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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二次提取规则法律问题

2020-05-25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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