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任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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