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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2021-06-07 来源:欧得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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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一、监理自身工作制度 (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组应及时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业主报告,以使业主能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作出决策。

1.工地经常性会议纪要制度

(1)工地经常性会议是在工程开工以后,按照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时间,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中的许多信息和决定在工地会议上产生和决定。

(2)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单位的有关监理人员和承建单位、分包商的有关人员参加,同时邀请业主的代表参加;在特殊情况下,可邀请与工程有关的机构、单位的代表参加。

(3)工地经常性会议可按照一个标准的会议议程进行,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交流信息;对工程中一般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

(4)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意见、决定和要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经常性会议的决定同其他发出的各种指令性文件一样,具有等效作用。

(5)会议纪要是监理工作指令文件的一种,要求记录其实、准确;当会议上对有关问题有不同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作出决定;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工地经常性会议上详细细研究讨论,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地点举行专题会议研究。

2.专题会议和会议纪要制度

对于一些工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不宜在工地经常性会议上解决的问题,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或有关单位提出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参加专题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除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外,可邀请设计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专题会议前应与有关单位一起,进行调查、收集资料,做好充分的准备。 专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相关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件。

3.监理周报或月报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每周末或月底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周报或月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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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周报、月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a.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财务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情况和原因分析等; b.监理工作情况; C.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d.下周(或月)的监理工作要点。

4.现场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动态及影响因素情况。

(1)记录有关工程质量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情况更要记录详细完整。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影响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2)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记,逐日如实记载工程形象进度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如实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种因素,并注明起止时间。 (3)结合进度控制记录工程动态。 (4)记录影响工程进度的内部外部因素。

(5)监理日志必须当天记录不过夜,记录人要签上姓名和日期。 5.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应用于监理活动中,充分发挥档案管理的作用。

(1)档案管理原则:工程监理档案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档案管理内容:工程监理档案要与本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统一互补。从工程前期管理文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开竣工报告、材料试验报告、工程预决算资料、竣工图、工程质量评定签证、工程中交资料、施工监理日记、监理备忘录、监理规划等。

(3)所有监理资料均应分类登记,建立收发台帐,随监理工作的进展逐步完善。

6.监理部工作例会制度

(1)时间安排:一般情况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2)内容:通过集中例会形式,反映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工作进程、组织现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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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理有关重大事宜(如调整施工工序、人力、设备的平衡调变、计划调整、采购情况、资金运筹到位、质量问题等),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每一项工作做出详细的规定,并明确检查标准、检查时间。

(3)目的:解决工期目标控制、质量目标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方面的问题。其中心任务是达到三个目标的控制。 (4)方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一周监理工作情况及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会议决定事项均要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7.监理公司行文审批制度

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要讲求效率,因此监理人员要首先讲求办事效率,表现于管理活动中会议、报告、信息传递、文件处理都要准确,及时有效率。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财务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情况和原因分析等。

二、 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1)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2)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知识产权;

(3)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为本工程业主或总承包商推荐施工队伍,不得推荐生产、经销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电器产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4)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5)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工地连续施工,则由总监适当安排值班人员;

(6)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不许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7) 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8)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9)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10) 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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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13)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三、 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1) 为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3) 公司检查 1 2 4 7

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11 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4) 项目监理部检查

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5) 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2000每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四、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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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2) 行政部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转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接收行政部转来投诉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3)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① 投诉的接受登记

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② 投诉处理

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按新投诉处理。

③ 备案与纠正措施

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五、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1) 监理工作总结由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编写;

(2) 按项目的进展情况,须分别编写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如基坑支护施工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3) 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包括: 1 2 3 4

工程概述; 工程实施情况; 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数据及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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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验、教训与建议。

(4)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内容相对简明扼要;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编写详尽,采用数据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充分展示监理部的工作业绩与工作水平;

(5)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该阶段验收时提交,作为办理中间验收的监理资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作为向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的文字汇报材料;

(6) 监理工作总结作为公司考核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监理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附:监理部各类考核表

业主对总监理工程师考核表

监理组 2014年第 季度

序号 项目 内容提要 主动履行合同义务 参考分数 20-30 12-19 0-11 17-25 9-16 0-8 17-25 9-16 评分 合同1 履行在业主督促下履行合同义务 情况 协调2 与 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针对业主的要求和目标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处理处理问题方法和措施不当 能力 未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按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程相关资料 资料在督促下能按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3 管理程相关资料 情况 在督促下未能按时提供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工程相关资料 4 廉政较好地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0-8 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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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一般地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不能够履行监理“七不准”规定 合计 业主意见与建议 8-15 0-7 100 建设单位(签章):

总监对监理人员月度考核表 年 月(次月5日报公司)

监理组 姓名 序考核指标 号 分值 分值 分值 1、尽心尽职履行岗位职责(14分) 1 履行岗位职责 14 2、一条未履行(7分) 3、两条未履行(0分) 1、无迟到、早退,熟悉公司上墙的全部2 贯彻公司制度 12 规定,廉正(12分) 2、缺上述一项扣10分 1、业主满意,提出表扬(12分) 3 执行监理合同 12 2、业主基本满意(8分) 3、业主不满意,提出批评(0分) 1、每天巡视现场满两次,每次超过一4 下现场检查 10 小时并有记录(10分) .

指标自评审批考核内容及(得分)标准 整理

2、缺一项扣4分 1、提出及时、资料完整、符合示范、5 资料提供及管理 10 企业标准(10分) 2、缺一项扣4分 1、审批及时、符合程序、设计、规范6 审批文件资料 10 要求(10分) 2、缺一项扣4分 1、主动协调、及时处理、无不良反映7 协调与处理能力 8 (8分) 2、缺一项扣4分 1、服从公司调动,服从总监分配工作8 服从公司领导 8 并完成任务(8分) 2、缺一项扣4分 1、按公司规定记录,内容详细,字句清9 记好监理日记 8 楚(8分) 2、缺一项扣4分 1、主动监督,安全检查所有记录(8分) 10 安全监督 8 2、本职范围内为发生安全事件 3、缺一项扣4分 附: 合计 100 1、发生A类不良行为一票否决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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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一次B类不良行为扣总分50% 3、发生一次C类不良行为扣总分30%

总监责任制考核办法

工程名称: 总监姓名: 序考核内容 号 1、有无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批评或被亮红黄牌 一 2、有无出现监理应承担责任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1、有无出现A、B类不良行为 二 2、有无出现C类不良行为 1、是否按监理规范、监理程序、《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2、有无按示范企业标准编制、收集、整理监理内业三 资料和进行台账信息管理 3、有无及时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4、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编制、整理监理月报、监理日记、平行检验、巡视、旁站记录、记录是否闭合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手续擅自开工等违四 反建设程序、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是否及时书面 详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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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公司和建设单位,有无出现违反建设程序、是否闭合 1、是否按月进行安全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2、是否有日常安全检查巡视记录 五 3、对工程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隐患发现后是否及时按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下发B类有关用表 1、监理办公室标化图表有无上墙 六 2、监理内业资料、台账整理存档是否齐全、有序 3、监理办公室是否保持整洁卫生 1、是否按周编制监理周报并上报业主和公司(可用电子档发至公司网站) 2、是否按月向业主分管副总汇报1~2次监理工作开七 展情况 3、业主对监理部工作有无处罚 4、业主季度对总监考核评分是否达到80分以上 八 总监是否尽其责任按监理合同规定收取监理费 1、有无按月组织本监理部监理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细则等专业知识学习九 和培训活动 2、有无参加学习人员签字和学习内容记录 十 有无违反公司廉政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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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一)、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材料(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题。

1.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的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验。

2.各种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经处理鉴定后方能使用。

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

7.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

8.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类检验(含补检、抽检)均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批准,否则不得使用。

二、隐蔽工程及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检查是指某些将被其他后续的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被隐蔽或覆盖前,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加以覆盖。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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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

2.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交接检查是指前道工序完工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其质量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移交给下道工序继续施工。这样逐道工序交接检查,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使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3.交接检查制度还适用于:施工班组之间的交接检也有关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交接检查;有关的专业工程处之间的交接检查;以及不同承包商之间的交接检查。

4.各项检查和核查均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即签字验收。若发现施工质量与施工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不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指令其进行处理、改正或返工。

三、见证取样制度

1. 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 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 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试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 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过程。

4. 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试验室。

四、平行检验制度

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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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对被检验项目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

2、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平行检验” 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

3、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砼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4、“平行检验”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报验自检的结果进行现场复验(即“平行检验”。)

5、对于专业检测、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监理机构应收集验看检测试验报告是否合格。

6、“平行检验”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组织,承包单位参加。监理机构应按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进行。以确保“平行检验”所获得的数据和质量评估结论准确。

7、“平行检验”的结论分正常和异常,监理机构检验的数据在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为正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为异常。

五、巡视制度

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具有多次轮回性和目标综合性的特点,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因素的状态,如:

1.施工方人员状态:如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质检员、技术员是否能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管理是否有序等。

2.机械设备的完好度和适应状态。如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招待其性能及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有无可能造成质量隐患和进度隐患等。 3.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由于工程材料种类繁多,品种各异,外观较难看出质量的差异,容易放松对不同批次的质量检验,通过巡视可以随时发现不同批次的材料进场情况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同时在巡视过程中还可以对承包商的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材料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是否合理,用量能否达到规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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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方法状态,承包商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果随意更改或抄近道“走短路”,降低质量,监理通过巡视就可以发现问题,进行制止。 5.影响质量的环境状态,如通过巡视,可对质量环境,如技术环境、管理环境进行有效监理,比如,由于承包商缺乏技术指导和交底,一线工人多次返工,造成多次浪费,由于管理人员不到位,造成质量多次失控等。

以上诸多影响质量的因素,通过巡视,可及时发现质量低劣的先兆或许多警告信号,及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或采取预防措施。

六、旁站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旁站监理方案: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分别包括这几个方面:

1、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桩基施工、地下室基坑开挖、土方回填、基础施工、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及混凝土浇注,后浇带施工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施工、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等;

2、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施工,网架结构施工安装、屋面防水施工、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等。

(二)、旁站监理的内容: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三)、旁站监理的实施程序

1、在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中就编制制定旁站监理计划,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2、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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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24小时监理。

(四)、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4、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6、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七、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 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得到顺利实现;

(2)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施工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3) 定期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4) 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 审查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拆装及桩机施工队伍的资质,安装后要及时办理检测及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 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夜间施工及台风、雷雨季节等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项目紧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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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安全定期检查评分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回复,填写《施工安全检查表》;

(8) 制订文明施工监理方案,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加强对围墙、场地硬化、现场淤泥渣土排放、噪音扰民、现场卫生、现场消防及有效的劳动保护;

(9) 按要求及时签发安全文明措施费,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审查安全防护用品(三宝、漏电开关、钢管、扣件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0)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1) 监理部设专人管理资料,做到资料归档及时、整齐。

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按省建设厅文,工程竣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监理要会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予验收;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 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总程序

1)工程按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完毕;2)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合格;3)监理会同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合格;4)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2) 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 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单位及时整改。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

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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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报告。验收合格后,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填竣工程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3)正式竣工验收的程序

1)集中会议,由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监理单位介绍监理结果自述;

2)分组分专业进行工程现场检查; 3)再集中开会分组汇报检查情况;

4)各单位提出验收意见,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5)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总监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时,总监会同各方签署竣工验收证明书。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工程质量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规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总监签发监理工程师指令单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要求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质量事故扩大;

(2)承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写调查报告; (3)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4)制定事故方案,并经设计单位认可;

(5)按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承包单位实施,实施全过程监理跟踪; (6)事故处理完毕,监理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监理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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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交建设单位。

2.事故报告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2天内,总监应书面上报公司;

(2)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3天内总监应书面上报该工程受监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公司;

(3)重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总监应同样的方式报告公司;

3、调查研究

(1)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

(2)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工程暂停指令,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其有关联部位的下道工序的施工;施工单位收到暂停令后,应书面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严重积度、原因、处理的方案和技术措施。必要时,应由监理工程师邀请有关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专家参加论证,或成立专门小组。通过调合研究,确定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性质和对工程的危害或影响的程度等,并整理书面资料和报告调查。

3.事故原因分析

(1)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探伤、检测、荷载试验等手段段,查明事故的原因、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对工程的危害程度、事故的变化(或恶化)的可能性等,并与原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对照,提出事故处理的措施决定。

(2)对质量事故既要慎重对待,又要尽快根据分析结论和合同条件作出决定。

(3)监理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处理

(1)质量事故的处理,要求有关单位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方案的意见取得一致,并且能确保消除隐患(或缺陷),能保证建筑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同时,事故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若由其他单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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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像。

整理

供技术。方案必须经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

(2)事故处理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事故全过程跟踪监理; 5.鉴定验收

(1)事故处理后,监理应通过检查、鉴定、验收,作出最后的结论,其内容包括:隐患已经消除,结构安全可靠;结构加固补强,安全满足要求;事故排除,可以继续施工;虽然结构外形改变,建筑可以处理等几种情况。

(2)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复核。验算认可,仍能够满足结构和使用功能要求时,可不加固补强。

(3)必要时,还应通过有关仪表检测、荷载试验等方法,取得对可靠数据以后,才能作出明确的结论。对一时难以作出结论的事故,在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提出进一步观测、检查,以后再作处理的要求。

6.工程质量事故的资料和文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后,监理编写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三、工程变更及索赔制度 一、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一)、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交总监,由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由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交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将设计变更文件交总监,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评估;

(4)总监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的评估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在变更文件上签字确认;

(5)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6) 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的实施; (二)、在总监未签发工程变更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三)、未经总监审查的内容而实施的工程变更,不得予以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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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四)、图纸会审记录中的变更按设计变更文件处理;

二、工程计量制度

1、计量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成工程量。确认计量的工程量才可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因此,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控制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是约束承包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手段;

2、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计量程序:

(1)承包单位按约定时间,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的报告,专业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是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予以确认;

(2)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3)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单位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八天起:承包单位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专业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单位,致使承包单位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工程计量的依据 (1)已取得质量合格证; (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3)设计图纸。 注意事项: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只能对工程结算中全部项目,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和工程变更项目进行计量;

(2)施工合同对计量规则有商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此规则计量,否则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就此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施工合同按施工阶段和合同价的百分比方式支付工程款即就不用计量。

三、费用索赔签审制度

1.监理工程师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以完全独立的身份,审查处理索赔事件。

2.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处理索赔应体现等价有偿的原则和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平等地承担经济义务的原则。

3.费用索赔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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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2)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3)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规范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4)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

(6)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的审批意见,且经过协商和调解得不到解决时,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可按合同协议条款的约定,向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要求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求得解决.

4、费用索赔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5、费用索赔的条件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 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4)索赔的资料和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列入竣工资料中,在索赔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收集文件、资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后,应将有关文件,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存档。

四、延长工期审核制度 1.工程延期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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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1)影响延期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单位填工程延期申请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查核实,符合施工合同,工期可顺延的条件,或不符合工期顺延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同意或不同意延长工期;

(2)当影响延期事件发生具有持续性时,监理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延期申请表,经审查后,先由总监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监理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签署工程最终审批表。

2. 审核要点:

分析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属于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可顺延的因素: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 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审核时效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即监理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延期申请表后14日填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4.审批负责人

审核的延长工期申请表由总监负责。 五、资料管理及日常工作制度 (一)、监理资料的管理 1、项目监理资料的现场管理

(1)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为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监理资料的建立、收发、归档、报送及管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负责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该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为第二责任人。其他专业工程师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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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正常

整理

配合和协助第二责任人做好监理的收集、提供和管理工作。

(2)各项目监理部的资料盒使用公司统一设计的标签,标签的编号及盒内所装资料内容原则上应按公司的统一规定执行(见附件一:项目监理部资料盒编号及其内容和归档要求),允许项目监理部根据各自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其更实用、更方便、更便于保管。

(3)项目监理部应做好监理资料的保管及保密工作,严防遗失或失窃。因保管不力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直到解聘处理。

(4)监理人员的工作调动,应做好监理资料的移交工作,核对盒内资料目录,编制资料移交清单,移交人和接收人签字认可。

(5)公司将制订《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考核办法》,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将是其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2、监理资料的报送

(1)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公司报送有关的监理资料,总监(或总监代表)为报送责任人。公司总工室、监理部、贯标办为监理资料的接收部门。 (2)向公司监理部报送的资料有:

a.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书》,报送时间为发生后7日内; b.工程会议纪要(含例会、专题、验收会议),报送时间为7日内; c.监理月报,报送时间为月后7日内或总监工作会议前; d.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发生后7日内报送;

e.阶段、年终、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14日内报送; f.考勤表:月后3日内报。 (3)向公司总工室报送的资料有: a.监理规划,即批即报;

b.监理实施细则,编审后14日内报;

c.工程合法性存在问题报告,发生时7日内报;

d.工程施工重、难点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意见,发生时7日内报; e.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批准报告及相关资料,发生时7日内报; f.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即批即报;

g.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电话报告,相关事故处理文件事后14日内报; (4)向公司贯标办报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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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a.贯标工作内审报告(按贯标办要求报); b.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按贯标办要求报); c.不符合报告(按贯标办要求报)。

(5)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报送将纳入对其监理工作质量的考核内容。 3、监理档案移交

(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总监(或代表)应组织整理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监理文档资料,编制监理档案,按规定进行移交。

(2)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监理文件,按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目、装订、编号。

(3)向公司监理部档案室移交的文档包括:

①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监理档案一套(复2 印件); ②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文件:

a. 基础、主体、防水、消防等分部工程中间验收证明书;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沉降观测记录;

e.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f. 工程质量保修移交书。 ③监理文档: b. 监理日记;

d.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整改通知单、安全整改通知单,(包括施工单位的回复);

f. 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汇总登记表;

g. 工程旁站监理记录(含质量旁站、安全旁站); g. 甲、乙方来往函件; h.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i. 工程监理费回收及遗留情况报告; j. 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产生效益证明; k. 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业绩证明; l. 装饰工程的概况、结算经济分析报告。 4、公司机关监理资料的管理

(1)公司监理部档案室为项目工程文档资料归档接收保管部门。总工室为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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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资料审核责任人。

(2)在建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

公司监理部接收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后,应归档保管:

①项目机构:按照各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每个项目监理部设一个文件夹,分别归档:

a. 监理合同; b. 总监任命书; c. 监理机构设置通知书; d. 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书 e. 监理人员资质证书。

②项目纪要: 各项目监理部报来的工程例会、专题会议、验收会议纪要; ③以项目为单位分类;

④项目月报:各项目监理部报来的月报, ⑤以项目单位分类;

⑥项目进度:各项目监理部报来的开工、停工、复工令及每月总监会议,各项目报来的资料汇总,以项目为单位分类;

⑦项目总结:各项目监理部报来的阶段、年终、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总结等,以项目为单位分类;

⑧项目考勤:各项目监理部的考勤表汇集,以项目为单位分类; 公司总工室接收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后,应分档保管: ①规划细则:汇集各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类;

②项目报告:汇集各项目监理部上报的“工程合法性存在问题的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等;

③施工方案:汇集各项目监理部上报的“工程施工重、难点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批准报告及相关资料。

(3) 竣工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公司监理部负责工程竣工项目的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收集各项目监理部移交公司的文档,整理归档。 上报档案:即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监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验收文件:即工程验收的主要文件,内容同前;

监理通知: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及施工单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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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项目分

整理

单;

旁站监理:包括质量和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往来函件:包括监理与甲、乙方往来函件;

会议纪要:已在公司监理部归档的资料中将该项目分列出来; 监理月报:已在公司监理部归档的资料中将该项目分列出来; 监理日记:

其它资料:项目监理部上报的其它竣工资料;

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业绩证明及工程监理合理化建议产生效益证明文件:公司统一设一个专用文件盒。“业务手册”收集各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此件应长期妥善保存,并扫描作电子文档备份。 5、监理档案的管理、使用与销毁

(1)项目监理部的竣工监理档案经公司监理部重新编目、归档后,送交档案室保管。

(2)在建或停工的监理项目的图纸、文件资料需公司档案室保管时,应办理登记手续,经总工室批准后方可入室保管。

(3)公司内部借阅监理档案由档案员填写《监理档案借阅登记表》,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办公室阅览,一般不得带走。在公司办公室阅完后,由档案员及时收回。

(4)公司内部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时,需填写《监理档案借阅登记表》并经总经理室或总工室批准后方可带走。借阅公司的工程监理技术档案资料,借阅最长期限为14天。

(5)收回的工程监理技术档案资料,应经过档案员检查,案卷内容应与编目相符,不得损坏和缺损。借阅的案卷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公司根据情节对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记录不良信用档案。外单位或个人(包括业主)需借阅档案时,应填写《监理档案借阅登记表》,经总经理室或总工室批准后,在向档案室借阅,原则上不得复印或带离保管地。如需复印,应经总经理室或总工室批准。特殊情况需借走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单位或个人应出具书面借据。已竣工的监理项目移交的档案,档案室保存期为3年。3年后,档案室编制超期保管的工程项目档案目录报总工室,经总工审定后,确定对这些档案采取的销毁办法及需要长期保留的部分资料。

(6)工程早已竣工,甚至已交付使用,但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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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未最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项目,档案一般暂不销毁。 二、项目监理部办公设施配备的一般规定

为保证项目监理部具备必要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办公设施的配备做出以下规定:

(1) 项目监理部常备办公设施、文具用品:根据人员数量配置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的辅助设施;电话(传真机)、复印机;黑(白)板及彩笔;档案盒、档夹、计算器。

(2) 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常用文件数据、表格。 1 3 4 5 6 7 8 9

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理工作流程汇编; 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函头纸、信笺纸、工程联系函; 收、发文登记表;

员工考核表、现场天气记录表;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授权书及见证卡; 监理统一用表、工程监理月报表; 监理日志;

10 施工安全检查表; 11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意见表; 12 资料移交登记表; 13 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表; 14 旁站监理记录表; 15 其它日常用表.

(3) 开展监理工作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公司视需要充分配置。

以上设施用品,各项目监理部要配备齐全,妥善保管;表格、文具等用品用完后及时补充;部分表格用固定的格式存入计算机,可随时调用。

三、 现场办公室形象布置规定

现场办公室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窗明几净,由项目总监或总 监代表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打扫。办公桌上不准放与工程无关的报刊或杂物;文件数据按公司制度分类存放,做到有条不紊;墙上规定张贴的图表,做到干净、整齐。各项目监理部根据现场办公条件,因地至宜,努力做出我公司的特色。

(1) 挂牌(项目监理办公室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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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在现场办公室门口醒目的部位进行张挂,保持牌面清洁。 (2) 室内张贴、张挂内容: 十框:

工程概况

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监理工作流程图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责任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制度 工程例会制度

四表:

晴雨表 施工安全控制图 施工进度控制图 工程投资控制图

有条件者可挂:建筑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部面图及效果图,其它控制图表等。

六、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开展的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在人力和物力、技术和组织、时间和空间、天时和地利等各方面,做出的一个全面合理施工安排的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经济效益。

2.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其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期限、施工条件等情况由承包单位编制,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监理机构审查。

3.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施工程序、施工机械、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的审查、施工平面图的审查、质量措施的审查、安全措施的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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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自审工作(技术负责人批准),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批准。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后再审核,总监重新审定。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机构报送业主。

(4)施工单位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要其内容做较大变更时,应报监理机构重新审定后实施。

(5)对规模较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监理机构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制度

1.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工艺流程和实际情况,编制的具体安排工程进度的计划,由承包单位编制;

2.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必须满足施工合同工期要求,工程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单位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3.审查程序

4.承包单位按规定日期编好总施工进度计划、填“工程进度计划申报表”,附计划表及编制说明交监理机构;

5.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审查计划资料,必要时会同建设单位会审;总监审查、填写监理意见、签发;

6.施工进度计划审查要点:

施工总进度计划是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的规定;进度计划中主要项目是否有遗漏,总分包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是否相协调;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工期是否进行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有无保证措施;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用机具,周转材料、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匹配、供应是否均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施工场地、 采供物资等),承包单位在进度计划中,所提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要防止因此违约导致工期和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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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7.审查月计划时,承包单位应附上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随月计划报监理机构供审查用,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进度计划,发现计划拖后,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敦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补上,计划严重拖后,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磋商,采取进一步措施,这也是计划审查时应考虑的问题。

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的说明。因此,在施工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应组织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准备的重要内容,是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接的过程,也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的过程。图纸会审是工程建设项目由设计到施工必不可少的关键步骤,是工程目标预控的有效措施,因此应予以足够重视;

3、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的程序

(1)、接到施工图后,熟悉设计文件,寻找发现设计图上缺陷和施工难点; (2)、邀请设计单位,业主、施工、监理等以会议形式集中; (3)、先设计交底: (4)、然后分专业进行会审; (5)、最后汇合,解答疑问。

由施工单位起草会审纪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会签,并发送上述单位; 4、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有:

设计意图、对施工上的要求、对设备安装和调试要求、对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5、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有: (1)各专业的图纸是否齐全;

(2)核对建筑与结构图,平面与剖面,总图与大样图,系统图与其部分的图所标的尺寸、标高、数据是否一致,图样表示方法是否清楚;

(3)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各专业的图纸之间的配合的尺寸是否正确、有无矛盾的地方;

(4)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施工上有无困难; (5)图纸会审问题的处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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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对图纸会审记录中无法用文字表述清楚的问题,可采用下列方式: 1 2 3

设计出变更通知单 设计出补充图纸

由承包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设计单位签认

6、图纸会审其他要求

图纸会审应在施工前进行,图纸未经会审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较大工程也可分阶段如±0.00以下先行会审; 7、图纸会审中监理的工作要点

(1)图纸会审总监要全过程参加,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做好图纸审核的准备工作;

(2)总监要协助建设单位抓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参加的人员签到记录;

(3)图纸未经会审,一般不准施工。 四、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1、按省建设厅的文件规定:单位工程开工,承包单位应提出开工申请,填写“工程开工申请表”交总监审批。分包工程的开工申请也同上述一样办理;

2、承包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许可证己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己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己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己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己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己满足开工要求; (6)建筑物定位放线己经监理和市规划局查批;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开工申请表”及开工条件的相关资料,并现场检查具备了开工条件,由总监签发“工程开工申请表”,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五、分包单位资质审核制度

1、分包工程必须是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2、审核程序

1)分包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填写专业分包队伍资信报审单,按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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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材料后签署审核的具体意见; 3)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审批; 3、审核要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资料,如需要要到现场查看;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审核强调几点

1)未经总监认可的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无论是由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或是承包单位自行选择的分包单位,均由承包单位向监理部申报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核; 3)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总监负责并签认。 六、构配件、成品供应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1.审核程序

(l)承包单位填写构配件、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按表中要求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资料后签署意见(必要时另附书面材料)。 (3)交项目总监审核并签字。 2.审核要点

(1)单位情况:包括单位概况、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公司负责人情况、管理水平、单位信誉、财务资信情况等。 (2)有关资质文件的时效。 (3)委托加工合同。

(4)必要时可实地考查拟选单位及产品质量情况。 3.审核时效

根据合同规定或视施工的具体情况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 4.审核负责人

审核构配件、成品,供应单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总监负责审批。

5.坚持“四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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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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