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婚姻期间向法院请求分割,离婚后也可提起诉讼。如果离婚后仍有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如果确实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共同财产,法院应予分割。
法律分析
首先,一方若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才发现这些问题,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在离婚后,一方若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时,人民法院应根据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审查,确认该财产确实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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