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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出概不负责”对吗

2022-04-30 来源:欧得旅游网

《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实行“三包”。不仅如此,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把对消费者购物实行“三包”落到实处。《规定》第5条指出,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是: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见后面介绍)所列产品;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可见,商品售出,消费者完全有权利用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向销售者交涉,而销售者也完全有义务实行三包,不能采取商品售出,概不负责的态度和做法。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对吗

“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是不对的。卖家可以制定免责条款,但是免责条款如果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本人的责任;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或者具有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是无效的。

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合法吗

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不合法的。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由于不合理地限制或者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所以该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必须公平合理,并且需要提供条款的一方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对方进行说明,才会合法。

健身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合法吗

健身卡背面印刷的“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在法律上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办卡时健身房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提示和说明,所以,健身房的单方规定对您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此外,即使健身房将相关内容告知了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由于该内容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公正的规定,同事也属于变相强制交易的行为,该内容应属无效。综上,健身卡背面印刷的“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是不合法的,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柜概不负责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柜概不负责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无效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

物业不负责任怎么办

物业不负责任的解决方式:1、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街道房管科、政府小区办或房管局物业科投诉。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当物业不负责时,业主可以起诉其违约。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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