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矿井运输安全技术工作稳定发展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设本质安全型运输环境,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输是矿井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管理与装备并重”的原则,有效遏制提升运输事故,保障职工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矿井运输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管理与责任(组织与管理责任)
第一条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运输管理工作,机电副总经理负责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安全副总经理负责运输安全监督工作,总工程师负责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工作;公司机电科是公司的运输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安通科是公司的运输管理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有关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落实和执行监督工作。
第二条 机电副总经理负责运输技术管理工作,公司机电科全面负责运输管理工作及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与维护、使用指导工作;公司安通科负责运输管理安全的监督工作,要设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生产区队负责所辖区内的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运输设备完好,安全设施完善灵敏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 小绞车管理
第三条 小绞车使用坚持“管、用、修”一致的原则,每台绞车的“管、用、修”必须落实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非本单位的司机严禁开车,否则从严追查开车人和指令开车者
的责任。小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四条 要严格执行小绞车放行管理制度,凡有满足不了下列要求之一的,一律不得放行使用。
1、小绞车的安装
(1)各采掘区队只允许距工作面最近的第一部绞车采用临时固定安装,其余所有绞车都必须采用混凝土固定基础安装。
(2)采用临时固定安装的绞车必须采用四压两戗和地锚组合固定的方式安装,压柱、戗柱。
(3)绞车安装在绞车峒室内,峒室必须按照绞车的安装要求,保证操作人员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设备排放要留有足够检修空间。
(4)小绞车的安装与其它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标准化标准要求,两突出点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5)绞车必须安装在主运行轨道一侧,其距坡头阻车器的距离不小于一列矿车长加5米以上的距离,坡头阻车器距坡头不得小于1米。
2、信号必须齐全可靠
小绞车信号必须采用声光组合信号,严禁采用其它任何物品代替,声光组合信号装置
必须上板并固定在绞车护栏上或绞车峒室内,对于较大斜巷(长度超过100米或坡度大于12℃,斜长50米以上)和多队交叉作业区域的上、下部车场及甩车场及斜巷中有交叉巷口时,绞车同时必须装备与绞车联动的声光警示信号,绞车的信号对于提升、下放、停车和事故信号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绞车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绞车要有档绳板、制动闸调整必须灵活、可靠,制动闸把下压角度不得大于170度,钢丝绳长度在最大提升长度时滚筒上还必须留有3~5圈余绳,绳头的两个压板必须正确压牢等。
4、保险绳。斜巷提升使用的绞车必须使用保险绳,其长度必须与所提最大数量矿车一致,其规格与绞车绳相同。
5、斜巷提升所使用的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逆真空磁力起动器控制,严禁不带电运行和放飞车;必须采用远方操作按钮进行操作。
6、钢丝绳符合规定
严禁使用断股、松股、锈蚀严重和变形严重、断丝数超过规定的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总合不得超过总面积的:提物10%,提人、物5%),钢丝绳严禁打结连接和插接使用,钢丝绳钩头要使用桃形环或钩头,其桃尖外至编接长度不小于500厘米,并用相应绳卡固定,钢丝绳规格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和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停止工作后必须将钢丝绳回收在滚筒上,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维护、检验、检查。
7、标志牌齐全清晰。
标志牌内容包括:绞车型号、坡度、坡长、提车数量(按照设备能力,载荷大小、钢丝绳规格等进行计算)设备维护负责人等内容,并悬挂在上、下部车场,作为挂钩工的挂车依据。
第五条 绞车司机及挂钩工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六条 运送较长或超长、超宽、超高等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 斜巷挡车器设置
第七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必须设置足够的坡挡设施,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斜长小于50米(含50米)的斜巷,上部车场(坡头)必须设置一挡,下部起坡点向上5米处设置一挡,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车处设置一挡。
2、对于斜长超过50米以上的斜巷,上部车场(坡头),下部起坡点以上5米处;上部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长度处(15~20米),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车处,各设置一挡,在上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与下部起坡点5米处两程之间应视长度增设一定数量的挡车装置,各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0米。
3、上部坡头阻车器,必须是能够自动复位的常闭式挡车器,且操作柄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500mm,且处于人行道侧。
4、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15~20米)挡车器,必须是能够自动复位常闭式挡车器,操作机构的安装与坡头阻车器操作柄同侧相邻,不得跨绳操作。
5、坡中与下部起坡点5米处的挡车装置,必须采用常开式速度挡车器,要自动灵活,安装牢固,动作可靠。
6、下部车场略大于一列的挡车器,采用常闭式挡车栏,在提放车和摘挂勾时都处于关闭状态,以免摘挂钩时其它车辆进入摘挂钩区域伤其挂钩工和事故车辆进入其它轨道伤及其他人员。
7、掘进工作面在向下斜巷掘进时,除按上述斜巷挡车器设置要求装设坡头,变坡点下大于一列车处(15~20米)和坡中挡车装置外,还必须装设下列安全设施。(1)掘进机后10米处装设坚固的安全防护遮挡。随掘进机前移,且必须有专人操作,随时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通过后立即关闭。(2)在安全防护遮挡上方10米处装设速度挡车器一组,随遮挡一起移动,以保证行车不超速运行,而破坏安全设施。
8、掘进工作面在向上斜巷掘进时,除按上述斜巷坡挡设置要求装设坡中、坡底、下部车场挡车装置外,不必在绞车前方装设安全防护遮挡,以免矸石、物料车辆碰伤绞车司机与设备。
第四章 乘坐斜井人车
第八条 乘坐斜井人车必须符合规定。
1、人车运行前,乘坐人员必须把列车的挂钩挂好,人车司机方可通知开车。
2、人车第一节的第一排座位,只许人车司机乘坐,其他任何人不得乘坐。
3、每节人车乘坐人员不得超过10人,每排不得超过2人。
4、斜井人车只供人员上下井,不得携带超重(15kg)、超长(人车宽度)工具及各种材料等。
5、乘坐人员必须听从人车司机指挥,在乘车线外等候坐车。
6、乘坐人员当车停稳后,按顺序先下后上,不得拥挤。
7、运行中人的身体不得伸出车外。
8、当司机发出信号后,任何人不得上下车。
9、任何人乘坐人车时,不得乱写乱画,随意损环。
第五章 胶带输送机管理
第九条 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条 胶带输送机运输安全规定
1、井下使用的胶带输送机的输送胶带必须为阻燃带。
2、严禁用胶带输送机运送人员,设备和笨重物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机处理。
3、输送机运转严禁用手,脚接触运输带或清理机头,机尾滚简附近的煤粉,杂物。
4、胶带输送机司机对本岗所辖的设备安全和卫生负全部责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自动洒水、纵撕保护、张紧力下降保护,断带保护;机头机尾有防护栏,行人跨越处有过桥装置。
第六章 刮板输送机管理
第十二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三条 刮板输送机运输安全规定
1、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人员,设备和笨重物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机处理。
2、输送机运转严禁用手,脚接触刮板、链条或清理机头,机尾滚简附近的煤粉,杂物。
3、刮板输送机司机对本岗所辖的设备安全和卫生负全部责任,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1、必须装有防滑、锚固装置。
2、使用的液力偶合器,必须为水或耐燃介质,并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3、必须使用真空磁力起动器,并使用远方控制按钮进行开停控制。
第七章 蓄电池电瓶车管理
第十五条 蓄电池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上岗,并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六条 胶带输送机运输安全规定
1、司机开车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离岗位。
2、严禁电瓶车带病作业。
3、严禁放飞车,发现异常现象,必须停车检查,不得野蛮操作。
4、严禁电瓶车输送人员。
5、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6、在斜巷运输超长、超大物料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7、使用完毕后,开至机车硐室内,将电源关掉。
第十七条 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1、 必须装有容量指示器、漏电监测保护装置。
2、 必须装有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
3、 必须装有发出预报警信号装置(同时发出声、光)
4、 必须使用符合标准容量的防爆充电机进行充电工作,并且有专人负责。
第八章 综合防护与其它
第十八条 车场布置要求
1、车场的设置。矿井必须有正规的车场设计,包括车场的布置方式、地点、长度、巷道断面宽度及高度,管线敷设,风筒吊挂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运输标准化要求;车场宽度要保证人行道侧1.6米高度内矿车与巷壁宽度不小于0.8米,矿车与另一侧巷壁宽度和矿车与矿车之间宽度不小于0.3米,车场有效长度不得小于1.5倍的列车长度等,确保运行安全。
2、停车场轨道要水平,上部车场不得向斜巷下运方向倾斜,以免矿车自滑,造成跑车。
第十九条 轨 道
1、轨道敷设质量达到规程及标准化标准要求,主要运输巷轨道(主运输线及采区集中运输线)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内错不得大于2mm,轨距偏差不得大于+5mm-2mm,水平偏差不得大于5mm,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不得使用杂拌道,轨枕的规格数量符合标准要求等,临时轨道、所有偏差不得大于主要运输线轨道的偏差量的2倍,轨枕规范,间距不得大于1米,严禁采用板皮做枕木使用。主要绞车道必须设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稳固,其它绞车道必须保证流水畅通,但不得冲刷道心。
2、变坡点轨道过渡段处严禁采用对头、折接方式连接,必须采用竖曲轨过渡,且必须保证过渡段两端留有500毫米以上的直道以保证与直轨的可靠连接。
第二十条 运输斜巷、车场内严禁堆放其它物料,真正做到“三无”,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
第二十一条 运输斜巷,车场的巷道支护必须符合安规要求,达到合格严禁空帮、漏顶、断棚、掉渣现象,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十二条 在绞车提升运输过程中,若遇矿车掉道,严禁采用主钢丝绳强拉硬拽,以防断绳或造成钢丝绳内伤而造成事故隐患,必须采用可靠有效的措施,将矿车复轨后,再行运行。
第二十三条 在斜巷运输的轨道变坡点处要装设地滚,以免拉伤轨道,枕木,加剧钢丝绳磨损,造成轨道质量的破坏,与钢丝绳使用寿命降低。
第二十四条 运送人员的倾斜井巷人车,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做一静止落闸试验,正常后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不会引起掉道危险。检查情况要填入人车运行台帐中,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信号机,切实抓好上下铁序,严禁车未停稳扒车,跳车和超负,按规程做好人车的空载与重载试验。
第二十五条 在副斜井、主斜井入口处装设防雷装置,入口轨道接口处使用绝缘道夹板,以防止雷电沿轨道串入井下。
第九章 附 则
本规程应定期修改完善,及时补充调整,以适应公司矿井运输技术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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