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货商的资质的索要,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其公章原印章或其法人、负责人签字生效: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上一年度的企业年报; 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及开票信息; 4、随货同行单留档; 5、相关印章留档;
6、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签定质量保证协议。
以上资料均可以采用电子档或纸质档留存,采购索要资料初审后由质管部审核合格后才可建立供应商档案资料及采购。
二、食品的资质的索要,所有均需加盖供货商公章原印章或其法人、负责人签字生效:
1、食品生产的许可证书; 2、商标证明; 3、食品执行标准; 4、第三方的检验报告书;
5、食品相应的备案信息或注册信息。
以上资料均可以采用电子档或纸质档留存,采购索要资料初审后由质管部审核合格后才可建立档案资料及采购。
三、食品到货后需索要与留档的随货通行单及其他供货商信息一致的票据,并索要查验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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