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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江南区身份证办理点法律问题

2022-06-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南宁市公安局,一般办理身份证的都会去当地的公安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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