是缓别的产物,即差别性游戏的产物。事物不过是差别性的痕迹,因而是无穷的能指链上的一些环节,正如德里达所说,“文本之外无一物”(il n’ya pas de hors-texte)[(31)]。
任何一种理论当它走向绝对时难免陷入自相矛盾。德里达的情况就是如此。解构理论所针对的是在场,它在传统哲学和语言学中被理解为意义的基础和原始,也是语言表达式和认识所追求的目标。解构理论力图证明,语言是能指的游戏,不存在任何基础和起源,因而也没有确定的意义。然而为了说明系统的差别性,德里达又不得不诉诸另一种起源和原始:缓别、文字或书写、字迹等等。这实际上又回到了在场。因此德里达不得不补充说,起源也是可以被擦去的。字迹本身也是一种字迹。然而这种字迹的字迹仍然不能摆脱起源问题,这就得求助于字迹的字迹的字迹来擦去。显然,这种无限的后退是徒劳无益的。
字迹带来的是差别的逻辑。这种差别是绝对的差别,排斥任何同一性。所以德里达要
不断重复索绪尔的话:“语言中只有差别”,没有差别项。因为一说到差别项,它已经是一种差别了。而且,由于实在被纳入语言,世界上也只在差别,没有事物。因为一说到事物,它已经是一种缓别。事物和意义都是某种滑溜的东西,当你试图抓住它时,它就溜走了。
然而差别的绝对性和不可还原性不正是它的确定性吗?这种确定性不正好说明有一个作为它的基础的在场的存在吗?摧毁在场和意义的全部努力最终又必须回到在场和意义。这是解构哲学难以逃脱的命运。那种在“雅克·德里达”名义下进行的谈论和写作似乎并不满足于差别性游戏。它还要传达某种意义,并努力阐明这种意义。它还会因别人的批评或歪曲而自我辩解。它还要告诉别人一个真理,这就是:没有任何真理。这是解构哲学的悖论。
德里达的错误在于,他只是着眼于语言的认知和表现方面把握语言,而忽略了语言的传达(Communication),这是相互理解的前提。离开了传达,任何形式的谈论都是梦魇式的独白。
3.虽然如此,对索绪尔的解构批评还是为我们敞开了许多新的可能性。对言语中心论的批判实际上起着解放文字的作用。德里达充分意识到,言语中心论是拼音文字的产物,因而是一种西方中心论。但它不仅仅是控制着西方文化,它还试图控制世界文化。例如,中国文字拼音化的努力可以说就是言语中心论的产物。德里达的批评是值得我们的语言学家反省的。回顾中国近一个世纪的汉语研究,语音、语词的研究始终占据核心地位,而传统语文一向重视的文字却受到忽视。这不能不说是言语中心论的一个后果。
将变化的观念引入语言系统,突破了能指与所指的稳定结构,增加了语言的弹性和活力。语言的象征、隐喻和转喻功能得到充分肯定。这对于各种形式的文本研究起着一定程
度的解放作用。
尽管德里达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文字学,但他的文字学还是启示了一种广义的文字学或文化学,这种文字学或文化学从意指的角度对所有表达形式进行综合研究。
(作者:刘鑫,思想文化研究所讲师)
注:
(1) 参见亚里士多德:《工具论》,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页。
(2)(12)(25) 雅克·德里达:《哲学的边缘》,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49、5、8页。
(3)(4)(5)(6)(10)(11)(12)(14)(15)(22)(23)(27)(28)(29)(30) 参见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47-48、56、58、104、50、157、107、167、35、103、51页。译文略有更动。
(7)(8)(9)(13)(16)(17)(19)(20)(21)(24)(26)(31) 德里达:《论文字学》,斯比伐克英译,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1974年版,第3、46、9、90、14、 47、48、51、60、62、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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