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研究(下)
2、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农民增收缓慢,既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的现实反映,也是国民经济发展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集中体现。农民增收缓慢是客观事实,但同时也是打开农民增收之路的一把钥匙,其根本出路在于“稳定一个基础,做好两篇文章”。
第一,积极稳妥地抓好粮食生产,把提高土地产出率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来自农业内部的粮食生产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环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因此,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意义重大。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调控监管,促进粮食流通,引导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区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努力改善生产和流通条件;要用工业化的手段改造农业,引导粮食作物产业化经营,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尽力将粮食生产、经营、加工的利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千方百计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第二,着力拓宽转移培训渠道,把构建劳务经济新格局作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受人均耕地少和传统农业产出率低的限制,农民增收始终是制约西安快速发展的绊脚石。因此,把农民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构建西安劳务经济新格局的关键所在。要积极引导农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有效发动农民自主创业,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建立农民工工资兑现的制度保障,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着力构建西安劳务经济新的格局。
第三,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切实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农民增收的首要之策。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坚持运用新理念、新思路发展农业、促进增收,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新的经营方式,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流通环境、金融支持、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更多地做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农民适应市场规律,改善增长方式,建立健全生产要素结构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新机制,给农民创造发展生产的宽松环境,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经济的综合生产能力,让农民真正成为增收的主体力量。
3、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滞后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不能满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需要。因此,要按照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第一,认真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要重视发挥规划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统筹指导作用。一方面要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区域布局和政策措施,既要做到尽力而为,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去,又要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另一方面既要立足当前,从实际出发,明确阶段性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有序加以推进,又要着眼长远,充分考虑未来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对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布点所带来的变化,做好区域规划与专项建设规划的衔接;同时,还要关注民生,优先解决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防止把新农村建设变成新村庄建设。
第二,切实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分类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郊区和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区县,可
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整治力度、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而山区、塬区、岭区作为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传统农区,农村经济发展自身积累能力比较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第三,努力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要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市级财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本级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加快建立稳定的投资增长机制。进一步创新强农支农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
4、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完善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创新。健全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促使新农村建设不走弯路,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群众负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的重要保证。
第一,确立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的增长机制。新农村建设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庞杂,但缺少资金是困扰整个建设的核心问题。所以,建立以市、区(县)财政为主导、乡村(镇)财力为支撑、金融机构及企业集团为预期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首先,要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系,对市、区(县)两级财政资源重新进行配置,合理划分城乡建设资金的基本比例与具体份额,并确定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逐年上升、稳定增长的幅度,体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实质性
内涵。其次,应对经济条件尚可、资金实力比较充裕的村子,明确配套资金的基本投量,确保建设资金的有效供给。再次,可采用“项目融资”等办法拓宽融资渠道,以期有效缓解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压力。
第二,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反哺机制。坚持把城市支持农村、工业支持农业、财政支持公益“三元”长效支持机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来解决。一是把城市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的推动力。重点是依托城市带动农村加快城镇化发展,关键是为农民转入非农产业创造条件,促进城乡一体,联动发展;二是把城市工业项目逐步向农村扩散,并为其提供技术资金,促进农村发展;三是把更多的财政公共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农村文化事业的支持:四是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人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投入增长机制。
第三,完善新农村建设的考评激励机制。新农村建设指导协调的责任在市上。组织推进的责任在区县,督促实施的责任在乡镇,落实建设的责任在村组。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新农村建设标准、办法等文件及规划制定,这是新农村建设中“管长远”的重要保证。首先,要完善考核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落实的考核体系,做到新农村建设项目化、各项工作指标化、层层分解责任化。其次,要健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效能,严格兑现“以奖代补”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注重对新农村建设中优秀干部的提拔使用,激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次,要实行问责机制。把推动新农村建设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硬性指标,明确区(县)“一把手”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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