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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敲诈勒索”吗?

2021-06-13 来源:欧得旅游网

情侣间的分手费不算敲诈行为,敲诈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分手费是一方要求补偿自己的青春被耽误。敲诈行为是使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对方交出财物,男方自愿赔偿不算要挟。但若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迫使对方支付分手费超过二千元,则涉嫌犯罪。

法律分析

不算。敲诈行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情侣间的分手费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对方要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敲诈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男方自愿赔偿不算要挟。若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拓展延伸

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不合理费用?

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支付不合理费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合理的费用,如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然而,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可能会引发争议和法律纠纷。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费用的合理性,包括财产状况、婚姻贡献等因素。如果要求的费用被认为过高或不合理,法院可能会拒绝支持该要求。因此,在离婚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婚过程中要求支付不合理费用是个复杂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费用的合理性,包括财产状况、婚姻贡献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提出合理要求,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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