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mber / Version: Title: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batch record review and product releasing MQA0025-01 批记录审核及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1. 制订/日期
质保部(QA)/管理员
2. 审核/日期
质保部(QA)/部长
3. 批准/日期
质量副总经理
分发部门:生产车间、质保部(QA)、质控部(QC) 修订历史:
版本号 修订日期 修订概述 01 2020.06.12 首次制订
Effective: Page 1 of 4
Number / Version: MQA0025-01 1.0 目的
Title: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batch record review and product releasing 批记录审核及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Effective: 本文件规定了批记录审核内容,确保合格成品的放行。 2.0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成品批记录审核和成品放行;商业用途的原料药产品的中间体放行按此规定执行。 3.0 职责
3.1 本文件由质保部(QA)负责制定,质保部(QA)部长审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 3.2 质保部(QA)、质控部(QC)、生产车间负责实施。 4.0 参考文件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美国联邦法规》21卷第210和211部分,ICH Q7。 5.0 定义
5.1 成品:已完成所有生产操作步骤和最终包装的产品。
5.2 放行:对一批物料或产品进行质量评价,作出批准使用或投放市场或其他决定的操作。 6.0 规程
6.1产品放行前,需要对批生产记录(包括批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判断物料、工艺和过
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注册标准和GMP。完整的批记录包括:清场记录、批生产指令、批生产记录(从注册工艺开始至包装前所有生产过程的记录)、原辅料检验报告、中间体检验报告、成品检验报告、批包装指令、批包装记录、产品标签、批检验记录、批生产记录审核单、成品审核放行单、偏差或OOS复印件(如有)等内容。 6.2 审核流程 批生产记录
签发“成品审核放行单”
6.3 批生产记录审核内容
Page 2 of 4
批检验记录记录 QC主管审核 车间主任审核 QA审核 QA审核 质量受权人 批准 Number / Version: MQA0025-01 Title: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batch record review and product releasing 批记录审核及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Effective: 生产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各工序的批生产记录,整理后交车间主任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以下相关内容: 6.3.1 批生产记录页数、版本是否准确;
6.3.2 记录是否字迹清晰、数据真实、完整、没有涂改现象; 6.3.3 使用的物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6.3.4 配料、称量是否准确、双人复核; 6.3.5 清场记录填写完整、准确; 6.3.6 关键参数控制是否符合规定; 6.3.7 取样是否按规定进行;
6.3.8 中间体质量(中间控制)是否符合规定; 6.3.9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6.3.10 是否执行了相应的清洁和清洗操作; 6.3.11 批产量(收率)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6.3.12 成品检查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6.3.13 标签等标识材料上的批号、有效期(复验期)是否准确; 6.3.14 是否有偏差及OOS,是否已经调查处理,是否同意处理意见; 6.3.15 变更是否经过批准;
6.3.16 返工或重新加工是否经过批准。
6.3.17 车间主任审核后,填写“批生产记录审核单”,1个工作日内将批生产记录交QA现场管理员,“批生
产记录审核单”归入批生产记录。
6.4 批检验记录审核内容
QC完成检验后1个工作日内将批检验记录交主管(或部长),由主管(或部长)负责审核检查批检验记录,并对所进行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判断,以确认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审核内容包括以下相关内容: 6.4.1 批页数记录页数、版本是否准确;
6.4.2 所有的检验仪器、设备均经过了确认和校验; 6.4.3 请验单和取样记录是否完备;
6.4.4 所有的操作是否按批准的操作规程进行;
6.4.5 记录是否字迹清晰、数据真实、完整、没有涂改现象; 6.4.6 图谱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和记录一致;
Page 3 of 4
Number / Version: MQA0025-01 Title: Management procedures for batch record review and product releasing 批记录审核及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Effective: 6.4.7 记录中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6.4.8 检验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和记录一致;
6.4.9 是否有偏差及OOS,是否已经调查处理,是否同意处理意见; 6.4.10 方法是否有变更,是否经过批准。
QC主管(或部长)审核后,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单”,1个工作日内将批生产记录交QA现场管理员,“批检验记录审核单”归入批检验记录。
6.5 质保部审核
QA现场管理员对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批生产记录审核单”和“批检验记录审核单”上签字,连同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一起交质量授权人。 6.6 放行
6.6.1 成品放行的产品的标准为法定标准,洁净区监测和纯化水检测超过警戒线或行动线并不代表不能
放行,但需要关注或采取行动如消毒。
6.6.2 质量受权人对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产品的生产过程、包装过程、检验过程均
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6.6.3 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对产品做出明确的审核结论,最终决定产品的放行,填写“成品审核放行单”,
签字批准后放行。
6.6.3.1 “成品审核放行单”编号组成
物料识别代码+年份数字(2位)+月份数字(2位)+“-流水号(3位,从001开始)”,如“CP1205-006”代表我公司2012年5月份放行的第06批成品。
6.6.4 对于比较小的偏差,有足够理由或证据表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者判为合格,允许放行;对于严重
偏差,明显会影响产品质量者,判为不合格,拒绝放行,直至得出调查结论。
6.6.5 “成品审核放行单”一式二份,一份归入批生产记录,一份交成品库作为该批成品放行的依据。 7.0 相关记录
MQA0025-R01 批生产记录审核单 MQA0025-R02 批检验记录审核单 MQA0025-R03 成品审核放行单
Page 4 of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