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录小学教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适应基础教育新形式的需要,逐步建立“责权分明、科学管理、充满活力”的现代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现遵照上级人事管理要求和学区下发的常规管理方案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教师考评方案。 一、考核内容
教师目标管理考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职业道德评分(10分和系数分)、出勤(15分)、常规工作(40分)、教学业绩(35分)、奖扣分、其他等。 其中:职业道德考核,由学校校务会集体负责实施;出勤考核由值日校委登记,办公室汇总;常规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实施,结合校务会抽查和听课;教学业绩,由教导处负责实施;奖扣分,由校行政实施;其他指暂未完善的制度,在校务会作出决定或教师大会通过之后再附其后。 二、实施细则
(一)职业道德考核(10分,并设立系数100%) 根据<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附后)执行。
1、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的师德分出现扣分的,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晋级;教师的师德分为O分的,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2、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为5≤a<10分的,扣师德系数1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只享受分值对应金额的90%;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结果为a<5分的,扣师德系数2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只享受分值对应金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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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可出现负分。 (二)出勤(15分)
根据《小学出勤考核评分细则》(附后),将出勤全期考评分按比例折合。
(三)常规工作(40分)
根据《小学常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将常规工作全期考评分按比例折合。
(四)教学业绩(35分)
根据《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执行(方案附后)。 (五)奖扣分
奖扣分分为: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部门工作、特殊贡献四大项。
根据<小学教师目标管理奖扣分评分细则》执行(方案附后)。 三、考评办法
教师工作目标考评分=师德系数×(职业道德分10%+出勤15%+常规40%+业绩35%+奖扣分)
目标管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评,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
教师聘任工作目标作为晋级、评优、评先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 据。 四、说明
校务会或教师会上集体通过的某些决议作为本条例的补充;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务会和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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