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因坚持“先缴费”而延误患者救治造成严重后果,医务人员或医院负责人可能会被判刑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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