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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4-03-28 来源:欧得旅游网

四级医疗事故的确认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的等级一共分为四级,从一级到四级,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逐级减小。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其确认标准有很多,比如拔除健康恒牙、组织或器官轻度受损、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等之类,都是损害程度较轻,经恢复可痊愈的,概括性来讲就是不构成伤残。造成四级医疗事故,患者可申请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如何量刑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3、侵害的客体是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以及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4、客观方面由于医务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医疗事故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以下事项:1、调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2、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3、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患者的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中的丁级赔偿标准有哪些?

对于医疗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等级赔偿相关标准有:1、医疗费标准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2、误工费标准为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其他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件?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有: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有哪些

认定医疗事故罪的证据有:1、门诊及住院病历、化验单、处方等书证;2、药品等物证;3、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且经查证属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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