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二审程序包括立案、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合议庭裁决、宣判等环节。当事人可自动履行义务或申请执行,也可向二审法院递交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调解协议达成后应制作调解书并生效。
法律分析
一、法院按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违反专属管辖怎么办
1、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二审程序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
(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结语
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法院认为第一审法院违反了专属管辖规定,应当撤销原裁判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29条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在开庭前,法庭将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将进行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终,合议庭将作出裁决,可以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当事人可以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向二审法院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并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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