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分公司被撤销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全部对外的债权和债务都应该其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通常都是相对独立地开展其业务,在注销的时候应该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且接收其资产、债权以及没有偿还的债务。通过清算的制作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且提交至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可,总公司会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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