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 达 起 诉 书 副 本 笔 录
(速裁程序)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地 点: 送达人:
核对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等。
被告人:我叫
问:你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
答:于 年 月 日被 ,于 年 月 日被
告 知:南召县人民检察院以你犯 罪提起公诉,我院已经受理。现将检察院召检 (201 ) 号起诉书副本向你送达。我院即将开庭审理。开庭时,除你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委托律师等辩护人为你辫护。如果你委托有律师,应及时转告他向法院提交手续,我们以收到书面手续为准,如果你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应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我们没有接到律师手续也未见到书面申请,视为你自行辩护。你是否听清楚了?
答:我听清楚了,我会按照要求做的。
问:你是否认罪认罚?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被告人签名摁指印处:
答:
问:起诉书指控你犯罪的内容是否属实?
答:
被告人签名摁指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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