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 一切吊具(包括专用工具和钢丝绳等)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发现不符合
安全要求时不准使用,必须进行修理,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工作时严禁在吊运的重物下面停留或做其他工作。
3. 放。
不使用的内罩、外罩、冷却罩及一切吊具,必须放置在固定的地点,不准乱
4. 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试转循环风机,硅胶密封圈,仪表电器,冷却
水,气管等)处于正常、无损、无缺状态,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进行工作。
5. 炉台必须保持清洁,清扫干净,不得有积水和垃圾杂物,防爆壶不得缺水。
6. 装炉时,带钢必须堆垛整齐,不得有歪斜现象;垫铁要垫平,装薄料必须垫
铁板,接触面要大,免得压坏带钢,确认整齐后,吊扣内罩,缓慢下落,不准碰撞。
7. 时汇报。
装料不能钢号混装,毛坯、中坯混装,软态料与轧制料混装,特殊情况要及
8. 装好内罩,拧紧螺丝,进行排气,冷却结束用试管进行爆鸣试验,确认空气
赶尽后,方可吊扣外罩,插好插座进行升温,并打开风机。
9. 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工作,不准擅自改变工艺,并做好升、保、降温纪录。
10. 升温控制在晚上9点钟以后,特殊情况要遵求车间负责人同意。
11. 液氨总表必须控制在0.035压力以下,各炉流量必须控制在0.8以下。
12. 每一小时对液氨使用处的减压阀、压力表及液氨报警器,并做好记录。如发
现有泄露的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预案。
13. 经常检查供电、供水、供气、仪表、风机、防爆壶、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发
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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