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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问题研究

2024-08-14 来源:欧得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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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问题研究

作者:赖俊元 余宗儒 詹忠帅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10期

【摘 要】2018年国内迅速发展的P2P平台出现大量违约爆雷,P2P行业链深层的问题逐渐暴露,监管缺位、风险控制问题及刚性兑付所引发的金融诈欺、非法集资及庞氏骗局等问题急需解决,本文以定性角度分析P2P平台产生爆雷潮的原因,并相应从监管角度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P2P;网络贷款;违约风险 一、引言

我国P2P平台数量从发展初期开始就呈爆发式增长,成交量、借款人数及投资人数皆位列世界排名前列,且长期处于监管缺位状态,自今年起,去杠杆相关政策的持续实施以及经济周期所呈现的下行趋势,带动流动性退潮,致使许多平台资金链断裂,潜伏在P2P平台内部的庞氏骗局逐渐浮现,引发大规模爆雷潮,此次事件也反映行业深层的监管缺位、风险控制及刚性兑付等问题。 二、P2P平台简介

根据2016年8月银监会印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P2P的出现和存在打破了金融垄断,缓解了金融抑制,并且较高的运行效率以及较低的运行成本使得更多人参与到诸如此类的互联网金融中,但这也让P2P在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其潜在的风险,使得该类平台发生庞氏骗局的可能性大幅增加,这意味着金融脆弱性将加深。 三、我国P2P平台现存问题 1.监管缺位问题

我国P2P平台长期以来生存于监管的空白地带。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建立相关的政策进行管理及风险控制,且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利用P2P题材进行非法集资、卷款跑路等事件屡见不鲜。首先,P2P平台透过虚假标的吸引投资者投资,并透过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等,建立P2P资金池,且资金投向不透明,常见的形式为迅速集资后卷款跑路和任意挪用资金投资于证券及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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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金贷:恶意集资,卷款跑路。2014年6月27日上午,恒金贷开业,并称将连续三天进行优惠活动,提出总金额为20万元的标的,年利率为8.8%,最低投资额为50元,但下午便卷款跑路。

(2)e租宝:违法集资,构建庞氏骗局。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实际控制人丁宁通过“e租宝”及“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承诺还本付息,且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6%之间,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先后吸收资金共计762亿元,涉及投资者115万余人。集资后,将资金用于返还投资人的本息、支付平台运营成本,其余大部分集资款在丁宁的授意下肆意挥霍、随意赠予他人,以及用于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款损失共计380亿余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外由于监管缺位问题使得各平台在无人管辖的环境下肆意发展,各平台为了盈利而往往会忽视对于资金风险的评估与管理,这使得一旦发生一定规模的违约,挤兑或者外部风险就会致使平台资金链断裂让整个平台深陷危机,进而让恐慌蔓延到其他平台,导致整个行业的瘫痪。

2.风险控制问题

公开数据披露,截止2017年8月,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9.3亿,而其中仅有4.6亿人有信贷业务记录,征信数据覆盖度不完全。此外,P2P平台不能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而客户提供的资料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平台自身不具备强大的数据搜集能力,且外部数据库取得困难,则很难构建一个准确的信用评估模型,此类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会让平台难以评估和控制资金面临的风险。 3.刚性兑付

我国的资产管理行业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刚性兑付的问题,同样P2P平台为了满足投资人对于保本保收益的需求,也在标的中提供刚性兑付,而大部分平台实行自行担保,但担保资金、风险储备从何而来不得而知,也没有相关的披露信息,逐步积累了平台的风险。 四、应对策略

(一)明确监管相关规定,加强监管,提高准入门槛

明确对于此类平台的监管部门使该类平台有相关人员负责监督,在监管层面对平台的运营资本、客户资金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出台相应法律,如平台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牌照,向有关部门备案且受其监督,且从业人员也必须有相应的从业资格等,并建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辅导工作,建立网络借贷平台的披露机制,资金方面由银行托管,将平台的信息披露做到全面透明、动态及时;更加重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有相应的风险处理预案,保证风险发生时能将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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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整体征信体制

完善消费者信用、品德及支付能力数据的搜集,对于中小企业及自然人建立一套有根据的信用评级模型,并利用模型揭示借款人具有的信用风险,使网络借贷行业得以有效管理借款及潜在风险,提高风险控制效率,减少不良贷款以及违约风险的产生,有助于平台形成标准化的审核和放贷流程。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并协调纳入征信系统,迈出P2P与征信系统整合第一步。此外,由央行主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8家市场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也已投入运营,有助于推动征信行业逐步进入整合期,改变目前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各自为营的现状。随着纳入百行征信的机构不断增多,P2P大数据风险控制能力有望持续提升。 (三)去除刚性兑付并推进有效担保

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落实刚性兑付的去除,使市场资金供求恢复均衡点,减少风险隐患,并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达成合作缓解资金压力。目前没有针对P2P平台行之有效的担保措施,可探索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信用保证险等方式、相互保证/担保等方式,使P2P平台得以稳定健康并且符合规律的发展。 (四)构建有效的相关风险监管指标系统

P2P平台发展的环境处于不同阶段时其各类风险的特性与权重必然会发生不同的变化,监管部门以及各平台应相互配合构建一个科学有效且全面的监管指标系统,监管不同维度的风险指标,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结合当下市场的情况对各种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完善该风险评价体系,定量分析平台业务参与者所具有的风险水平。 【参考文献】

[1]任泽平、方思元、杨薛融.P2P暴雷与监管.恒大研究院,2018. [2]第一网代.P2P去除刚性兑付是大势所趋.金融之家,2016. [3]王雪垠.P2P网贷风险及其管理.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

[4]王立勇、石颖.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机理与风险的度量研究—以P2P网贷为例.东南大学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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