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事务中,偷税漏税的事情是经常发⽣的,国家对偷税漏税的⾏为打击⼒度也很⼤。如果出现偷税漏税的情况,是要负担法律责任的。但在合法的情况下,进⾏税收筹划是允许的。那么延迟纳税和利润分配怎样进⾏税收筹划呢?店铺为⼤家解答。
⼀、纳税筹划的条件
纳税筹划的条件实际上,纳税筹划的条件是指外部及企业⾃⾝的⼀些条件。⽬前,尽管很多企业都希望少交税,但是有些企业却根本不具备条件来进⾏纳税筹划。那么,企业要进⾏纳税筹划,究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般来说,如果企业具备下⾯⼏个条件,将会更⽅便地开展纳税筹划活动。
1.企业规模较⼤规模较⼤的企业适合进⾏纳税筹划。例如,企业集团下⾯有很多⼦公司、分公司,企业通过各分公司、⼦公司之间以及分公司、⼦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更有利于开展纳税筹划;其分公司、⼦公司、母公司之间进⾏资产流动,分摊费⽤,⽽且⼀些合同订单的转让都可以起到很好的纳税筹划效果。对于⼀些规模⽐较⼩的企业,由于其纳税筹划的空间相应⽐较⼩。所以,他们的重点⼀般应放在⽇常成本的管理、⽇常的采购和销售活动中。2.企业资产流动性强企业运营中,⾸先要对各种投资和经营等活动进⾏事先安排,这就必然要对资产、车间、设备进⾏安排,这些资产的安排既包括将资本从企业内部分离出去,也包括从外部购买进来。因此,资产流动性越强,企业对适应纳税筹划⽅案的要求就越灵活机变;反之,如果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差,则不能很好地进⾏纳税筹划。例如,某公司想在某地区设⽴⼀家⼦公司,却⽆法流动公司的设备,那么这就势必会阻碍了纳税筹划的开展。
3.企业⾏为决策程序简化企业⾏为决策程序的简化有利于进⾏纳税筹划,如果企业的⾏为决策程序⽐较复杂,即使企业在税收筹划⽅⾯提出了很好的⽅案,但最后的落实可能会在⽐较复杂的⾏为决策程序中出现这样或那样料想不到的问题。
假设公司的⾏为决策程序⽐较复杂,⽐如纳税筹划⽅案需要经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的总经理、董事会、上级主管部门等进⾏研究,每个部门对决策越负责,最后纳税筹划⽅案的落实就会越难。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尤其明显,即使提出了很好的纳税筹划⽅案,由于各个部门的审批,最后会造成落实上的困难。对国有资产使⽤的受限,也就限制了企业进⾏纳税筹划;相反,在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之中,由于决策程序少,纳税筹划决策的速度相应的也随之会⽐较快。
我国的税收政策基本上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地进⾏调整的。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地迅速抓住这些因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机遇,就很可能会丧失掉纳税筹划的空间。因此,企业⾏为的决策层越是简化,纳税筹划的效果就会也随之⽽越好。
4.与企业长远发展⽬标⼀致该条件具体指企业采⽤的各种纳税筹划⽅案以及实施的过程应尽量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标相⼀致。企业的发展由各种因素来合⼒共同推动的,税收只是其中的⼀个因素,企业减轻纳税并不能等同于企业的长⾜发展,企业的发展更取决于企业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的质量、市场营销、⼈⼒资源、企业管理等各个⽅⾯。所以企业采⽤的各种纳税筹划⽅案和实施的具体过程,必须最⼤限度地促进企业发展的其它各种因素都发挥更⼤的⼒量,以便协⼒地共同促进企业能及早地实现其长远发展⽬标。
⼆、延迟纳税税收筹划1、延缓纳税义务发⽣时间
延迟纳税,顾名思义,是指延缓⼀定时期后再缴纳税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签订附⽣效条件的合同来推迟纳税义务发⽣时间。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所得税管理办法(试⾏)》第六条:扣缴义务⼈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作⽇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以及第⼆⼗条第⼆项: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效的,扣缴义务⼈、纳税⼈应当依法在次⽉15⽇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然⼈股东在进⾏股权转让时,可以通过设计相关合同条款,约定合同⽣效时间的⽅式,实现延迟纳税的的效果。
2、积极适⽤特殊性税务处理
为了⿎励社会资源充分流动和效⽤最⼤化,⿎励并购重组,国家先后出台了包括财税〔2009〕59号、财税〔2014〕109号、财税〔2014〕116号、财税〔2015〕5号、财税〔2015〕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在内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选择适⽤特殊性税务处理,从⽽达到“免税重组”的⽬的(实质上是递延纳税)。这些政策降低了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标准,明确了重组中增值税、营业税、⼟地增值税、契税免税的情形,尤其是财税〔2014〕10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将以往仅适⽤于央企、国企的资产、股权划转“免税”政策扩⼤到所有性质企业的规定,对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是重⼤利好。因⽽,企业在进⾏并购重组、资本运作前,应全⾯考量⾃⾝情况,尽可能符合并选择适⽤特殊性税务处理,享受政策红利。需要提醒的是,根据2014年5⽉28⽇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取消的9项进户执法项⽬包括“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确认备案”,因此,在此背景下,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申请备案显得格外重要,需要事先通过规划交易模式等,顺利进⾏备案。
3、合理规划开具发票时间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纳税⼈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作为记录企业经营活动的⼀种原始证明,发票是保证国家税收的⼀种必要⼿段,如果不开发票,将严重影响税务机关核定企业的营业额,进⽽⽆法准确计算企业的应纳税额。在实践中,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通过规划开具发票的时间,实现纳税义务顺延。
4、会计政策与⽅法的选择
合理的财务安排和纳税计划也可以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如,按照折旧政策、存货计价政策等规定来达到延迟纳税的财务安排。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七条、第五⼗九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三条、第六⼗四条、第九⼗⼋条等对企业固定资产、⽣产性⽣物资产的折旧计提作了具体规定。折旧计提体现了税法的配⽐原则,不同的折旧⽅法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对企业现⾦流量产⽣⼀定影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法。对初创企业⽽⾔,符合税法规定购置的⾼新技术设备和环保产品设备,可以选择采⽤加速折旧法,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的条件下,尽管总的折旧额基本相同,但选择加速折旧可以在投资初期缴纳最少的税收,⽽把税收推迟到以后期间,同样产⽣延迟纳税的效果。
5、延期申报与延期纳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七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七条的规定,1)纳税⼈、扣缴义务⼈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2)纳税⼈、扣缴义务⼈因不可抗⼒,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纳税⼈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包括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纳税⼈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纳税⼈可以结合⾃⾝情况,在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环节作出合理的延期安排,同时需注意相关程序以及后续的申报和缴纳事项的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三、利润分配税收筹划
1、经营所得尽可能向资本利得转化
对个⼈投资者⽽⾔,⼀般情况下,资本利得免征个⼈所得税,如买卖股票所得、资本公积⾦转增股东所得等;经营所得则应按规定代扣代交个⼈所得税。股份公司可以采取不直接分配股息,⽽使股票增值,从⽽避免投资者(股东)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补缴所得税。⽽股份制企业可以把税后利润的⼤部分作为公司的追加投资,使公司的资产总额增加,在不增发股票的前提下属公司的股票价值,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好处。对于法⼈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存在对分回的股息按投资⽅向所得税税率⾼于被投资⽅向的部分补税;对于个⼈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需要交纳股息部分的个⼈所得税,其股息部分可以从股票价格的上涨得到补偿;对于股份公司本⾝,也可以取得再投资部分的优惠待遇,壮⼤⾃⾝的实⼒。
2、合理推迟获利年度
在同样的会计年度之内,如果企业前⽅后盈,可以利⽤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如果前盈后亏,就上能⽤亏损以后的年度利润弥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年以上的,⾃开始获利的年度起,所得税实利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不是⼗年的,应当补交已免征、减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第⼋条第⼀款和本细则第七⼗五条所说的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开始⽣产经营后,第⼀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第⼗⼀条的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3、充分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暂⾏条例》第⼗⼀条规定,纳税年度发⽣年度亏损的,可以⽤下⼀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纳税年度的所得不是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纳税⼈前五年内发⽣的亏损,在⽤本年度的所得弥补时,并不影响企业本年度的合计利润,因为弥补亏损在合计上并不作专门的账务处理,当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转⼊“利润分配”账户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得到弥补。具体⽅法是:
①利⽤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法的选择权,以及费⽤列⽀和标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和扣除⾦额,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继续造成企业亏损,从⽽延长税前利润补充这⼀优惠政策的期限;
②兼并账⾯上有亏损的企业,将盈补⽅,可以达到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的。
这就是⼩编对“延迟纳税税收筹划利润分配”问题的解释内容,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税收筹划的⽅法合理避税。如果读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可以到店铺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