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有: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转向其他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或者转让;2、上市公司出现因为新设合并,或者是吸收合并,导致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且被注销的情况;3、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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