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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抵消具体有什么条件

2022-06-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债权债务抵销的成立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一、什么是合意抵销?

合意抵销是:依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抵销双方所负的债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合意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二、终止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终止合同的方式如下:

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

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

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即债权债务归于一人。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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