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 鲁建标字〔2006〕2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4]1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2]11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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