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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冒充加盟店的诈骗行为

2020-04-08 来源:欧得旅游网

假冒产品包括“三无”、不合格和商标侵权产品。销售“三无”和不合格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罚,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按照《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犯罪,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假冒产品不是法律术语,假冒产品在法律上包括“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以及商标侵权产品等。

2、对于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按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4、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揭示加盟店诈骗的常见手法

加盟店诈骗是一种常见的欺诈行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警惕和防范此类行为,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加盟店诈骗手法。首先,冒充加盟店的诈骗者通常会利用虚假的宣传手段吸引投资者,夸大加盟店的盈利前景,以此诱使投资者缴纳高额加盟费用。其次,他们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加盟合同和承诺,以掩盖真实的商业模式和经营风险。此外,一些诈骗者还会使用不实的销售数据和盈利报告来误导投资者,制造假象。为了避免成为加盟店诈骗的受害者,我们应该保持警惕,仔细研究加盟机会,与专业人士咨询,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只有通过谨慎的决策和合理的判断,我们才能避免加盟店诈骗的陷阱,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投资。

结语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受加盟店诈骗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和《商标法》等规定了对假冒产品的处罚措施,而《刑法》则明确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责任。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应当保持警惕,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和加盟店诈骗的认知,并通过谨慎选择、尽职调查等方式避免成为受害者。只有合法合规的购买和投资行为,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假冒,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伪造假冒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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