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欠钱不给没有合同怎么办?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单位逾期不签约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每月二倍工资。拖欠工资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拖欠工资补偿包括赔偿金,具体情况包括违法克扣工资、低于最低工资、违法解除合同等。注意,赔偿金要求是在劳动保障部门责令付款后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才适用。
法律分析
一、工地欠钱不给没有合同怎么办
工地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收集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协商、向劳动局投诉、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单位逾期不签约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以十一个月为限的每月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三、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若劳动用用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包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届期用人单位仍不按照劳动部门要求进行支付,相关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计算标准,额外加付赔偿金。具体情况包括:
(1)、违法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薪酬的情况。
(2)、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工资作为赔偿金的情况应当是,同人单位在已经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令付款要求后,仍然不按时发放拖欠工资的情形。并非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出现,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金。
当出现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延发放劳动者报酬的情况下,除了依法应当支付之前拖欠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对劳动者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仇的情况下,也需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赔偿金。
结语
工地欠钱不给没有合同怎么办?劳动者可通过收集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局投诉、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单位逾期不签约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以十一个月为限的每月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拖欠工资的证据可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单、银行交易记录、电话录音等。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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