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可通过留置动产的方式进行担保,留置的动产可以作为优先受偿的抵押物。留置权人为债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留置是债权担保方式之一,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将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债权人作为留置权人,占有留置财产,并有权优先受偿。留置的动产应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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