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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该怎么维权?

2020-11-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被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权:协商、调解、证据准备和投诉。协商可以与用人单位或工会、第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可以达成解决工资问题的协议;证据准备可以作为维权的基础;投诉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纠察大队举报。

法律分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被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权:

1.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请求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求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以达成解决工资问题的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协商不成,速为维权作证据准备,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但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给本案当事人劳动合同,因此,本案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应的工资表、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表、用人单位胸牌、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践中,很多单位拖欠的工资并不多,若直接提起仲裁,不仅使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更加繁重,同时如果委托律师还会使劳动者多负担一笔律师代理费用。因此,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较少或案情简单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劳动者直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四、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向什么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对谁提起仲裁

有的读者看到这可能会嗤笑,这还用问,当然是谁是用人单位就对谁提起仲裁喽。当然,实践是复杂的,以下不太常见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提出仲裁的方式:

在用人单位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应区分分支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工的,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者在实行个人承包的单位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应区分应判断个人承包单位属何种承包;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应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与个人承包者发生争议的,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符合以下情况,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拓展延伸

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热点话题。对于劳动者来说,拿到应有的工资是他们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则有义务按时支付工资。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资拖欠问题依然频繁发生。针对这一问题,以下是一些常用的维权攻略:

协商解决:在工资拖欠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解决办法。双方可以约定支付时间或者方式,或者达成其他协议来解决问题。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例如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工会等。调解可以促进双方更好地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仲裁解决:如果调解也不成功,劳动者可以进行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会依法对纠纷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如果裁决不满意,劳动者可以进行上诉。

在工资拖欠问题中,以上三种维权攻略都是比较常见的方法。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这些方法并选择合适的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劳动者也应该时刻保持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被拖欠工资时,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选择维权途径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案情选择最合适的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多,且案情简单,可以直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如果工资拖欠时间较长或者案情复杂,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仲裁前,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表、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表、用人单位胸牌、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等,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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