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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由几部分构成安全生产

2022-03-0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安全生产工作由几部分构成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都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管理体系实际上应该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安全管理方法的总称。在不同知时期,对于同一个企业要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如果,企业的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发生了改变,则管理体系也要道随之发生改变,否则,管理就要落后。

2、按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责回任体系、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生产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作业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答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6个方面。

2、安全生产工作由那几部分 组成?

总体:职业安全与健康,实现“全员参加的、全过程的和全面的安全管理专”,重点有以下工作:属

1)生产的过程控制;

2)风险的识别;

3)事故的预防;

4)应急与救援;

5)员工安全技能培训;

6)职工健康监护;

7)安全技术、投入;

8)安全管理体系。

3、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组成部分

1 、建立安百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制度保障体系度;

2、 建立问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3、建立安全答生产工作典型引导体系;

4、 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5、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回范控制体系;

6、建立安全生产绩效奖答惩考核工作保障体系。

4、安全生产工作是由系统性管理活动的哪几个部分组成?

安全生产工作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源头管理、应急救援、过程控制、事故查处。

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方法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也就是说,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设备设施免受损坏、环境的免受破坏的一切行为。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源头管理、应急救援、过程控制、事故查处。

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而生产必须安全,则是因为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无法生产。

(4)安全生产工作由几部分构成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

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5、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主要由那五类构成

一、目前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

(一)宪法

《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1.基础法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

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范某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相关法律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是为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或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而制定并颁布的一系列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国已颁布了多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

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四)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是由法律授权制定的,是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以解决本地区某一特定的安全生产问题为目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目前我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劳动保护条例》或《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

(五)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国务院部门安全生产规章由有关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组成,从部门角度可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冶金工业、电力工业、建筑业、建材工业、航空航天业、船舶工业、轻纺工业、煤炭工业、地质勘探业、农村和乡镇工业、技术装备与统计工作、安全评价与竣工验收、劳动保护用品、培训教育、事故调查与处理、职业危害、特种设备、防火防爆和其他部门等。部门安全生产规章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一方面从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又从属于地方法规,并且不能与它们相抵触。

(六)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生产工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

(七)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自1919年创立以来,一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公约和为数较多的建议书,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其中70%的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产工作已签订了国际性公约,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同时,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的规定(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目前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23个,其中4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二、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范畴

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覆盖整个安全生产领域,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可以从涵盖内容不同分成8个类别,包括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1.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类、重大危险源监管类、安全中介管理类、安全检测检验类、安全培训考核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类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类通用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组成。

2.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

矿山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业和部门主要包括: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我国的矿山安全立法工作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先后颁布实施了《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规章;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矿山安全法律子体系。

3.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

,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已经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晶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4.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

规范建筑业安全行为的法律有《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行业规章一直沿用1956年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我国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可是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建筑业安全法规。

5.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道路、水路、民用航空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原则上也适用于这些行业。目前,这些行业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法规,如铁路运输业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民航运输业有《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此外,民用航空运输安全还执行国际公约和相关的规则;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海上交通运输业有《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内河交通运输业有《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另外各交通运输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章、标准等。

6.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建筑设施、旅游设施、机关团体及其他场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7.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他类包括的内容是前面5个专业领域以外的行业安全管理规章,主要有石化、电力、机械、建材、造船、冶金、轻纺、军工、商贸等行业规章。这些行业和部门都有一些规章和规程,但均未制定专门的安全行政法规,因此《安全生产法》是规范这些部门安全生产

行为的主导性法律。

8.国际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在国际劳工公约中,我国政府批准的有23个,其中4个是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公约。当前,国际上将贸易与劳工标准挂钩是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加入WTO,参与世界贸易必须遵守国际通行的规则。我国的安全生产立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也需要逐步与国际接轨。

6、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由企业一把手、各部门主知管、党委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安全委员会责任制

1.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政策、目标,以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组织实施。

1.2协调、道指导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决定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4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版作会议。

1.5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审查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权的措施。

7、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1、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基本投资责任,依法承担教育培训责任;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配合日本清朝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将安全储存在生产风险抵押中。

2、教育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

负责租赁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委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按照规定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括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规定;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哦。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制定规章制度责任和物质安全责任:包括按规定编制

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统一协调管理和承包

(7)安全生产工作由几部分构成扩展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生产目标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生产管理

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基本对象

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2、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等。

8、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包括

括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职业危害与职业病、安全技术知识、事故调查处理等。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根据安全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3.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产品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等。

4.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种。

5.企业为什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方针

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我们的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劳动者是企业的主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和企业的神圣职责之一,就是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安全,尽一切努力在生产劳动中和其他活动中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伤亡事故;

其次,企业的最优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忽视安全,片面追求产量、产值,是无法达到最优化目标的。

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还可能给环境,给社会,乃至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6.哪些情况下除追究直接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

(1)领导人员,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造成安全工作无人过问。

(2)对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利;

(3)对频发的重大事故不能有力制止;

(4)对职工的安全考核不严,造成不会操作,不懂安全规程者;

(5)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6)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

(7)重大设备缺陷未组织及时消除;

(8)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级教育;

对调换新工种,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工艺的安全卫生教育,受教育者,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8.企业单位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方面,二是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方面。

9.预防事故的基本原则

答:(1)事故可以预防;(2)防患于未然;(3)根除可能的事故原因;(4)全面处理的原则。

10.违章作业

生产、施工中,凡违反国家、部或主管上级制订的有关安全的法规、规程、条例、指令、规定、办法、有关文件,以及违反本单位制订的现场规程、管理制度、规定、办法、

指令而进行工作,称之为违章作业。

11.验电

答:通过验电笔可以明显地验证停电设备是否确无电压,以防出现带电装设地线或带电合接地刀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12.树枝接触带电导线时,为什么要禁止人员接近?

树枝接触裸导线时,树枝、树身会带电,危及人身安全,所以要防止人员接近。当绝缘导线接触树枝时,树枝会磨损导线绝缘层,树枝会直接接触导线金属部分,使树枝、树身带电。

13.保护接地

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外壳、构架、支架通过接地和大地接连起来叫保护接地。其作用就是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作良好的金属连接,降低接点的对地电压,避免人体触电危险。

14.为什么绝缘靴、绝缘手套等胶制品,不可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

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等橡胶制品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易产生化学反应,使其腐蚀和降低绝缘材料的绝缘,并过早老化、失效。

15.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表示牌;(5)装设遮拦

16.电流通过人体造成死亡的原因

由于电流通过人的肌体,伤害了管理心脏和呼吸机能的脑神经中枢,致使心脏的正常工作遭到破坏,呼吸停止,从而造成死亡。

17.怎样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1)切断电源。

(2)如切断电源有困难,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或其他绝缘物体将电源挑开,或用带绝缘物体的钢丝钳剪断电线,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3)如果有人在较高处触电,应迅速拉开电源开关,同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切断电源后触电人从高处坠落。

18.电气设备高低压是如何划分的?380伏是否是高压?为什么?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下者;380伏因对地电压超过250伏,所以属高压。

19.漏电保护器的功用是什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器的功用主要是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其适用范围是交流50HZ额定电压380V,额定电流至250A。

20.为了防止电、气焊作业中的灼伤事故,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对上衣、裤脚、手套的穿戴有哪些要求?

答: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靴子里,手套要套在袖口外。

21.架设临时线路的要求是什么?

答:架设临时线路时,必须经安技部门批准,在规定使用期满后应立即拆除。

临时线应使用合格的设备和器材,其长度不得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不得底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等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超过500米,离地面高度不应低于4---5米,与建筑物、树林或其它导线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

22.起重设备"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

答:(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物上站人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23.什么叫不安全行为?说出几类不安全行为。

答: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如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无安全装置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未戴安全帽等。

24.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工、夹具、刀具不坚固、不牢靠,导致物体飞出;

(2)设备有缺陷,防护罩、防护挡板等缺损或被任意拆除;

(3)操作现场杂乱,道路不通畅;

(4)金属切削飞溅;

(5)违章操作等。

25.机械设备的哪些部位应装设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

答:在机械设备的传动带、明齿轮,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皮带轮、转动轴、飞轮、砂轮和电锯等危险部分,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对压力机、碾压机、压延机、电刨机、剪板机等压力机械的旋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

26.焊工在焊接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防止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

(2)防止电弧光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3)防止某些有害气体中毒;

(4)在焊接压力容器时,要防止焊接发生爆炸;

(5)高空作业时,要带安全带和安全帽;

(6)注意避免触电事故。

27.什么叫职业性危害因素?职业性危害因素分哪几类?

答:在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称之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性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异常气压、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噪音和振动等,三是生物因素,主要是微生物和寄生虫对人体所起的危害。

28.粉尘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答:(1)局部作用,即对皮肤、角膜、粘膜等产生局部刺激作用,产生一系列病变;

(2)中毒作用,即吸入有毒性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溶解后吸收,引起中毒现象;

(3)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包括尘肺、粉尘沉着症和呼吸系统肿瘤等。

29.基准面多少米以上为登高作业?

答:基准面2米以上为登高作业。

30.制定防火措施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1)防止人身伤亡;

(2)保证财产安全;

(3)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4)预防火灾苗头。

31.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32.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哪些必要的消防设备?

答:备有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和其他消防工具。

3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其中有哪三不准?

答: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34.火灾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分三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35.用电线路中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短路、电路超负荷、电路中产生大的接触电阻、保险装置不适合。

拓展资料职业性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粉尘,二是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异常气压、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噪音和振动等,三是生物因素,主要是微生物和寄生虫对人体所起的危害。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为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的一个科目,本科目总分数为100分,考试题型为,单选题70题,每题1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个别及格分数有波动,详细及格分数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主要介绍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方法和主要内容。

全书共分八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安全评价,职业危害预防和管理,应急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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