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安局不立案向谁求助

2022-11-18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向以下部门求助:

1、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成公安机关立案。

一、公安局不立案的原因有:

1、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立案;

2、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总之,公安局不立案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求助,一般公安局不立案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并且公安机关立案需要事实、法律等条件。

一、公安机关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