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表交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填写并盖章。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院系填写并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