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时,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方可清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按照规定,记分分值分为记一分、记二分、记三分、记六分、记十二分五个档次,分别就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记分评定。仔细比较,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新规定增加了对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载的处罚——私家车超载,以前未系安全带只扣1分,新规增加到2分。
新规对看到空档就钻的加塞行为也要说不了:如果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要准备被扣6分;如果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将被扣2分。仔细比较,新规定更注重提醒驾乘人员注重安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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