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改善建议
——从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入手
阮 勇
[摘要]村镇银行的建立,对解决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找准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并根据其定位找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破解,对于保证其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定位 制约因素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70(2009)—01—0055(03)[作者]阮 勇 讲师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信息处 陕西西安 710077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日开始试点建设,到2008年试点范围从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区、市),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得到关注和支持。本文从其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入手,对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村镇银行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定位从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表述中,我们对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定位可以概括如下:1.产权结构定位村镇银行是股份制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规定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2.治理结构定位村镇银行是股份制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从这一产权结构可以看出,村镇银行是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而成的,因此其在经营治理上应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方式。3.经营目标定位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地位,其经营目标应立足农村金融市场。组建村镇银行,就是要再造“供血”机制,由强势的投资方扶持弱势群体和弱质产业,进行直接补位,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未达之位。这个位置在哪里呢?就在村镇。由于村镇银行目前的资金实力有限,它所要到达的准确位置就主要在农户那里。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再・55・农村经济
逐步到达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服务领域。根据农民当前的收入状况大致上有三类:一类是文化水平落后、无一技之长、生产要素欠缺、勉强维持生计的农民。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从事简单的个体经营、种植业、渔业等。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从事规模化的经营活动。村镇银行扶持的主要对象是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民。如果对第一类农民视而不见,就没有解决金融扶持缺位的问题,可能背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初衷,而且容易形成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抢夺农村优质客户资源的情况,造成恶性竞争。我国村镇银行就是按照这三个定位构建起来的,从开始试点建设运行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制约因素,需要不断改善。二、制约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经过近一段时间的试点建设,结合对其定位的分析,我们发现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三个:1.因素一:产权结构方面(1)社会认知上的制约。村镇银行入股的股东可以为自然人,致使部分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入股的私营企业老板个人的银行,有的群众甚至将其与上世纪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联系起来,怕再一次受骗上当,不敢到村镇银行办理业务,制约了其业务的开展。(2)主发起人资格限制和管理方式选择上的制约。村镇银行主发起人限制为“银行”,一直为各方所诟病,民间资本要求扩大到实业机构,从而实现大多数人“职业银行家”的梦想,其他金融资本也要求主发起人资格突破“银行”的限制,扩大至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乃至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因而,能否按照公平原则放宽主发起人准入条件值得关注。(3)办行宗旨上的制约。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为了机构能设立成功将会承诺恪守服务“三农”的宗旨,并在机构成立之初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业务工作。但从村镇银行的产权结构来看,包含了国内外的银行资本、国内的产业资本以及民间资金,这些资金所追求的无一不是利润最大化,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2009年第1期
农村经济作为风险高、效益低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国家如果没有好的政策来引导的话,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在内,必将以防风险和盈利为取舍,不断择优选择支持对象,这样极易动摇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甚至违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因而,村镇银行的办行宗旨能否坚持,还有待国家政策上的扶持。2.因素二:治理结构方面(1)法人治理上的制约。村镇银行虽然都按照《公司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法人治理建设,但一方面,由于发起行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影响,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体现出来,分支机构管理式的倾向明显。此外,部分村镇银行发起银行与其他股东间就投资额度、董事名额分配等问题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发起银行的主导地位导致其他股东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缺乏关心,将对村镇银行的出资纯粹看成是一种“政治任务”,这样一来,股东的积极性就没有调动好。(2)业务开展上的制约。首先,按照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村镇银行现在只有一个网点,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有开通、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其次,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大打折扣。最后,由于村镇银行是按照市场化开展业务的,其设立时间较短,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客户很难放心地将资金放入村镇银行。(3)经营环境上的制约。村镇银行的经营环境亟须改善,主要表现为:无法获得与农村信用社一样的支农再贷款支持;尚未获得稳定性较好的农田水利、以工代赈等涉农性的财政资金对口支持;缺乏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除个别地区税务部门明确在营业税上对村镇银行按照3%的税率计征外,大部分村镇银行试点地区始终以没有减免依据不予答复;部分地方政府部门违背《物权法》规定,・56・农村经济
强行将登记与评估挂钩,而与其利益相关的中介机构却将评估收费标准规定为9‰,客户从村镇银行贷款额度不大,却要支付高昂的成本。3.因素三:经营目标方面(1)目标定位上的制约。村镇银行旨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但村镇银行机构网点少,目前均只有一个网点,从业人员少,资本规模小。这种状况,决定了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资产规模不可能太大,机构网点不可能太多。这样一来,就与试点制度设计目标存在预期上的差距。(2)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制约。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面临以下制约因素: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薄弱,而有关部门却没有给予其财政贴息待遇;银联对村镇银行这类小银行机构缺乏差别性的支持政策,入会费高达300万元,致使村镇银行的卡业务迟迟开办不了,客户对村镇银行“敬而远之”,存款来源困难;银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存放同业资金要否计入存贷比考核指标、村镇银行能否运用一定比例的富余资金开办债券投资业务以及投资城市中营利性好的优质资产项目、村镇银行能否兼并重组农村存量机构或者接管其部分分支机构的业务、村镇银行能否跨邻近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等问题,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三、破解制约村镇银行发展因素的建议笔者认为,要破解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这些因素,应从以下方面入手: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敦促村镇银行履行职能为所在区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扩大农村金融供给,为“三农”服务是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有关部门应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人民银行应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加快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提供切实保障。五是建立必要的风险发展2009年第1期
补偿机制,建立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正向激励机制。六是监管部门应出台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增强村镇银行的活力。2.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壮大村镇银行发展实力除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努力降低村镇银行操作成本,减少风险损失等政策支持外,村镇银行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二是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三是村镇银行职工应深入“三农”的各个触角,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3.建立有效机制,确保村镇银行的长期可持续一是地方政府要大力支持,制定优惠政策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税收优惠,给予村镇银行3至5年免税期,减轻其开办初期的经营成本,促进其发展。二是建立涉农小额贷款发放奖惩机制,由地方财政出资建立奖励基金,分年度奖励发放涉农小额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并给予税收等优惠,同时处罚没有达到规定投放额度的金融机构,以此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4.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严格风险管理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营运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十分必要。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运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冲击。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责任编辑:校 对:
罗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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