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内容
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总指挥,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公司行政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c、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d、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e、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f、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配置和维护工作。 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部门经理或主管、车间主任等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行政部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组织维修和维护。
明火管理
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严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电源电气管理
车间、仓库和宿舍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车间、库房和宿舍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各生产厂电工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b、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职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注意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暖气、电锅等大功率电器,违者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罚金。 消防器材管理
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公司行政部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行政部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g、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行政部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发生安全事件响应预案
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6、处罚与激励
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