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6.1 铅精矿为散装或袋装,每袋重量应基本一致。
6.2 铅精矿用火车或汽车运输,装完后,应将精矿表面扒平。
6.3 每批铅精矿发运时应附质量预报单,注明:
a)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品级;
d)重量;
e)车号;
f)发货日期和发货地点;
g)本标准编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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