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
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哪些人不需要个税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年度以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
3、纳税人已经预约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为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等;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以及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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