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不见面可以离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结束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被判决准予离婚,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无论哪种离婚方式,都是要求双方同时在场的。
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必须遵循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因为离婚登记是需要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部门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的,所以不能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果是在法院诉讼离婚,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除非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一方确实不能到庭的,法院都是要求双方到庭的,因为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能判决离婚,所以也是要求到庭的,也不能缺席。
分居已满两年时间可否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或是不是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回答可供参考,
首先,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概念。结婚以去登记为准,即以办理结婚证为准,相应的是,离婚也以办理离婚证为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以判决书为准)。所以说,结婚和离婚都需到相应部门办理书面手续,故不存在所谓“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
其次,民法典规定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构成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这个规定有三个要件,一是要分居满两年;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等因素;三是即使符合前面两个要素,也仅是属于被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满两年以上,需要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采信,继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张离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